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将税收风险降到最低。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意味着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征收关系是征税的基本关系,税法是规范征收关系的基本准则。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的税收行为也必须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后,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纳税。未能缴纳,减少或延迟缴纳税款是违法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可否认,纳税人为逃避和减轻税收负担而逃税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纳税人从事商业或投资活动并面临两个或更多个税收计划时,纳税人可以设计和计划最低合理税收,并选择低税收负担计划。这也是税收政策指导经济和规范纳税人商业行为的重要作用之一。
2。进步是指预先计划,设计和安排。与经济行为相比,纳税行为具有滞后性。企业仅在交易发生后才有义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所得税是在实现收入或分配收入后计算的;财产税仅在购买财产后才支付。这客观地为纳税人提供了在纳税前进行预先计划或安排的机会。另外,纳税人和税收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常常不同。这样,纳税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税法和税收制度的具体规定做出投资,管理和财务决策。如果已经开展了业务活动,则应纳税额已确定,然后寻求少缴或不缴税应视为税收筹划。
3。目的性是指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其目的是减少税收并寻求最大的税收利益。寻求税收优惠有两个含义:一是选择低税收负担,这意味着低税收成本,而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第二个是税收时间的延迟(非稀有税收行为)税收期限的延迟等于企业获得的政府免息贷款等于延迟期间的延迟税收。另外,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误纳税时间也可以减少企业的实际税收支出。
4。全面是指以下事实: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总资本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而不是个人税收负担的水平或纳税人总体税收负担的重要性。这是因为一种税种少缴而另一种税种可能多缴,总的税负可能不会减少。此外,减少税收支出的计划不一定与最大化资本收益的计划相同。在做出投资和运营决策时,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还必须考虑多种其他因素来做出全面决策,以实现使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5。风险是税收筹划活动由于各种原因而失败的代价。税收筹划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这主要包括:首先,日常税收计算是从表面或地方角度根据税收法律进行操作的,但是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的掌握不准确,导致事实上的逃税行为并因未缴税款而面临税收处罚。依法纳税第二个是未充分适用和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以及可能受到罚款的风险;第三是在系统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完整性缺乏充分把握的风险;第四是企业情况如果不进行全面的比较和分析,则计划成本会大于计划结果,或者计划方向与企业的总体目标不一致。从表面上看,有结果,但实际上,公司没有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