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清算的,应当缴纳清算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很明显,清算收入是指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所有资产均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并确认资产转移的收益或损失; (二)确认债务清偿或债务清算的收益或损失; (3)变更继续业务会计原则,处理应计或摊销的费用; (四)依法弥补损失,确定清算收入;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和应付股利等待。清算收入=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税基-与清算费用相关的税费+债务清算损益-弥补上年的亏损,其中债务清算损益=债务税基-实际债务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是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括企业上年所欠的税款。
1.取决于将按类别讨论哪种增值评估,如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递延资产。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历史成本用作税基。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在企业持有每项资产的期间内,资产的价值增减(除除了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资产的税基也无法调整。为了简单地评估升值并且不转移资产所有权,不支付公司所得税。可以对相应资产进行折旧,但不能在税前扣除折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在评估增值额时应计。
3.资产评估的增值实质上不会影响公司所得税,但可以递延。2.为资产增值支付更多的印花税。如果是住房增值,就要多缴财产税。3.需要对资产的增值和个人股本的转换进行个人评估。4.资产减值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并且不会影响其他税项。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与企业资产增值和增值有关的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7] 1467号)的规定:
{1}依照国务院统一规定,纳税人应当在资产清算,验资期间进行固定资产净资产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对部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活动法人股东在经营活动中从部分非货币资产的股份公司购买股份的,应当分解为以公允价值出售相关非货币资产并进行投资时进行所得税处理的两个经济业务。交易发生,并根据需要计算并确认资产转让的损益。
(3)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纳税人在产权转让中的净损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国有资产和产权所得的净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股份制改造期间企业的资产评估和增值应作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评估和增值可以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
在企业重组期间,将发生资产增值。增值部分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应根据原始价值或评估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递延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 。,基于历史成本计税依据。前款所说的历史成本,是指企业购买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 ”
因此,企业的资产应使用历史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也就是说,增值部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必须根据其原始价值进行折旧或摊销。资产。财税部门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发布了特殊政策。
对国有企业改制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移至企业的国有资本,而无需收取收入税;增值资产的评估可以按评估价值入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有关折旧或摊销的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企业改组和资产上市增值公司所得税待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65号)也涉及国家-资产重组和上市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的会计成本与税基保持一致,从而消除了税收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