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包括在收入中,但是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情况
1.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费用,可能不包含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并且搬迁收入和支出在搬迁完成年度集体清算。 。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对于搬迁完成的年份,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并计算搬迁收入:
①从搬迁开始,在5年内(包括搬迁年份),搬迁将在任何一年内完成。
②从搬迁开始到搬迁时间超过5年的年份(包括搬迁年份)。
3.如果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费用后为负数,则为搬迁损失。
因此,搬迁将被清算,并且仅当收入点大于0时才应缴税
回答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迁移或处置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企业应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根据搬迁计划,企业搬迁后恢复原有的或经转换的新生产经营业务,并利用企业的搬迁或处分收益购买或构造相同或相似的性质。 ,目的或新固定资产如搬迁前一样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固定资产的置换),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职工安置等,从固定资产的置换或改良支出中扣除技术费用。转换费用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无更换,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买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进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中,并扣除其折旧。各类拆迁固定资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3)使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以收入方式购买或改善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四)自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上述方式处理企业的搬迁收入。
企业所得税按照《关于企业政策搬迁收入有关的企业所得税清算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搬迁收入,按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1.搬迁企业应遵守搬迁规定,与企业搬迁收入以及职工的技术改造或安置产生的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和目的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置换固定资产)的购买或建设,被迁移企业的安置收入允许扣除重置资产,技术改造和人员安置的余额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由于生产经营方向变更等原因,上述企业未将上述搬迁收入用于固定资产置换或技术改造,但用于购买其他固定资产或其他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的政策搬迁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被拆迁企业无固定资产置换,技术改造或其他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应当在各种拆除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中加上搬迁收入,并减去各种拆除固定资产的折旧价值和折旧价值。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4,被搬迁企业使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五,从计划搬迁企业第二年起五年内,其获得的搬迁收入将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从有关费用中扣除企业的搬迁收入。之后,将余额计入当年搬迁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账户处理,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固定资产”的方法处理。
这是参考,不是很准确。
个人获得的搬迁补偿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是否因征用土地而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房地产补偿金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处置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了原则和精神,现在公司的政策转移或处置与企业收入有关的收入税收处理问题如下:1。公告中政策的政策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政府的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政策原因,公司需要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并根据有关规定从政府获得规定的标准。拆迁补偿或相关资产处置产生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二,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一)根据搬迁计划,恢复原状或转换为新的生产经营方式。搬迁后的业务,并使用企业的搬迁或处置收益购买,建造具有相同或相似性质,目的或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的改良,技术改造或职工安置,应当予以批准。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建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搬迁或处分收益,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无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技术改造或其他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或项目报告。应当在出售各类拆除固定资产中增加搬迁收入,并扣除各类拆除固定资产的折旧。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3)使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通过收入购买或改良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可以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四)自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上述方式处理企业的搬迁收入。3.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搬迁收入和原厂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着重检查是否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是否有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是否有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置换或改良的计划或项目,技术改造,置换或改良固定资产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购买其他固定资产。个人获得的拆迁补偿费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建议咨询大连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