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增值税的销售活动。以原始税率进口货物对于17%和11%,分别调整为16%和10%。那么减税对公司税收筹划有什么影响?我们用案例来说明。
【案件】
A公司是从事货物加工的一般增值税付款人。加工商品和购进原材料的适用增值税率为17%,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按2%的税率征收。企业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2018年的财政预算,甲公司5-12月的销售收入为1亿元,销售成本为8亿元。为了简化分析,假设公司购买了加工成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并在该月销售。人工成本占销售总成本的比例为20%,暂时不考虑其他成本因素的影响。本案例分析企业经营中的买卖合同标的是否包括增值税,并比较税制改革前后的两种情况(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
方案1:以免增值税价格为目标签订合同
也就是说,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司是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合同主体,合同期限为2018年全年。预计税收合同将继续执行根据原合同。
1。根据税前改革政策。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销项税1.7亿元(10万×17%)。相应的销售费用为8亿元。其中,人工成本为1.6亿元(80000×20%),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为6.4亿元(80000-16 000)。因为公司没有采用诸如劳务派遣之类的外包劳务方法,所以不涉及劳务成本。由于已扣除进项税,因此进项税为1.088亿元(6.4万×17%)。在此期间应交的增值税为6120万元(17 000-10 880)。
2。根据税收改革政策。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销项税1.6亿元(10万×16%)。相应的销售成本为8亿元,扣除人工成本后的原材料成本为6.4亿元,进项税为1.024亿元(64 000×16%)。本期间应交增值税为5760万元(16 000-10 240)。
3。增值税变更。与税前改革政策相比,甲公司应交税费减少了360万元(6 120-5 760)。
4。利润变化。因为签订订单和销售合同的公司是基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作为合同的主题,所以税制改革前后,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会改变。但是,由于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的城市建设税和附加税费减少了432,000元[360×(7%+ 3%+ 2%)],因此本期利润有所增加减43.2万元
方案2:签订含增值税的合同
也就是说,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以增值税价格为基础,合同期限为2018年全年。预计税改后原合同将继续执行。
1。根据税前改革政策。计算方法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即应交增值税为6120万元。
2。根据税收改革政策。由于合同是以增值税价格为主体签订的,因此,当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收入和成本也将发生变化。
2018年5月至12月,如果按照税改前签订的合同将含税价格作为目标,则税改前后含税销售额保持不变,为117亿元[100 000×(1 + 17%)],税制改革后实现的销售收入将为1,086,207,700 [117 000÷(1 + 16%)],而销项税将为1,67,393,900(100,862.07×16%)。
1.会计核算方法:营业外收入。
2.政府的特殊补贴企业的资金在税前扣除。项目批准通知书或项目撤回文件将提供给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用金融补贴资金的财政和税收待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财政资金,行政收费和政府资金有关财政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得税政策”(财务和税收)。[2008] 151号,《关于企业搬迁或处置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118号),“关于广西鹤山煤炭公司所得税处理实业有限公司赔偿金批复《国税函〔2009〕1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关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特殊目的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9] 87号)。经过对上述文件的详细研究,笔者认为,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充分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财税[2008] 1号)收到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将用于正确的会计处理和合理的税收筹划,并充分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h
,关于企业所得税适用的优惠税率的税收筹划和处理的思考
财税〔2008〕51号和财税〔2009〕87号均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专用资金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并经国家批准。理事会可以免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收入。同时,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企业形成的资产计算所得的非应纳税所得额的折旧和摊销,不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收入被扣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规定某些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税率期间,例如:在中国新成立的软件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宽度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产品生产线经认证,从获利年度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到第五公司所得税每年减半。这类企业收到政府专项补助资金时,要考虑收到政府专项补助的年份是否在税收优惠期内。如果在优惠税收期限内,政府专项资金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充分享受低税率优惠。同时,由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产生的折旧,可以在未来正常税率的年份享受所得税减免。h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是2007年新成立的集成电路产品制造商,生产线宽度小于0.8微米(含0.8微米)。在税务部门确定该公司享有第一笔和第二笔豁免后,从获利年度起第二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在第三至第五年减半。 2009年8月31日,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地方财政部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2009年12月15日当天,上市公司动用专项资金购置了2000万元的专用设备,当月就已投产。公司的正常企业所得税率为25%,优惠半税率为12.5%。(假设政府补贴购买的设备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7%,残值率是5%,折旧年限是10年)
日:2009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将政府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节余中不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比一年=2000×12.5%-2000 / 1.17×(1-5%)/ 10×2×12.5%-2000 / 1.17×(1-5%)/ 10×8×25%= -115.39(万元)。h
由此可见,税收筹划后的企业所得税节省是可观的。实际上,很少有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但是许多公司在获得政府高科技部门的认可后,对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此外,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可能不再享受15%的高科技。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因此公司获得政府部门分配的财政补贴资金时,也应参考上例中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h
2.对政府特殊补助资金的特殊会计处理的思考
财税[2008]第151号规定,企业获得的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均应包括在企业的年总收入中,但国家投资和使用本金后需要归还本金的除外。资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必须根据资产的实际受益期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不同的税法和会计处理方法会产生可抵扣的时间差异。每个财政官员都可以正确处理政府补贴的时差。2009年6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 8号),进一步明确了搬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计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塌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的搬迁,以及直接从政府财政预算中获得的搬迁补偿,应视为特殊应付款。其中,在搬迁改建过程中,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相关费用,停工损失和搬迁后的计划新资产进行补偿的,从专项应付款转为递延收益。根据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用于会计处理。从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中扣除递延收益后的余额,视为资本公积。国税函[2009] 118号规定,自计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企业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时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五年内完成搬迁,则企业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搬迁或处置收入的余额,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本文可以看出,虽然公司收到的政府搬迁补助费是按照会计准则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但在税收处理中,搬迁补偿费和搬迁净付款要等到税后。迁移完成。公司所得税,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在核定年度所得税时,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的搬迁补助费,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期损益,即确认搬迁补偿费的永久性差异;与其他相同政府补贴从根本上是不同的。h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获得了6000万元的政府搬迁补偿费。该公司计划在3年内完成厂房和设备的搬迁。 2010年发生费用1000万元。八月20日,10月份购买并安装了价值2400万元的设备。 2011年9月30日,11月份购买并安装了价值1800万元的设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