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都需要预先科学安排,这将有助于提高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组织的水平。从而达到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
其次,避免税收风险的税收筹划意味着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零税收风险。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在事先安排过程中实现了税收负担的绝对减轻,交易等活动。
税收筹划是一种公司筹划行为,纳税人根据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预先选择能最大化税收利益的税收计划,以自行处理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税收政策法规指导。
(A)避税计划
是指纳税人使用非非法手段(即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违反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不足来获取税款的计划好处。税收筹划既不是非法的也不是合法的,与逃税者根本不遵守法律的逃税根本不同。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和堵塞漏洞)。
(二)税收筹划
意味着,在不违反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纳税人充分利用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税法固有的起征点,减税和免税政策,并通过巧妙的融资安排实现了这一目标。 ,投资和运营。少交或少交税的行为。
(3)计划继续
是指纳税人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以减轻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四)实现零税率税收
表示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完整,并且没有税收处罚,也就是说,没有征税风险,或者风险可以忽略。一种状态。尽管实现这种状态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利益,但可以间接获得某些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壮大。
税收筹划
(A)选择低税收负担计划
在各种税收方案中选择税收负担较低的方案也意味着选择较低的税收成本。
(2)延迟纳税时间
的纳税期限的延期等同于企业获得的政府无息贷款等于延期税款。
(一)企业宏观环境引发的税收风险
企业的外部税收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和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违反和违反。具体而言,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以及社会意识和税收执法的变化将导致某些税收风险。
为了维持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中国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将不断调整和更新。在理解,认识,掌握和应用财务和税务知识的过程中,公司财务由于新政策的理解上的偏差,不可避免地会给人员带来风险。不同的税务执行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税收相关行为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和判断,尤其是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对税收相关做法的酌处权将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税收风险
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的税收筹划及其对税收风险的态度,业务管理概念和发展策略,业务模型或业务流程,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划分以及相互检查和余额和税收风险管理该机制的设计和实施,企业信息的基本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管理绩效评估以及监控机制的有效性。
当前,公司管理人员对税务相关问题的意识需要增强,财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低下,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税务代理服务的质量已经提高近年来一直很低。面临税收风险的主要因素。
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员对业务条件的理解有限以及税收筹划的扭曲导致与公司税收有关的行为发生偏差;财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可确保与税收相关的信息真实可靠重要的法律分量也是正确进行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如果过多的财务人员错误地工作,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税收风险;企业内部审计是否健全与税收风险的高低有关。内部审计的失败会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并容易造成企业的无意税收违规行为;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与税收有关的重大缺陷。税务机构混杂,业务人员的能力有限。低质量的现状使大多数代理服务仅限于简单的交易任务,例如代理商税收申报,发票收集,小型企业的建立和会计,以及更复杂的代理服务,例如公司税收筹划和咨询。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用外行的话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是税收筹划活动由于各种原因而失败的代价。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定,并且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操作环境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复杂性,使其变得不确定并隐含更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1.政策风险。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的风险来节省税收,这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更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是否正确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计划者对政策精神的理解不足,不完全理解和不正确理解所致。也就是说,计划者认为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国家政策的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一家服装厂接受自雇购买的纽扣,但是由于未按要求完成购买程序,因此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确认接受了第三方发票。不仅扣除了扣除额,还相应地受到了惩罚。政策变更的风险是指政策及时性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反映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不能确定国家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总是有必要做出相应的改变。二,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订或完善,继续废除旧政策,适时出台新法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不规则的或相对短期的。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席卷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并刺激了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已六次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有所提高。从1999年到2001年的三年中,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各种国内外经贸形势的发展要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了11次变化;根据《金融时报》,它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重新分配税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人民币对市场升值的压力,并逐渐减弱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出口退税增加的影响。 1998。开始将出口退税率从目前的平均15%降低到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将首先取消; 2010年前后,出口退税政策将彻底取消。从实践上看,一旦实施这一政策,那些依靠出口退税的企业将面临厄运,甚至有些灾难性。因此,政策的不规范或及时性将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尤其是中长期税收筹划)带来更大的风险。
2.操作风险。因为税收筹划的固有特征是与“法律”共舞,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通常在税收法规的边缘进行操作,以帮助纳税人最大化其利益。另外,中国的税收立法体系水平高,立法水平不高。法规的内容不仅含糊不清,而且法规之间也存在一些冲突或磨擦,甚至专业人员有时也难以准确地掌握它们,这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巨大的操作风险。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操作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应用和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例如,由于残疾人比例不足,他们从福利企业中受益,并且由于可再生资源利用不足,享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优惠。其次,在系统的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的整体完整性未得到充分把握;在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过程中,多种税收优惠措施的运作等税收筹划风险的综合利用。根据有关规定,一般而言,合并后的企业应当从资产转让中计算收入,并依法纳税。被合并企业前一年的亏损,不应当结转为被合并企业,由被合并企业向被合并企业承担费用的,或者在股东的购买价格中,现金,有价证券及合并后企业权益以外的其他资产,不高于实缴股本票面价值(或实缴股本账面价值)的20%。 。合并后的企业可能不会确认所有资产转让的收入或损失,也不会计算所得税。合并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上一年的亏损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间的,合并后的企业可以继续按照规定使用。合并企业在以后年度实现与资产相关的收入补偿。如果没有系统地理解所有这些,并没有以一种综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全面地理解和使用,那么它们很容易相互忽视,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3.操作风险。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谋行为,具有很强的谋划能力和远见。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的利益影响更大,有时直接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因为税收筹划过程实际上是选择税收政策差异的过程。但是,无论是何种区别,都必须在一定的先决条件和条件下予以确定,即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某些方面(经营范围,营业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限制,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本身。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者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不正确,则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不能减轻税收负担,而且还会增加税收负担。为了引导外国投资,中国现行税制对生产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生产型外国企业实行“两减免征”优惠税收政策。但是,如果生产性外国企业同时从事非生产性企业,并且非生产性企业的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的50%,则将失去其“生产性”企业的资格,并且不具备资格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合资电子设备工厂是仍在减税期内(减免50%)的制造企业。由于产品销售不佳,该公司从其他制造商那里购买了部分电子成套设备进行组装。他一直从事生产和非生产装配业务。如果公司的零部件装配业务在年内超过其总业务收入的50%,尽管该公司仍处于减税期内,但不能将其减半,而只能按30%的税率征税。可以看出,为了享受“两减三减”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当年对这两项业务进行投资选择时,应控制非生产性装配业务的规模在生产经营范围内。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始终会影响税收筹划计划的实施,因此公司必须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4.执法风险。从严格意义上讲,税收筹划应该合法并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是这种合法性需要得到税收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此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税务行政执法偏差的风险,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为中国的税法通常在特定的税务问题上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酌处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这些都是客观上的税收政策实施中的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法案,由于税收行政执法的偏差,税收筹划计划在实践中也可能不可行。结果,该计划成为一纸空文。或可能被视为逃税或恶意避税。,不仅不会获得节税的好处,而且会增加税收成本并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例如,中国的增值税法规定,个人销售商品的起点是每月2,000至5,000元,提供应税服务的起点是每月1,500至3,000元,每种税的起点每次付款。(日本)销售额为150至200元。具体的起点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经常会遇到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机构的思想冲突和行为障碍。此类示例经常在媒体中披露,并且在实践中很常见。
此外,税收筹划还面临着计划结果和计划成本不成功的风险。如果不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则计划成本将大于计划结果。似乎有结果,但实际上,公司没有从中受益,等等。以上是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客观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研究和重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