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过程中税收筹划的方法:
1.一般来说,公司有两种形式的外部筹款:发行股票和债券。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在公司税收筹划方面,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具优势。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费用可以根据财务系统计入公司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
2.作为免税项目,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支付,而企业可以少缴纳所得税。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这比发行债券要多缴纳所得税。因此,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筹集资金,同时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指出的是,在筹款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减轻税收负担不一定等于增加所有者的收入。因此,我们不应该只着眼于融资中的所得税,还必须考虑企业是否可以获得最大的税后收入作为选择融资计划的标准。
募集资金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资金,这需要筹款决策。筹款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将帮助公司降低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加所有者回报。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对于合并方来说,它主要是一种支付行为,因此它通常不涉及税收问题(非货币资产支付通常需要视为销售);对于合并方,在业务合并和取消之后,公司资产被合并和转让,公司股东获得收入。因此,合并后的企业参与资产转让的税收。财税〔2009〕59号第4条第4款规定,除符合适用于本通知规定的特殊税收待遇规定外,公司重组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税收处理:(1 )合并后的企业应以公允价值计量确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税基。(2)合并企业及其股东均应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三)合并企业的损失不得在合并企业中结转和弥补。以上待遇为一般税收待遇。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企业B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并后,B企业股东获得新企业股权4000万元,其他非股权支付2000万元。本次合并中,企业甲以公允价值6000万元为基础,接受企业B的净资产作为计税基础。B企业的资产评估增加值100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清算。
财税[2009] 59号文第5条规定,企业改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税收待遇规定:(1)具有合理的经营目的,不减少,免除或延迟缴税段落是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割部分的资产或权益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重组后的资产,其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在企业重组后的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得变更。(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在公司重组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始大股东,在重组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该文件还规定,对于符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合并时取得的股权支付款额不得少于总数的85%。交易付款,无需支付相同的控制费用。在企业合并中,您可以选择暂时不确认为交易中的权益支付而转让相关资产的收益或损失。
示例:企业A与企业B合并。企业B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估计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并后企业B股东获得公司股本5500万元,其他非股权支付500万元。股权支付占交易总支付的比例为92%(5500÷6000×100%),超过85%。双方都可以选择特别税收待遇的性质,即1000万元的增值税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甲,乙双方的股权置换不确认转让的收益或损失。
在特殊税收待遇中,非股权支付应纳税
企业成本会计的税收筹划[摘要]成本会计的税收筹划是通过成本会计和成本分配实现的。在正常纳税期间,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在使公司支出最小化的前提下最大化成本摊销成本。有关成本会计的现行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为进行此类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费用划分,费用安排和会计方法的选择是成本费用税收计划的主要方法。
[关键字]费用;税收筹划;会计处理
首先,费用和费用概述
支出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这将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并且与利润分配给所有者无关。成本是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消耗。确认费用时,首先应划分生产费用和非生产费用之间的界限。生产成本是指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如生产产品时发生的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非生产成本是指不应由生产成本承担的成本,例如购买和建造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传统上,我们将生产成本称为获利支出,而将非生产成本称为资本支出。其次,应该区分生产成本和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生产成本与一定时期有关,与所生产的产品无关;产品成本与某种产品的数量和数量有关,而与哪个时期无关。最后,应该区分生产成本和期间成本之间的界限。生产成本应作为产品成本计入公司成本,作为公司库存中的一项资产,并结转至产品销售后的销售成本,而期间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税前扣除费用的税收筹划策略({}}在纳税人产生的利润性支出中,构成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直接作为销售产品时的营业成本,全部从营业收入中扣除;企业的期间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全部或部分收入从当期扣除;纳税人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应当资本化为长期资产的价值,然后定期通过折旧或摊销从收益中扣除;应尽力争取费用和各种财产损失,并在税前支出;非法操作的罚款,罚款和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支出。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可以根据不同费用和支出的税收抵免效果的差异合理安排各种费用支出,加强税收管理,使公司税前支出的费用最大化,然后使所得税费用最小化。
例如:由于要在2008年之后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企业应合理地提前列示成本和费用,以便将企业收入尽可能地递延。对于某些必要的税前成本和费用,如果可以预提,则应尝试在税率降低之前列出费用,例如各种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财产损失清算以供批准。当然,我们不能仅仅为了增加税前扣除而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第三,用于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的税收筹划策略
税收筹划意味着公司通过比较企业的不同执行方法和过程为企业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而使企业将企业引起的税收支出降至最低。税收筹划与避免税收不同,不是避免逃税,而是在各种法律方法中选择一种税费最少的方案。企业选择不同的业务流程,并且不同的业务流程会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选择不同的业务和流程是其法律权限。根据公司资产的性质,成本税收计划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库存计划,折旧计划和费用计划。
企业库存有多种定价方法,包括个体定价方法,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税法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下方法之一。一旦确定,就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则应在次年开始之前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此,企业应根据经济环境和自身情况,预先预测各种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的影响,并选择最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评估方法。一般而言,材料价格的长期趋势正在上升。后进先出的方法可以使当前销售成本中包含的库存成本较高,而企业的当期利润较低,可以减少所得税费用。如果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免期,例如新兴的高科技企业,请选择先进先出的方法。一种是以较低的材料价格计算产品成本,另一种是以较低的产品成本计算销售产品的销售成本。这样,可以尽可能增加免税期的利润,并且可以获得更多的所得税减免。豁免期过后,您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其他方式。对于年应税收入较低的公司,税法规定税率低于10万元的,税率为27%;低于30,000元的,税率为18%;对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超额累进税的5%至35%税率。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且预期利润不大,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这主要是因为加权平均法可以使包含在产品成本中的材料成本和包含在销售成本中的产品成本更加平衡。更加均衡,使材料和产品成本的变化不会引起利润的大变化。更稳定的利润率使公司可以承担更低的税费。选择库存评估方法时,企业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收集准确的信息,并对未来的价格趋势和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然后再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折旧是指按一定方法分阶段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的固定资产成本。折旧的主要方法是平均年龄法,生产法,工时法和加速折旧法(称为年数加倍的折旧法)。余额递减法)。财政部制定的行业金融体系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几年。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此范围内选择一个期限,但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小折旧期限。考虑到当期税收减少,企业一般选择较短的折旧期限,从而可以加速某些企业特定资产的折旧,例如化工,制药和其他制造企业的机械设备。符合税法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于相同价值的设备,折旧期限越短(不少于税法规定的期限),折旧抵减的折现值越大。免税期内的企业不应采用加速折旧法。通常,他们应使用直线法并使用更长的折旧期,主要是为了在免税期内获得更大的免税收益。最佳折旧期应为使税收期内折旧税额的现值与免税期内折旧税额的现值之差最大的时期。最佳折旧期通常是免税期的5至6倍。在这一年中,资产折旧在11年左右对企业最为有利,并且企业可以获得可抵税现金流量的最大现值。企业应当根据税法的最短使用期限和资产的最佳折旧年限确定折旧年限。税法的最低年龄低于最佳期限,应采用最佳期限。否则,应采用税法允许的最短期限。与存货的税收筹划一样,利润较低,适合按超额累进税率纳税的企业,应采用平均寿命法和较短的折旧年限,以尽量保持每年的利润平衡。如果折旧直接计入产品(业务)成本中,并且年产量相差很大,则应使用工作量方法或生产方法,以保持产品(业务)成本的稳定性。例如,如果一个实体购买挖掘机,与外部承包工程业务并根据机器的工作时间收取劳动收入,那么公司根据工作时间对计算机挖掘机进行折旧是最有利的。
企业的支出主要是指三个时期的支出,可以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发生的不同方法和过程将对税收产生不同的影响。费用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预先安排并选择最佳的业务方法或流程,以合理合法地减少税收支出;一类是合理安排费用。另一种是充分计提各种费用和损失准备金,以便将费用全额列出第三是获得合法的支出证明,减少不必要的税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