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益组织捐款并获得发票,可以在限额内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当年合格的公益捐赠不得超过会计利润的12%,即288万元(2400 * 12%),因此B公司今年
的应税收入为:2400+(380-2400 * 12%)= 2492(万元);
的应纳税额为:2492 * 25%= 623(万元)。
税收筹划法律包括:
1.税收筹划:是通过选择和控制收入的方法和时间以及计算方法来达到节税目的的计划;
2.成本计划:即根据税法关于成本和费用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一种有利的方法;
3.损益补偿计划:它允许企业使用特定年份的损失来抵消后续年份的盈余,以减少后续年份的应纳税额;
4.租赁计划:从公司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租赁也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重要方法。当双方适用的税率不同时,使利润流向较低税率的影响更大;
5.融资计划:主要包括融资渠道计划以及本金和利息支付计划。通常情况下,企业自筹资金的税收负担大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税收负担,企业之间借贷的税收负担大于内部筹资的税收负担;
6.投资计划:税收负担在投资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在计划新投资时,纳税人(投资者)应从投资行业,投资方法和公司的组织形式中做出最佳选择,以使净投资收益最大化;
7.捐赠计划:使用不同的捐赠对象和捐赠渠道来制定税收计划。在捐赠过程中,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有不同的捐赠,不同的捐赠渠道,不同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因此,选择合理的捐赠对象和捐赠渠道可以为企业节省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8年第5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捐赠是指个人的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拥有(9500-3500)* 30%= 1800;
总应税收入:9500-3500-1800 = 4200.00;第二个税率为10%,速扣除额为105,应纳税额为:4200 * 10%-105 = 315元
------------------
当前系统“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7号第4段:鼓励所有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自2014年8月3日起,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生产,委托或购买的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的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自2014年8月3日起,允许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捐款,免征现行企业所得税,也可以在税收之前。当年的个人所得税。全额扣除。
3.财产所有人免除直接或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或受影响居民的财产转让文件捐赠财产(物品)印花税。
4.对于新购买的专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特种车辆,可以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抗震救灾证明,其车辆购置税免收。 (包括县级)或其授权单位。。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缴税的特种车辆税将退还。
新购买的特种车辆是指在2014年8月3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援车辆,这些车辆的所有者是受影响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看出,捐赠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然后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9500-3500-4000 = 2000,适用税率仍为10%,计算公式为2000 * 10%-105 = 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