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优惠税政策可用于提取以下六个方面: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由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农业生产者直接指植物。注释中所列动物的种植,收获和饲养,单位收获和农产品的个人销售。
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水产养殖,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所得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包括农业,林业以及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第三,个人所得税:
1,暂免对青苗的补偿。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获得的青苗补偿费是农作物产业的收入范围,也是经济损失。因此,补偿性收入不对获得的年轻农作物补偿费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专门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养殖业,渔业的个人,其经营项目为农业税(包括农业专项税,下同),畜牧业税,并已征收农业税。对于畜牧业税,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在农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之内,则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将上述四个行业的收入和这四个行业的收入分别计算,则适用上述原则。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当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相结合,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能单独核算的,应按其全部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区将停止征收特种农产品税,征收农业税后,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通知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产品特殊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某些政策问题。 “ {,}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在取消农产品专项税,减免农业税后,个人或个人农户从事种植,养殖,养殖和渔业,经营项目为农业税(包括农业特殊产品税)和畜牧业税,其取得的“四产业”收入
四,车辆和船只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车辆和船只使用税,主要从事以下方面的税收:运输业务,具体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 n(1吨或更少)可免交车辆和船只使用税。对于大于1吨且小于1.5吨的渔船,可根据1吨非机动船的税额计算车辆和船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以在税单上注明实际有效载荷以进行检查。
五,印花税:
购买和寄售“国务院市场调节食品”协议免征印花税。
六。城市土地使用税:
用于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扩展信息: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国家必须创新补贴,改革农业支持。政策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基础知识。具有国情和农业条件并适应国际规则的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1.如果购买的鸡蛋是由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则可以计算出13%的投入,但是如果您是从非生产者那里购买的,则只能当面扣除。
直接免税
(2)农产品
1,一般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具体规定
(1)免税规定中提到的“农业生产者出售自产农产品”是指农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主要农产品。
(2)为了让个体农民根据竹子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行生产或购买竹子,芒,藤,木条等,然后将其编织成竹子或竹藤和柳树,这些都是自产的。农业初级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3)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被视为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4)在种植园,水产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3)避孕药具
避孕药具免征增值税。
(4)旧书
旧书免征增值税。
“旧书”豁免规则是指旧书,即旧书和社会所获取的旧书。
(5)部分进口商品
以下进口商品免征增值税:
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2由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协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
3。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用品。
(六)您使用过的
使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您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就是别人使用过的物品。
(7)农业生产材料
以下商品免征增值税:
1,农业薄膜
2,批发和零售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给协会会员的农膜,种子,幼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均不缴纳增值税。
3。生产的肥料
(1)除尿素以外的氮肥(自2005年7月1日起不包括增值税发行的票据),除了生产磷酸氢二铵(自2008年1月以来)以外的磷酸盐和钾肥-增值税编者注以免税肥料为主要原料的第一类(从2004年12月1日至先到先得)和复合肥料(企业生产复合肥料)产品中使用的免税肥料的成本占原料肥料总成本的70%以上。 “复合肥料”是指经过化学或物理处理以产生氮,磷和钾三种营养素中至少两种的肥料,包括化学肥料和化学肥料。复合合成肥料(也称为混合肥料)。
(2)自2005年7月1日起,国内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尿素产品的增值税已从50%调整为100%。
“国内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尿素产品生产的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3)自200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DAP产品免征增值税。
4,有机肥料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有机肥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1)范围
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料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料。
产品执行标准为:有机肥料NY525-2002,有机无机复合肥料GB18877-2002,生物有机肥料NY884-200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产品,不适用财税[2008] 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并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1有机肥料
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的碳质材料,该材料被应用到土壤中以提供植物营养作为主要功能。
2种有机无机复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