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收筹划公司,天马机械公司税收筹划百度文库

提问时间:2020-03-2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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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2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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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税务筹划案例分析题

税收筹划后

应付增值税(2800-520)×17%-300 = 87.6

安装,调试和设计收入需缴纳建安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20 + 1500)×5%= 101

因此,税收负担率=(101 + 87.6)/(2800 + 1500)×100%= 4.36%

10.02%-4.36%= 5.66%因此,税收负担率降低了5.66%,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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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根据税法(法人,自然人),根据当前所涉税法,并遵守税法并遵守税法,根据“允许的”,“不允许的” ”和“不允许”项目,内容等要进行预计划和对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管理,投资和融资等活动的财务目标。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他们可以是税务筹划代理或雇用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该国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因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适用的所得税率。适用于投资企业。

税务知识:如何利用折旧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计划合理,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I)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提取折旧应基于期间收入和支出比率原则,并应基于折旧费用分阶段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必须包含在成本中,因此折旧与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税额直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1)线性方法直线方法

(也称为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是一种根据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或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按照现行制度,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可以具体分为平均年龄法,工作时间法和工作量法。(())(2)加速折旧方法

也称为降低成本的方法。它是折旧期间每年的折旧额。加速折旧方法的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阶段增加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提供给它们的折旧也逐渐减少。尽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总额与平均寿命方法完全相同,但在固定资产使用前的几年中,由于折旧增加,成本中包含的成本相应增加,因此还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前期营业利润相应减少了企业应交所得税,相当于从政府获得了无息贷款。有多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在当前系统中,它仅限于以下两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总年限法。

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在以下领域:

(1)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并且发展迅速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公司,飞机制造公司,化学制造公司和制药公司的机械设备技术进步。。

(2)适用于全年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遭受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强酸和强腐蚀的机械设备回合。

(3)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

(4)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

(5)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外包软件。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提高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关于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64号)提供:

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对于服务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对于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6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或者选择加速折旧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

2014年1月1日以后企业购置的,仅用于研发活动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选择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并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二)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期间本身是预期的经验值,因此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使以后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以前的会计利润向后转移。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

设备租赁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示例4:企业A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2013年10月,如果要接受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则有四种选择:一种是接受企业B(一般纳税人)对于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31,000元(含税)。二是接受企业C(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取得税务机关签发的增值税。特种税收发票,总价税额为3万元;三是接受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普通发票,总价税金为2.9万元;第四是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时,可获得普通发票30000元。城镇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请为此做计划。

规划思想:由于运输业在该国实施了“税制改革”,因此不再需要以前基于运输费用结算文件计算进项税的方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改变国家交通运输业和某些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的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号)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①取消了基于运输费用金额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规定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的政策; ②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税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在取消上述财税[2011] 111号政策后,除了获得铁路运输成本清算凭证(因为仅2013年8月1日以后的运输行业中的铁路运输未实施“营业税”),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统一扣除。

接受运输服务的企业应考虑运输服务价格和可抵扣进项税两个因素。对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将减轻增值税负担),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将相应减少。这样,我们可以比较不同方案下的净现金流量或现金流出量的大小,最终选择净现金流量最大或现金流出最小的方案。

方案1:接受B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价格为31,000元(含税)。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量= 31 000-31 000÷(1 + 11%)×11%×(1 + 7%+ 3%)= 27 620.721(元)。

方案2:接受C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获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和税金为30,000元。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1 + 3%)×3%×(1 + 7%+ 3%)= 29 038.835(元)。

方案3:接受丁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获得普通发票,总价和税金为29000元。则公司A的现金流出= 29000元。

方案4: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3万元的普通发票。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7%×(1 + 7%+ 3%)= 27690(元)。

由此可见,方案1的现金流出比方案2少了14,811.14万元(29 038.835-27 620.721),方案1的现金流出为13792.79万元(29 000- 27 620.721)小于选项3。方案1的现金流出比方案4少692,790元人民币(27 690-27 620.721),因此应选择方案1。

规划和审查:选择一种接收运输服务的方法时,您不仅必须考虑价格和税收因素,而且还必须考虑另一方提供的运输服务的质量,信誉和时间消耗。

25.“税制改革”后征收点的税收筹划

范例5:自雇的工商业家庭李先生是“企业对企业改革”的试点小型纳税人,2013年10月获得咨询服务收入20,601元(含税) 。本地增值税起征点为20000元。请对此进行计划(假设不考虑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规划思路:在涉及阈值的情况下,如果销售收入刚刚达到或超过阈值,则应将收入减少到阈值以下以享受免税待遇。

方案1:将每月的含税销售收入保持在20,601元的水平。不含税的销售收入= 20601÷(1 + 3%)= 20 000.97(元),超过当地增值税起征点2万元,则李应缴增值税= 20 000.97×3%= 600.03(元),税后收入= 20 601-600.03 = 20 000.97(元)。

方案2:将每月的含税销售收入减少到20599元。不含税销售收入= 20599÷(1 + 3%)= 19999.03(元),不超过地方增值税20,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免征增值税,税后收入= 20599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所付的增值税额要比方案一少600.03元(600.03-0),并获得598.03元(20 599-20 000.97)的收入。因此,应选择方案二。

计划审核:该起征点的税收筹划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刚刚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情况。因此,其应用空间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