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
掌握现有的税收法律和政策至关重要。
与税收相关的计划的前提是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税收支出。
生产和销售的生产者在销售时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例如酒精;他们将不再计算和再循环消费税。例如,批发和零售的卖方不是消费纳税人。
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会计相关销售公司,以低价向生产公司出售应缴消费税的产品,然后销售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实际的批发和零售企业。
目前,生产和销售企业可以根据可自由控制的“低价”来计算和支付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对于销售商品或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采用简单的以销售和征收率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进项税。应税金额计算公式:
的应税金额=销售额×征费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和税收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还从事商品的批发或零售年度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少于五十万元(含现数,下同); (二)本条第一款(一)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八十万元的。
称,本条第一款中的“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一词,是指纳税人通过商品生产或提供应税服务而产生的年销售额。占年度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
条第二十九条其他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单位和不经常从事应税活动的企业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交税。
第30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合并的销售和应税定价方法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则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实行税收抵扣制度,即购买商品的进项税可以抵销商品销售的销项税。税收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通常较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实施税收抵免制度,但应根据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2009年统一为3%)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作为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纳税人的身份制定相应的计划,以达到减税的目的。那么,中小企业如何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呢?主要有3种判别方法:增值率判别方法,销售比例判别方法中的可抵扣输入比例,以及含税销售比例判别方法中的含税购买金额。
增值税的暂行规定和实施规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对待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置或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企业选择哪种纳税人?主要判别方法如下。
(1)平衡点增值率无关的判断方法
1,一般介绍无微分平衡点升值率
根据两种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计算原则,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基于增值额,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基于所有非税收入。计税依据。在相同的销售价格下,税收负担取决于增值税率。一般来说,对于高附加值的企业,它们适合作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否则,它们适合作为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达到一定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是相同的。该值称为非微分平衡点增值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销售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增值率=(可扣减的销售金额)÷销售量
或升值率=(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
假设纳税人买卖商品的一般增值税税率为17%,而增值税转型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下同)。
再次:普通纳税人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销售额×17%-销售额×17%×(1-增值率)=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金=销售额×3%
当两者的税负相等时,增值率为无差别的平衡点增值率,即:({}}销售额×17%×附加值=销售额×3%
增值率= 3%÷17%= 17.65%
(注意:销售和购买均不含税)
上面的计算和分析是,当增值率为17.65%时,税收负担是相同的。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的税负重,因此选择一般税种是适当的。当增值率高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重,因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是适当的。
2.两种不同的平衡点升值率无关的特定推导过程:
(1)在无税销售的情况下,非微分平衡点升值率的推导过程
当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相等时(即,在税收负担平衡时),则:普通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即不征税的销售×增值税率×增值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率=征费率÷增值税率(公式1)
(2)在含税销售的情况下,非微分平衡点升值率的推导过程
如果销售为含税销售,要将其转换为免税销售,转换公式如下:
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增值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税收销售=含税销售÷(1 +税率)
当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相等时(也就是说,在平衡税负的情况下),则:普通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
即[含税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率×增值税税率= [含税销售额÷(1 +税率)]×税率
:也就是说,增值率= [征税率×(1 +增值税率)]÷[增值税率×(1 +税率)](公式2)(())增值税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或增值税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如果平均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则税收结余点为:
销售额×17%X增值率=销售额×3%增值率= 3%÷17%×100%= 17.65%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当增值率为17.65%时,税收负担是相同的。当增值率小于17.65%时,税率很小。大型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高;否则,小额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轻。
同样,如果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则当增值税率为23.08%时,两者的税负相同,增值率低于23.08%时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普通纳税人重。否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普通纳税人轻。
(当销售价值不包括税项时,当实际增值税率等于平衡点增值税率17.65%(或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承担相同的税负,选择哪种类型的纳税人地位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没有影响;但是当增值率小于平衡点增值率,即小于17.65%(或23.08%)时,一般纳税人可以减少进项税额,而一般纳税人则可以降低进项税额。税收负担的作用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的重。随着增值税率的提高,一般纳税人的优势越来越小。(23.08%),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普通纳税人轻,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减轻税收负担的优势。
当销售价值含税时,当实际增值率等于平衡点增值率20.05%(或25.32%)时,小规模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的税负为相同,但增值率小于20.05%((25.32%),一般纳税人具有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比普通纳税人重;当升值率大于20.05%(或25.32%)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普通纳税人轻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减轻税收负担的优势。)
(二)冷漠平衡点扣除率的判别方法
在税收实践中,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取决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进项税免税额较大,则适合作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适合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扣除额与销售额的比例达到一定值时,两个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称为不加区分的余额点扣除率。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买额×增值税税率
= 1免赔额÷销售额
= 1-扣减率
=销售额x增值税率-销售收入x增值税率x(1-增值率)=销售额x增值税率x增值税率=销售额x增值税率x(1-扣除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金=销售量×征收率
当两者的税负相等时,扣减率就是非差异平衡点扣减率。
销售额×增值税率×(1-扣除率)=销售额×税率
扣除率= 1征税率÷增值税率= 1-3%÷17%= 82.35%
也就是说,当扣减率为82.35%时,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扣除率高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小规模纳税人轻,因此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扣除率低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重,因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是适当的。同样,如果平均纳税人税率为13%,小规模税率为3%,则税收结余点为76.92%。
不同类型企业的均衡点升值率和均衡点扣除率的值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无差额平衡点无差额平衡点
赞赏率扣除率({}} 17%3%17.65%82.35%
13%3%23.08%76.92%
由上可知,企业销售普通产品时,其产品增值税率为17.65%,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额都相同;如果如果增值率大于17.65%,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就低于普通纳税人;否则,普通纳税人的税负就会降低。
当企业出售食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气,天然气,沼气,书籍,报纸,杂志,饲料,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业膜,农产品等((以下简称“特殊产品”),其产品增值税率为23.08%时,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相同;如果增值率大于23.08%,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低于一般纳税人;否则,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就会减轻。随着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降低,非微分平衡点的增值税率也降低。也就是说,一旦小规模纳税人的产品增值率高于均衡点,增值率越大,税率与平均纳税人相比就越高。各方享受的“节税”收益越多,它们就越能体现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同时,当企业经营普通产品时,如果增值税抵扣率为82.35%,则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金额都是相同的。如果扣除率低于82.35%,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低于普通纳税人。如果当期扣除率高于82.35%,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于一般纳税人。
同样,经过计算,对于经营特殊产品的公司,非差异平衡点扣除率为76.92%,在此不再赘述。
也就是说,当企业的含税购买额为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两个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的含税采购额大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轻。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应当指出,以上选择纯粹是从纳税人的税负角度出发,并未考虑某些实际情况。因此,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还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并非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使用上述方法选择其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其他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应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具有税收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这表明个人,无论其买卖如何,都必须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他们达到普通纳税人的规模。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全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清单。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一般纳税人要求,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识别程序的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的销售价格,按增值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或专项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违反规定,不将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对经营者和批准人负责。
对于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识别程序的一般纳税人规模的小规模纳税人,此要求更加严格。因此,纳税人有时不能仅仅根据其税负自由选择自己的身份。
2.公司产品的性质和客户类型。
企业产品的性质和客户的需求决定了纳税人计划空间的大小。如果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确定公司受制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才能使产品销售受益。如果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是固定资产,或者客户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受发票类型的限制,则规划空间很大。
3.纳税人身份转换的费用
以上判断主要是在企业成立初期。一旦确定了税收,自由地改变身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法律限制
从法律上讲,不同身份之间的过渡会受到不同的影响。从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是相对允许的,并且不能被恶意隐瞒。但是,从一般纳税人到小规模纳税人的转换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将其转化为小额纳税人。规模的纳税人。
(2)成本效益比较
假设增值税纳税人出售商品或提供加工,维修,修理和人工服务,而进口商品的成本为100单位人民币。该业务的成本为利润率X。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增加的成本为Y。作为一般纳税人,现金流出F(1)是应付增值税和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加成本Y的总和:即F(1)=(100 + 100X)×17%-100×17%+ Y = 17X + Y
此外,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现金流出F(2)为应缴增值税金额减去减少的企业所得税金额:F(2)=(100 + 100X)×3%-( 100 + 100X)×3%×25%(中小型企业以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25 + 2.25X当F(1)> F(2)时为17X + Y> 2.25 + 2.25X
X>(2.25-Y)/14.75
因为Y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加成本,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有明确的金额,以便可以确定X的范围,所以它确定了什么情况应该是一般纳税人以及什么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是适当的。也就是说,当F(1)> F(2)时,应努力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另一方面,当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