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实训课综合案例,税收筹划实训企业所得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30 00:23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3-30 00:23
最佳答案

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三个案例选一个写作即可,字数无要求但最好多点,对问题解答清楚即可

该公司发放一年期奖金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从征税的角度来看,上述一次性奖金具有以下计划空间:

2.副经理的职务为:每月预支薪金1255元,可以带薪支付,可节省个人所得税753元。

3.普通员工职位:薪金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并且可以计划为月薪税率3%和一次性奖金10%,这与上述原理相同。每月奖金955元,支付的奖金个人所得税为343.8(按月扣除工资)+ 4249(一次性扣除)= 4592.8元,可节省5852.2元的个人所得税。

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应用税收政策,以将税收政策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最低0.27元/天即可打开百度图书馆会员,可以在图书馆查看全部内容>({}}原始发行者:龙源期刊网

税收筹划是根据税法(法人,自然人),根据当前所涉税法,并遵守税法并遵守税法,根据“允许的”,“不允许的” ”和“不允许”项目,内容等要进行预计划和对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管理,投资和融资等活动的财务目标。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他们可以是税务筹划代理或雇用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该国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因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适用的所得税率。对于投资企业

哪里有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

保留企业A和设立企业B的想法保持不变。通过向企业B分配计算机设备和专利权,再投入货币资金360万元,企业B的注册资本为480万元。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为120万元,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也可以满足B公司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企业B成立后,可以购买非专利技术以增强其技术实力,但是不能直接从企业A购买。它只能遵循a回的路线。

相关文件的第2条规定:“在新企业享受常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期间,从股权投资者及其分支机构累积的非货币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25%之后,将不再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政策。 “直接购买只能导致公司B的利益暂停。

A公司可以向长期友好的C公司出售非版权技术,然后B公司也可以从C公司购买优惠政策。

但是,此时应充分考虑规划的风险。由于C企业在运营链中的出现,很难确保核心技术不会受到损害。一旦失去机密性,企业将失去竞争力,而税收优惠无法弥补这一竞争力。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选项1:吃饱了可享受折扣。在这个计划中,公司销售100元的商品,并收取80元的费用。只需在销售单上注明折扣金额。销售收入可以根据折现额计算。假设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应交增值税=(80÷1.17)×17%-(60÷1.17)×17%= 2.90(元);销售毛利润= 80÷1.17-60÷1.17 = 17.09(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17.09×33%= 5.64(元);税后净利润= 17.09-5.64 = 11.45(元)。

选项2:吃饱后发送优惠券。根据此计划,公司销售100元的产品并获得100元,但提供20元的折扣券。如果要求折扣券不超过所售产品总价值的40%(商场的毛利率为40%,则要求折扣券应占产品总价值的40%)如果价格低于40%,则可以避免在产品购买价格以下收取款项。)客户等同于为下次购买获得折扣选项。商场内应税业务及其相关利润为:

应付增值税=(100÷1.17)×17%-(60÷1.17)×17%= 5.81(元);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 = 34.19(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34.19×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34.19-11.28 = 22.91(元)。

但是,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购物中心将显示根据计划一计算的税收和利润情况。因此,与计划一相比,计划二仅具有比计划一更多的资金流入。时间的价值也可以称为“扩展”折扣。

选项3:吃饱后送礼物。在此方案下,应将企业的送礼行为视为销售行为,并应计算销项税。同时,由于这是非公开捐赠,因此赠品的成本不允许税前(假设赠与品的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额与其他购物中心相同)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 6.97(元) ;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12÷1.17 + 20÷1.17×17%)= 21.02(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21.02+(12÷1.17 + 20÷1.17×17%)]×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21.02-11.28 = 9.74(元)。

选项4:现金充值时请汇款。购物中心的现金返还行为也是商业折扣。与第一种选择相比,它只是固定利率折扣和固定金额折扣之间的差异。相关计算与第一个选项相同。

选项5:吃饱了就发送加价。根据这项计划,商场将对商品金额超过100元的商品实行折扣。购物中心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改变,但是由于捆绑销售,避免了免费礼物,因此增加金额的成本可以正常列出。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12÷1.17)×17%= 4.07(元);

销售毛利= 100÷1.17-60÷1.17-12÷1.17 = 23.93(元);

企业应交所得税= 23.93×33%= 7.90(元);

税后净收入= 23.93-7.90 = 16.03(元)。

在上述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进行了比较,即正常销售试用计算的20元商品的相关销售额如下:应交增值税=(20÷1.17)×17%-( 12÷1.17)×17%= 1.16(元);销售毛利= 20÷1.17-12÷1.17 = 6.84(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6.84×33%= 2.26(元);税后净收入= 6.84-2.26 = 4.58(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方案1的最终税后净利润为(11.45 + 4.58)= 16.03元,大约等于方案5。如果仍然进行折价销售,那么税后净收入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方案五优于方案一。另外,不确定是否可以及时实现备选方案1的转售,因此还必须考虑库存所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总而言之,“在大型购物中心全额交付”的最佳解决方案是“全额交付全额交付-不增加票价”,然后是提供折扣券的促销方法,然后再为打折的客人提供促销方法。和一种返还现金的方法,但是不建议使用礼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