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支付员工的工资工会基金
员工应付职工教育经费
贷款:银行存款
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扣除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并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过度。
软件制造企业发生的员工培训费用中的软件培训费用,可以按照财税[2012] 27号的规定,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抵扣。软件生产企业应将员工培训费用准确划分为员工教育费用。不能精确划分的,经精确划分后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全部按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扣除。
1.个人取得的劳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劳动报酬收入-支出减除额)*税率。根据问题情况,相关费用减免和适用税率分别为800元和20%。
2.应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付款。
3.帐户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用不构成工资总额,应计入“管理费-劳务”帐户。没有提供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员工教育经费。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实际劳动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性标准,例如应税工资标准)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