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差额
1.不同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的税收对象
2.不同税率适用于同一税收对象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当年合格的公益捐赠不得超过会计利润的12%,即288万元(2400 * 12%),因此B公司今年
的应税收入为:2400+(380-2400 * 12%)= 2492(万元);
的应纳税额为:2492 * 25%= 623(万元)。
方案1:国宏房地产公司以各种方式收取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收取人民币5,000万元的住房。那么,公司的营业税为:(5000 + 1000)×5%= 300(万元);城建应交税金为300×7%= 21(万元);需支付的额外教育费用300×3%= 9(万元);国宏房地产公司的营业税负担为300 + 21 + 9 = 330(万元)。
方案2:国宏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仅收取房地产价格5,000万元,其他相关收款由国宏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该房地产公司收取手续费为: 1%。国鸿物业管理公司的税负为:应交营业税10×5%= 0.5(万元),应交城市建设税为0.5×7%= 0.035(万元),应交教育附加费为0.5×3% =0.015(万元),该物业公司的总营业税负担为0.5 + 0.035 + 0.015 = 0.55(万元)。国宏房地产公司的税负为:应交营业税为5000×5%= 250(万元),应交城市建设税为250×7%= 17.5(万元),应交教育费为250 ×3%= 7.5(万元),则公司的总营业税负担为250 + 17.5 + 7.5 = 275(万元)。
房地产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总税负为0.55 + 275 = 275.55(万元)。
与方案2相比,方案1的流转税负担更高,为330-275.55 = 54.45(万元)。可以看出,经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房地产公司业务在销售过程中的必要划分可以减少房地产公司的税收支出,而又不增加房地产管理公司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