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为应税对象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
国有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第二大税收,对于组织国家税收非常重要。
2,用于宏控制目的。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实施优惠税收政策最重要的税收类型。有许多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减税,降低税率,额外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和扣除收入。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法律的客观政策空间进行的。这些空间反映在不同的税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以及影响税额的基本税制要素中。以这些税法的客观存在为起点。
选择太空税
原则上,税收筹划可以针对所有税收,但是由于不同税收类型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方法,方法和收益也不同。在实践中,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收类型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选择税收负担大的税收类型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负担的灵活性越大,税收筹划的潜力就越大。一般来说,税收来源大的税收在税收负担扩大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因此,税收筹划自然会针对主要税收。另外,税收负担的弹性还取决于税收种类的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额,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越重;或减税额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制设计中的重要元素,也是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国家或地区税收政策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税收监管的功能,国家通常在设计税种时设置税收优惠条件。如果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件,可以享受节税优惠。因此,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一个过程。选择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筹划的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纳税人不得误解税收优惠政策的条款,滥用税收优惠政策和以欺骗手段欺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程序,以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导致应有的权利损失。
由纳税人组成
根据中国税法,不属于特定税种的纳税人无需缴税。因此,在进行公司财务管理的税收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是否可以避免成为某种税收类型的纳税人,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税收负担的问题。例如,根据1994年生效的关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暂行规定,企业宁愿选择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而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营业税的总税负比增值税的总税负轻,因此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一般税负比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在实践中,必须综合考虑,以分析其优缺点。
以影响应税金额的基本因素为起点。有两个因素影响应纳税额,即计税基础和税率。税基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越小。因此,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中找到合理,合法的方法来减少人力应纳税额。例如,如果公司所得税的税基是基于应税收入,则税法规定公司应税收入=可扣除的总收入。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还指定了复杂的税收增加和减少项目。有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
不同的财务管理链接和阶段
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每个管理过程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例如,根据税法,债务利息从所得税中扣除并享有所得税利益,股息支付只能分配给企业的税后利润。因此,债务资本融资具有节税优势。再举一个例子,通过融资租赁,您可以快速获得所需的资产并节省公司的借贷能力。另外,还可以按照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已付的租金利息,减少税基,更重要的是,可以计算出租户的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税基,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效果非常显着。
在投资管理阶段,选择投资地点时,应在税收优惠税率较低的地区,例如沿海开发区,高科技开发区和国家鼓励实施新公司收入之前的西部地区税法,将享受税收优惠;选择投资时,如果公司想投资生产线,是新的购买或建造,还是账面亏损数年的公司?除了考虑不同投资方法的实际收益的差异外,还应注意的是,收购亏损企业可带来的所得税减少;选择投资项目,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和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时,两者之间的税收支出有很大的不同;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尤其是在合并国内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这两种税收之前,适用于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是不同的。
在管理阶段,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会影响纳税。不同的折旧方法,尽管1天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每个期间应计提的折旧费用却大不相同,这会影响每个期间的利润和应税收入;通常选择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例如,当价格继续下跌时,使用先进先出法的成本会更高,而利润会相对减少。相反,如果可以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则可以相对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一般纳税人也有很大的影响。
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在众多纳税人的案例中选择最佳方案,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的主要税种。对于企业来说,它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计划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首先,从固定资产折旧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涉及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期的估计以及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前期折旧更多,而在后期减少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税收入将减少,后期企业的应税收入将增加,从而使企业少缴纳前期所得税。在后期支付更多的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就工作量法而言,如果前期的工作量较大,则其效果与加速折旧法相似,并且还可以使企业在早期减少所得税。多交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将折旧方法的选择用于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财政部针对部门性金融制度的规定执行。
在商业实践中,对于符合金融系统要求并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快速技术进步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工业企业,生产“主机”的机械公司,飞机制造企业和汽车制造业而言,国民经济。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其他特殊行业企业,机械设备应尽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法;适用于乘用车,货车和专业车队的大型设备,如果他们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则应尽量利用工作量法,以达到早期少缴税,多缴税的目的。后期。确定折旧方法后,应首先估计折旧期间。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某些规定,但规定的期限是灵活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选择尽可能短的折旧年限,使企业在前一期间有较大的折旧,并获得递延所得税的收益。其次,净残值也应估算。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之前,应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残值的比例应在原值的5%以内,由企业确定;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需要调整残值的比例,则应将其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应尽量估计残值净额,以使企业的总折旧较大,而每个期间的折旧金额较大,这样企业在折旧期间支付较少的所得税。
2.从库存评估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的方式可以减少公司期末存货的成本和当期销售商品的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和减免所得税;除此以外,价格继续下跌。使用先进先出法可以减少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递延)的目的。 。当价格波动时,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平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了LIFO方法的使用,即仅在企业使用存货的实物过程时才进行。与LIFO方法相同。后进先出方法用于确定发出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连续上涨的情况下,仅当企业使用的库存的物理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方法;否则,只能使用其他库存评估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当价格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另一种特殊的库存是低价值的消耗品。其定价方法与普通库存不同。国家税法规定,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值易耗品可以分期扣除或摊销。一次性摊销是指在使用低价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摊销是在使用时摊销一部分成本,然后分期摊销剩余成本。我们可以看到,与摊销方法相比,一次性摊销的早期摊销成本较高,而以后的摊销成本则较低。结果,该公司少缴了早期税,却缴了更多的滞纳税,这相当于获得一笔款项。免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第三,从研发成本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以及由国有和集体企业控制和从事工业生产和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增加了10%(包括10%)),除当年发生的实际开发支出外,除按规定实际支出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直接扣除其实际发生税款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因此,对于从事工业生产和经营的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和国有集体集体股份制企业及联营企业,如果要进行技术研发,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并考虑整个研发成本。安排在不影响研发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将年度研发费用尽可能增加10%,以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以达到降低所得税的目的。
24.从公司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延迟应纳税所得额的实现,则可以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延迟或减少所得税的支付。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主要收入是商品销售收入,因此,延迟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销售商品的方法中,分期付款的销售收据以合同收款日为收入确认时间,而预收订单销售和分期付款的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并确认销售收入。的托运货物退还给受托人。发货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使用上述销售方式来延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同时,企业必须全面采用多种销售方式,这将延迟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并可以安全地收回公司的收入。另外,对于接近年末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延误收入的确认时间,并延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明年。例如,对于分期销售商品,可以约定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在合同订立的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确认推迟到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