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迁补贴企业所得税递延-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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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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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性搬迁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并计收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

政策性搬迁取得的收入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和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收入分为四种。公司获得的政策搬迁或处置处理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首先,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在搬迁后恢复原始的生产或业务,或者购买或建造相同或相似的物业,用途或新的固定资产以及新的固定资产和从搬迁或处置中获得的收入企业。土地使用权(以下称为固定资产置换)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或员工的安置,允许将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员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企业没有更换或改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应当将拆迁收入增加到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中,并扣除各类拆除固定资产。资产的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使用政策调整或处置或购买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根据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第四,从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获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上述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0号公告: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进行搬迁清算并计算搬迁收入: (1)从搬迁之日起5年内(包括搬迁年份)。(2)从搬迁开始,搬迁期限为5年(包括搬迁年份)。

政策性搬迁货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请高人指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搬迁处置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118号

颁布时间:2009-3-12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在采用公司政策与用于性迁移或收入处置的公司所得税的处理有关的问题如下:

1.本通知中提到的政策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由于政府政策原因(例如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对政府的总体规划(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相关资产的处置。根据规定的标准,从政府获得的拆迁补偿或相关资产处置收入,以及通过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对于企业获得的政策调动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如下:

(1)根据搬迁计划,企业在异地重建后恢复原始的生产或业务,购买或建造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目的或新的固定资产和新的固定资产的收益或收入。企业的搬迁或处置收入。土地使用权(以下称为固定资产置换)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或员工的安置,允许将扣除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员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企业没有更换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则应将搬迁收入与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相加,扣除各类拆迁资产的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使用政策调整或处置或购买或改良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根据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4)自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获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上述规定。

3.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获得的政策搬迁收入和原始工厂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着重检查是否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是否有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是否有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的计划或项目,技术改造,置换或改良固定资产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购买其他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3月12日

政府补助的规定及要求对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会计业务

1.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定义

1.设置长期负债科目“特殊应付账款”,“递延收入”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资本公积转拨”

2.“特殊应付款”用于说明政府政策拨款的转移,并用于清除进出政策拨款的款项

3.“递延收入”是会计公司认可的政府补助,应在以后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4.“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会计公司确认其已收到政府补贴,该补贴已计入当期损益。

5.扣除资产购买或成本损失后的“拨款的资本公积转拨”会计企业收益政府补贴余额和不可退还的补贴

第二,企业会计

1,获得政府政策搬迁补偿

借:银行存款

贷款:特殊应付款项

2.清理因搬迁而拆除和报废的固定资产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

借:累计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转售资产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支付资产清理费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银行存款

结转残值是损失

借:特殊应付款项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结转残值是收入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营业外收入

3.支付搬迁费用或员工搬迁补偿费

借:特殊应付款项

贷款:银行存款

4.使用应付账款购买固定资产或其他待分配的长期资产

借款:固定资产

贷款:银行存款

借款:长期递延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

结转已购买资产和长期递延资产

借:特殊应付款项

贷款:递延收入

每个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分配

借款:行政费用-折旧/制造费用-折旧

贷款:累计折旧

要么:

借款:管理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贷款:长期递延费用

同时:

借:递延收入

贷款: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注:补偿收入的递延收益分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确定。

5.应付特别存款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款:特殊应付款项

6.特殊应付账款冲销余额处理

以上验证仍然有余额

借:特殊应付款项

贷款:资产准备金转移拨款

如果上述特殊验证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则发生的费用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证明文件的要求

1.有政策搬迁文件,拨款文件和搬迁协议

2.重建固定资产,购买合同,员工补偿协议的文件

3.搬迁计划,资产置换或改善计划或改善合同

4.付款的发票或收据

四,税法改编

1,国税函〔2009〕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转移或处置的企业税收清理问题的通知》

2.财税[2011] 70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