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销售企业的税收筹划,软件企业 税收筹划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30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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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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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案例~求解!!!急~

软件销售公司的税收筹划

软件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税收筹划

分析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构想

1.阐明公司的税收性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的纳税人?

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6%(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16%

2.降低技术开发费的增值税

部分相对容易免税。您只需要将技术开发合同拿到当地科学技术局备案,但是您必须注意,知识产权必须由另一方拥有或由双方共享。它不是免税的。同样,如果您免税,则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被另一方扣除。

3.降低软件产品的增值税

软件产品的销售,无法逃避税率3%(小规模),16%(一般纳税人),小规模3%,但是如果软件销售额达到500万(一年内),您将被迫当您成为一般纳税人时,那时16%税率的压力会更大,因此建议您在此之前做一个好的软件产品认证。如果速度很快,它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即使收到此证书,即使是普通纳税人也可以享受3%的增值率(超过3%的部分将立即征收并退还)。

4.扣除研发费用

这可以帮助公司节省所得税。例如,一家公司一年的研发费用为100万。扣除研发费用后,研发费用为150万。这相当于说,如果成本增加50万,自然利润就会减少,所得税也就可以了。

5.最后,企业所得税

除了上述扣除的研发费用外,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软件公司的成本是多少,无非是人员成本。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您年底的所得税将非常糟糕。净利润的25%。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具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独资企业。不需要企业所得税。评估和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完美解决成本问题。例如,江苏徐州经济开发区是增值税。企业的收入按当地保留的50%-70%返还。征收独资后的税率为0.5%-3.5%。它是一站式的服务平台,也非常适合外国企业。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介绍

例1:阳光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初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化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公司经营良好,并且在市场开发方面取得了新成就,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正以每年两倍的速度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创新和开发新产品,其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申请成功后,公司于2000年5月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态势。

根据税法,该公司于2003年11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申请。但是,据了解,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三年的优惠税收政策,就必须持有“先进技术企业”证书,而“先进技术企业”是由企业评估确定的。原国家经贸委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提醒下,企业立即向当地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先进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但是,无论我们能以多快的速度,“先进技术企业”的评估过程和批准过程都将结束。当企业获得“先进技术企业”资格时,已经是2003年2月10日。当公司经理将这本大红皮书带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程序时,他被告知企业不能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三年延期。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公司认为,企业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减”优惠政策后,自然可以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并收取一半的企业所得税3年的折扣。但实际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政策概念,具有不同的识别程序,适用于不同的企业,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

根据税法,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设立的认可高科技企业,将从该纳税年度开始的15年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它被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税法规定免税,减免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期。公司所得税。

从上面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首先,优惠政策不能一再享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半”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免半”。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中的一种。第二,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果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限后仍是高新技术企业,则可再加征三年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税率。减税期满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享受优惠待遇。享受“两次减免,三个减半减半”的税收优惠后,企业获得了“先进技术企业”资格,由于没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因此不可能继续享受三年减半的减免。所得税优惠。

由于公司领导层的想法不同,公司失去了享受三年减半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机会,公司损失了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示例2:一家计算机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生产和销售计算机产品以及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2003年,该公司获得了一项业务,该业务将为客户开发一个工业控制项目,并将结果转移给客户。预计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总价为20万元。电脑公司共购买电脑产品40万元(不含税)。而该公司当年的技术和技术服务收入仅是这一年。

该公司的经理与税务专家朋友聊天,提出此事,并进行了技术服务操作,例如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开发。但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的税收处理有所不同。

当前的税法仅就流转税规定了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的税收优惠。对于高科技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没有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但是,现行的税法在营业税和所得税方面都为技术服务收入提供了更大的税收优惠。具体内容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外商企业和外商个人)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可暂时免征公司所得税。

因此,对于高科技企业,技术服务收入的税收待遇比产品销售收入的税收优惠更为优惠。对于计算机公司的这项业务,由于技术服务收入伴随着产品销售收入,因此,由于技术服务收入与产品销售收入同时出现,因此两者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意味着将高税收负担的​​收入转换为低税收负担的​​收入,从而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增加净收入。

考虑到这一点,这位朋友利用自己对税法的掌握,为公司经理设计了税收计划,为公司节省了10万元人民币的税款。具体计划如下:

计算机公司已经调整了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收入结构,减少了计算机产品的销售,并增加了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收入。计算机公司将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收入增加到30万元,并将计算机产品的销售减少到30万元(不含税)。这样,客户的表面总支出保持不变;客户对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接受记录为无形资产,购买计算机产品的记录为固定资产。两者都是资本支出,及其对成本的影响基本相同;此外,由于不能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购买计算机产品的费用,因此实际购买成本是计算机产品的价格加上其承担的17%增值税进项税,实际上降低了计算机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减少客户总支出。因此,该计划不会受到客户的反对。

经规划,对计算机公司而言,30万元的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价格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仅需缴纳30万元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销售电脑产品。计划前,从客户取得的收入中的20万元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价格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与计划前相比,该计算机公司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收益中获得收入超过10万元,大大减轻了纳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