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团体年金,税收筹划 外资 企业

提问时间:2020-03-30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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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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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税收筹划的含义

(1)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的有效选择,增强企业竞争力

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2.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生产和管理决策,并获得最大的税收优惠。

4.减少或避免税收处罚对企业有利。

(2)这有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和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

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

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4.有利于税务代理业的发展。

外商税务筹划的文献综述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公司实施跨国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平台,但与此同时,这些公司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进入国际市场后,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立足并获得全球竞争优势是跨国运营公司的当务之急。积极借鉴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方式,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政策和彼此之间税收制度的差异,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实现最大化利润的目的,对于中国公司提高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业务策略之一。字符串8 I.国际税收筹划字符串3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使用法律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减少或消除税收负担。国际税收筹划是国际范围内国内税收筹划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税收领域,而且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比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字符串2对国际税收筹划有广泛和狭义的解释。广泛的理解是,国际税收计划包括国际税收节省计划和国际避税计划。国际节税计划不仅是合法的,而且纳税人计划行为的实施也符合东道国的立法意图;从表面上讲,国际避税也是合法的,但是纳税人利用税收漏洞来实现减税目的,这与东道国的立法意图。狭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仅指国际税收节省计划。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许多外国跨国公司在经营中都有不同程度的避税行为,它们从广义上实施国际税收筹划战略。由于中国跨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的时间较晚,它们的规模小,竞争力弱,除了在国外进行狭义的国际税收筹划外,还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利润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操作,他们还应该适当使用某些国际避税做法。字符串1“国际税收筹划”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新概念,但它已经成为国际上在公司投资,财务管理和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活动。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税收类型,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很大,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通讯的先进,交通的便利,跨国企业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资料的流动更加便捷,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大型跨国公司通常聘请税务专家来为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例如,以生产生活必需品而闻名的联合利华(Unilever)在全球设有子公司。面对各国复杂的税收制度,母公司聘请了45名高级税务专家来进行税收筹划。仅“节税”一项每年就为公司增加了数百万美元的收入。字符串7这里应该指出,税收筹划的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并且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标准不同,并且各国法律在不断完善,跨国纳税人采取了合理的税收筹划行动,以减轻另一国家或同一国家的税收负担在不同的时间,有时将其视为逃税或什至是逃税。当前,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将反避税作为国家税收工作的重点,并加强了反避税。许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反避税法规,这无疑将对中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产生重大影响。大困难。因此,中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应认真研究,认真分析并密切关注东道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发现不足之处,寻求规划空间,并避免可能的处罚。字符串5 2.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字符串8(1)合理选择投资地点的国际税收筹划字符串4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低税收负担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字符串5在跨境业务中,除了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投资者还需要考虑不同地区税收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差异很大,每个国家都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不同的税率和结转亏损。如果中国的跨国投资公司可以选择税收优惠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从长远来看肯定会受益,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常,这些公司可以计算和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率,然后选择税率低,综合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目前,世界上有近千个具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特区。这些地区的总体税收负担,特别是所得税负担较低,这是跨国投资者的投资天堂。同时,还必须考虑投资地点对企业利润汇出是否有任何限制。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以低所得税甚至免税的形式吸引外国投资,同时对外国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回施加了限制,以期鼓励外国投资者进行再投资。此外,在跨境投资中,投资者还将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也是中国跨国投资者选择投资地点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如何利用企业年金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个人捐款,公司捐款和年金投资收益。从广义上讲,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既包括信托型企业年金,也包括具有商业保险机构所投保的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合同商业保险。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面临着更大的社会保障压力。国务院《关于印发和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补充end赋是对基本end赋体系的有用补充。这是自愿为员工制定的长期福利计划。为了鼓励企业的这种财务行为,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需要一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企业产生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是否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以及减免的程度和程度如何。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扣除税前;员工获得的长期福利计划是否构成个人收入,是否构成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

一,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I)公司所得税政策分析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27号)规定:“截至1月1,2008年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在该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超过雇员工资总额的5%。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将不会被扣除。 ”

在实施这些政策时,公司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财税[2009] 27号文件未对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作出明确限制。在实践中,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信托型企业年金和合同型商业补充养老保险两种形式之一,并扣除税前费用,各地的政策口径存在差异。

2.企业应为所有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如果只为某些雇员支付工资,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正常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不会接受公司为某些人员付费并按照付费人员比例计算税前扣除的做法(个别税务机关有特殊规定要遵守。

3.税政策未指定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有两种可能的方法:第一种是根据企业的年薪总额乘以5%来计算税前扣除限额;企业实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金额超过税收调整限额;在这种方法中,税前扣除限额是通过将每个雇员的年薪总额乘以5%来计算的,并且企业要为雇员实际为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支出金额进行税收调整。显然,后一种方法与企业实施的员工差异支付标准不同。

4.企业年金的还款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按照规定的标准。年度付款的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相关税收政策并未对此问题进行澄清。

5.财税[2009] 27号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部分,个人雇员应负担的部分除外。中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的费用由企业和个人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的年度会费不得超过企业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可以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除。可以看出,雇员的个人缴费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只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1.尽管国税函[2009] 694号重申了企业年金支付环节中的税收政策,但它阐明了一种新的税收计算方法。该条规定,在计算个人每月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中所占的公司缴款部分(以下简称公司缴款)与个人的月薪和薪金分开,分别视为月薪。工资的计算不扣除任何费用。

例如:假设公司的员工年金帐户的每月个人付款为200元,而企业付款为500元。计算员工的个人工资时,不能扣除200元的个人税前税额。支付工资;企业缴纳个人帐户中的500元未计入当月工资和月薪,直接将500元作为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相对应的月收入中的适用税率税率表计算预扣税段。

2.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实:可以采用的企业年金计算方法应是满足“企业年金试验措施”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使用国家税。函[2009] 694号文规定的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最大区别。获得本文件规定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收入的个人,应当全部纳入月薪和工资收入,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国税函[2009] 694号发布之前(2009年12月10日之前),如果企业已按照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不再退还该税款;企业未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由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下列方式计算代扣代缴税款:年非扣除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平均额计算。每位员工的年薪适用税率是企业在当期应缴纳的适用税率,每年应纳税额合计。

4.中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设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及其投资,经营活动筹集的资金组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国税函[2009] 694号未明确企业年金投资业务进入个人账户的收入是否为应纳税所得额。作者认为,中国目前对个人从证券投资基金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在个人账户中分配的投资运营收入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II。企业年金税收筹划

1.企业年金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在某种意义上还没有成为税收优惠,因为中国对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采取了真实扣除的原则。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主管当局批准的总工资。如果此类企业的实际工资达到或超过批准的标准,则为雇员支付企业年金可能仍是税收筹划的安排。

2.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由于企业年金是按月支付的,并且不与当前薪金和工资相结合,因此税制实际上为员工提供了重新采用较低税率和设计的机会。为企业。员工薪酬制度带来了新的计划要点。同时,企业应注意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国税函[2009] 694号规定,企业按年,半年度或年度支付企业年金的,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恢复为所属月份。它被视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工资收入”项适用税率来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计算的工资和薪金应在个人实际获得工资时计算并缴纳。不允许任何人缴纳最初可能属于不同月份的一次性工资和薪金。可以看出,与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支付公司费用相比,每月支付公司费用的税负相对较小,并且对员工更有利。

3.国税函[2009] 694号文也规定,由于年金设定条件而已记入个人帐户的企业所得税不能归于个人,应退还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退还税费=企业缴纳的税费××(1-实际收到的累计付款额/企业缴纳的税费累计额)

应当注意,上述退税公式中的“纳税企业的累计金额”为企业扣除职工所得税后为职工支付的年金的累计金额。这种退税计算方法通常对员工有利。例如,企业为员工年金支付20万元(税后),并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了20,000元。现在,由于各种原因,该员工退出了年金计划,并获得了企业一次性年金12万元。然后:

从理论上讲,员工是预先收到企业付款的,其薪酬基本上应属于员工的一般薪酬,并应与前几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以应用相应的累进税率。当累计税率很高时,员工可能会参与退税。但是,此公式只是一种简化,员工预先收到的企业付款仍按原始方法征税,因此不会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