2003年为-120,其中-110弥补了05-08的损失,剩余的-10逾期未予赔偿
在2009年的70年构成了04-50年之后,其余20个应缴纳所得税,即20 * 25%= 5
属于混合销售,收到的运费被视为含税的增值税销售
(200 + 11.7 / 1.17)* 17%= 35.7
前提:您收到了17%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200-100)/1.17*0.17=14.53,输出项目29.06,输入项目(即您引用的物料发票)可以抵消为14.53,实际实际付款为14.53
附加税14.53 * 0.12 = 1.74
所得税(200 / 1.17-100 / 1.17-1.74)* 0.25 = 20.93
关于第一个问题。
应付增值税为(150-100)/1.17*0.17=7.26元
关于第二个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利润缴纳的,没有利润不缴纳。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税
因此,公司所得税基数少于50元。可以从收入中扣除至少一部分工资而无需开具发票,不允许扣除的招待费和普通票也可以包含在扣除费用中。
如果其他费用高昂,您可能会亏本而不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