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国内相同,起征点为人民币3500元。
如果是工资的话,超过3500元的部分,按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工资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新的个税税率表 (从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5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13505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 }}单位根据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与州或省(中央直辖的自治区或直辖市)一致。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比例或缴费方式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
将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以及个人所得税。应计算。 。
其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进)关[2005] 5号等。在不超过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12%的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所在工作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应当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超过上述住房公积金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时,在不扣除个人负担的情况下,单个单位计算不超过标准的“三险一金”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