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不同。
从纯粹的书面角度来看,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主动性(谓词)之间的差异。“税收”是指税务机关作为积极的一方,或者从税收的角度来称呼;而“纳税”的主动方是企业,单位,个人等,或者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因此,如果从纳税人的角度讨论论文主题,建议使用“税收筹划”。如果从国家的角度进行讨论,则可以使用“税收筹划”。
不一样,区别是: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事先计划和安排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一种公司计划行为),以获取税收节省的经济利益(税收节省) ) 越多越好。
2.税收筹划是指与税收相关的业务进行规划,并制定一套完整的税收运营计划以达到节省税收的目的。
目前,对于中国的税收筹划内容存在三种不同的看法:
首先,税收筹划被认为是一种节省税收的情况,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属于同一类别;
第二步是将税收筹划扩展到各种类型的未付和未付款项,甚至将逃税,逃税和拖欠包括在税收计划范围内;
第三是各种税务事务的计划。这是一个全面的概念,涉及纳税人税收事务的各个方面,但是税收筹划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这意味着纳税人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税务事务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