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税中没有税收和免税!
企业销售应税矿产,应按规定计算应税矿产应缴纳的资源税额,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扣除,在“应纳税额-资源中”应纳税额”。支付资源税时,从帐户“应付税款-应付资源税”中扣除,并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例如,一个煤矿在2000年7月生产了5500吨原煤,当月销售了4000吨,并使用了自己的1
500吨;并生产了500,000立方米天然气,并于同月出售。计算当月该煤矿应缴纳的资源税(鸡西矿务局煤矿单位税为0.5元/吨)。假设该煤矿在12月份售出3
000吨原煤,每吨不含税价格为120元,成本为80元。煤矿的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
借款:银行存款421 2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360 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61200
(2)应计资源税时:
负责任的资源税金额= 3 000×0。5 = 1 500(元)
借款:主营业务税和额外的1500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资源税1500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石和非金属矿产采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 171),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采矿和非金属采矿产品的增值税率已从13%恢复至17%。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利[2008] 99号), 2009年1月1日起,附件办公室将税项进口的增值税税率从13%提高至17%。
应付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