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方法有: 1、利用税收优惠。 2、改变业务性质来达到相同目的同时减少税负。 3、利用税法漏洞。 4、极少情况下可利用不同会计处理方式。 筹划是 想办法,定计划;筹措计划;为了一件事的开始而做准备。
税收筹划从研究的广度来看,还可以划分为国别税收筹划研究和全球性税收筹划研究两种方式。
国别研究的方式,主要是以一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和非跨国经营活动为出发点研究税收筹划,好处是针对性强,但却与当今税收国际化的现实不相适应。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国际流通日益广泛,人员、商品、劳务、资本的跨国流动,使国与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与相互影响日益加深,经济国际化又带动了税收国际化,作为税收基本要素的纳税人和征税目的物也出现了跨国现象。现在,你如果要到国外投资,或者要吸收外国的投资,就非在跨国税收筹划上下功夫不可。
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同,税收制度也不相同。有的国家实行公民、居民、收入来源地三重税收管辖权,有的国家兼行居民和收入来源地两种税收管辖权,有的国家只实行单一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在税种结构中,有的以直接税为主体,有的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多寡差别很大,同是属于商品及劳务,我国课征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有的国家只征增值税,有的国家却不实行增值税,依然课征制造税、批发税或零售税。即便同是一种公司税,税率结构也不尽相同,有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实行累进税率的,税率高低各有不同。至于应税所得额的计算、费用的列支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收入与费用的分配、税收优惠措施等等,也是差别很大。作为一个跨国投资者,面对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税收制度,应当怎样作出明智的税收抉择呢?这就必须借助于跨国的税收筹划。国别税收筹划的狭隘性局限性就显而易见。
世界上经营成功的跨国公司,无不把跨国税收筹划列为其全球经营战略战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以生产日用品而驰名的尤丽华公司,其两家姐妹母公司,一家设在美国,一家设在荷兰。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在我国上海就设有3家子公司,一家生产力士牌香皂,一家生产系列化妆品,一家生产快速食品。面对不同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45名税务高级专家进行税收筹划。公司的经理谈到,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了数以百万美元的收入,而且增强了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从一个企业来看,跨国税收筹划尚且如此重要,作为科学、系统、研究的税收筹划,更是不能忽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加快了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社会的进程,更是进一步提升了全球性税收筹划的重要地位。
在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面临着多个纳税方案,不同的方案税负程度不同,有时相差很远。如何在众多方案中选择最优者,就需要企业树立税收观念,进行必要的筹划:投资筹划。在对外投资时,可以买股票,也可以买国债或企业债券。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税法规定免缴企业所得税;买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税前收入,应缴企业所得税;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但股票投资风险大,收益也大。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全面综合考虑三者比例。再如企业想要扩大规模,增加投资,是建厂房、购买设备还是走兼并道路也需进行一番筹划。税法规定,盈利企业收购亏损企业,可以合并财务报表,在五年内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积亏损来抵消盈利,减少税负,节约现金支出。这就是为什么目前许多伦业收购、兼并那些破产、亏损企业的一个原因。
机构设置筹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形式。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并有权享受国家赋予的税收优惠。若投资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较所在国高,则可选择分公司;反之,则可选择子公司。
融资筹划。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两种: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两者应有个合适的比例。权益资金需要支付股息,股息要从税后利润中支付,成本较高;借入资金需要支付利息,可以纳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当税率较高时,借入资金的抵税功能较明显,放企业在融资筹划时,应综合考虑。
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税收优惠政策筹划重点在于如何合理运作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适用较低的或较优惠的税率,以及妥善规划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实质税负最低,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设立在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边远地区都可享受税收优惠;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及科教文卫、第三产业等等,也有许多不同的优惠政策。投资者可以参照政策规定,综合比较投资环境、投资权益、投资风险等因素,决定投资区域、投资方向及投资项目,合理筹划,以减少税收支出。
特定条款的使用
现代税制中,往往有一些不容忽视的条款。纳税人如果加以利用,就可以为自己节约税款。如我国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些特殊条款不加以注意应用,就易导致企业承受较多的税款。
但如果事先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另外,对递延纳税期的合理运用,可使企业获得一批零成本的资金,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它有利于增加股东权益,所以纳税人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量递延纳税。
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将部分或全部税负转嫁给他人承受,从而减轻自己的税负,增加收益。税负转嫁是一种经济行为,是税迭中允许的,是对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因税负转嫁而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