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购模型设计的税收筹划
收购可分为三个阶段:早期分析,中期执行和后期整合。早期分析尤其重要,因为一旦签订收购协议,无论结果是好是坏,该过程都是不可逆的。例如,长虹收购了法国汤姆森。收购完成后,发现汤姆森的显像管技术已经过时,汤姆森仍然有巨大的债务黑洞。但是,此时长虹运气不佳。并购整合失败使长虹遭受了巨大损失。这是由于合并前和收购分析以及尽职调查中的主要问题所致。
分析前的调查首先会仔细评估获得的目标的价值。合并能否成功消化和整合。尽管“蛇吞大象”式的合并令人兴奋,但很难想象蛇会消化大象。正如收购IBM的刘传志在收购前夕说的那样,“做得好,向前走一步,做得不好,下地狱。”然后是控制风险,操作风险,资产和负债风险等。在中国,负债风险尤为重要(包括或有负债)。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并购后来都没有成功,但是一些公司的并购成功率更高,例如陆冠秋的万向集团。要进行并购,您必须学习如何进行早期的并购分析。简而言之,合并前的分析必须完成足够的作业。
并购大致分为三类。纵向合并的一种类型是扩大行业的上游和下游,例如Greencool收购Kelon。第二类是横向并购交易,例如中联重科收购CIFA;第三种是跨境合并和收购(例如联想集团收购手机制造商等)在维持原材料供应方面有不同的目的。当然,当前资本市场中的许多合并和收购旨在提高制造概念的股价。当然,有些具有多种目的,而有些则用于不是出于人道的原因。 ”
在决定并购之后,如何设计并购模型?购买资产,购买股票,通过合并拆分还是重组债务?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实现并购的目的,其次是防范风险,然后是税收筹划。例如,公司A要控制上市公司B。它只能控制公司B或控股股东的母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不能达到合并的目的。即使资产收购产生的税收支出很小,也不会采用这种方法。。
第二个考虑因素是风险预防。这里的风险主要考虑资产和股权纠纷的风险,行政处罚的风险,员工问题的风险,诉讼的风险以及债务的风险。购买资产时,应调查资产是否存在缺陷,例如是否设置抵押,是否转让财产以及是否有第三方要求权利。股权收购应着重于调查正在进行的案件,是否有行政处罚以及大量未知的债务风险。另外,员工问题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并购的整合。 “中国式”员工的烦恼必须注意是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确定风险点,然后使用并购设计最大化避免风险。
最后,在可以达到购置和控制风险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来控制税收成本。
避税计划必须首先解决为谁计划,收购方仍是被收购方或将总税负减至最小的问题(采用相同的税收控制措施以使总税负减至最小)。本文从被收购方的避税开始。原因如下:首先,大多数收购是由“卖方”支付的,即被收购方要纳税。在收购中,被收购方承担的税负最大,其次,被收购方经常由于重税而提高售价,以将部分税款转嫁给收购方。。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对被购买方的避税也是对购买方的避税。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第一手节省税收,第二手受苦”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收购方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此次收购主要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这涉及购买多少的问题。例如,购买整个企业的全部股权无疑是一项收购。收购企业25%的股权是否属于收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制企业公告》第1条规定:“股权购买是指公司为控制被收购企业的交易而购买另一企业的股权。”“企业是标准,具体比例不同。二级市场上的许多主要股东只需要20%的百分比即可控制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这当然与企业的决策过程有关。公司在《公司法》中。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出席会议的股东”而不是全体股东的投票为基础,但也与部分中小股东放弃行使权力有关。下表显示了资产和股权收购中产生的税收。
从上表可以看出,资产收购产生的税款较重,被收购方的税收压力更大,但不能断定股权收购比资产收购要好。如上所述,收购方选择考虑实现收购目的和控制收购风险,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实现股权收购,例如,被收购企业的目标是合伙企业。
(II)引入并购优惠税收政策
以下内容介绍了收购中涉及的主要税收。由于附加税,印花税和契税比较简单,本文将不理会它们。
(1)营业税
《营业税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所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国现行的营业税法规,营业税是对劳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交易额征收的。纳税人不同于契税。契据纳税人是受让人,即土地或房屋的产权营业税的主体是“卖方”,对税收筹划有不同的影响。
根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的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纳税人将通过合并,分割,出售,置换等方式合并全部或部分有形资产及相关资产。索赔,负债和劳务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转移不包括在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涉及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无需缴纳营业税。
例如,自2003年以来,中国石化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已在广东,山东等地建立了多个成品油管道项目部门,负责中国石油的成品油管道的运营和管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的销售兴业计划将上述多产品输油管道项目部门的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工业有限公司成品油管道项目部财产税转让的通知》(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上述转让不包括在内。营业税范围内不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维修,修理和进口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中国在出售商品,提供加工和维修劳务时``升值""时必须向国家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