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类型,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外文文献

提问时间:2020-03-20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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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20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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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

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空间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不免征,免征,临时免征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不多目前可以收集和使用。涉及三个方面:

1.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对象:包括通过继承和赠与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已开发房地产转让给自己使用或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例如租赁,不转让产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豁免有两个条件或条件:(1)纳税人建造共同的标准房屋出售,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项的20%。(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和收回的房地产,包括因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的,原房地产应当由纳税人转让。

3.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中止土地增值税。(1)对于与房地产投资或建立联系的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投资或建立联系的一方将土地(房地产)作为投资的股票价格或合资条件,并且将房地产转让给被投资或合资企业((通过投资和联营企业转让上述房地产,应征收土地增值税)。(2)一方土地出让,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竣工后分摊自用(竣工转让,应征收土地增值税)。(3)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将房地产转移给合并企业的情形。({}}此外,还有一些针对个人居民的土地增值税优惠。例如,已将其原始房屋转移用于工作转移或居住条件改善的个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报批。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少于三年但少于五年的,土地增值税减半(居住少于三年,按规定征收);居民拥有的普通住所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自己的房地产换成居住地,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土地增值税计划中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因不多,是因为上述八项减免政策,其中三项针对个人居民,两项针对特定原因,而一项被直接排除在外。因此,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规划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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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几种方法

。减轻税收负担,相应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必然成为当前和未来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作者认为,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分散收入计划法:根据相关税法,土地的增值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后获得的收入余额减去扣除额后的余额。对于一定数量的扣除项目,转让收入越少,土地增值价值就越小,当然税率和税额也越低。因此,如何使房地产收入转移多样化是一个起点。一种常见的方法是将可以单独处理的部分与整个房地产区分开,并分别签订合同。例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算开发装饰精美的建筑物。装修好的房屋的市场价格估计为1800万元(包括600万元的装修费用)。企业可以两次签订合同来建造毛坯房。在签订了2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在装修时签订了600万元的装修合同后,纳税人仅需支付第一份合同和第二份合同中规定的土地增值税。该金额在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可以减少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2.成本迁移计划方法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不从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扣除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运营费用),而是根据是否在一定条件下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和分配了利息,根据房地产项目直接成本的一定百分比扣除。纳税人可以预先计划将实际发生的支出转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费用。例如,属于公司总部的薪金,福利费,办公室支出,差旅支出和商务娱乐支出都包括在期间支出中。由于人事部门的实际发生并不能增加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额,因此人事部门可以在每个特定房地产项目中安排或兼任总部雇员,而不会影响总部的工作。这样,这些人的相关费用就可以成为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一部分。在此期间,房地产开发成本在不影响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情况下降低了,但房地产开发成本却在增加。换句话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通过成本转移法增加土地增值税可抵扣项目的数量,而无需增加费用,从而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III。 “关键点”计划方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项目时总是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利润率越高,支付的土地增值税越多,税后利润可能会越小。因此,如何使房价在同业中最低,交纳最少的土地增值税,获得最大的利润,是房地产公司应认真考虑的问题。根据税法的有关优惠规定:建设普通标准住房出售,增值额不超过扣除的项目额的20%的纳税人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加值超过扣除项目的20%,则应规定全部增加值税收计算。这里的“ 20%增加值”是“临界点”。根据关键点的税收负担效应,可以为此制定税收计划。

在实际工作中,您必须首先测量增值率(增值额与允许扣除额之比),然后尝试调整增值率。更改增值率有两种方法:第一,合理定价。例如,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税率稍高于两个极点税率交界处的增值税率。适当降低价格可以减少增值额并降低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率。减轻税收负担。第二是增加扣除额,主要是通过增加投资来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实施细则》,可以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的项目包括: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公共辅助设施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纳税人可以通过改善住房环境和房地产质量来适当增加扣除额。

占领市场。例:某房地产公司在建普通标准房,扣除工程款800万元,当地市场同类住宅的市场价约为1000万元。如果价格为一千万元,则增值率为25%,土地应增值。税金9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利润为1 000-800-90 = 110(万元)。但是,如果价格为960万元(X-800 / 800 = 20%),则增值率为20%。由于纳税人建有共同的标准房屋出售,并且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的20%,因此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将获得960-800 = 160(万元)的利润,与税后利润相比增加了500,000元。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普通标准房屋时,可以采用合理的价格进行宣传策划,从而可以使自己完全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较高的利润。

24.等额成本分摊计划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针对拥有大量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由于这类企业可能同时进行多个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此,由于土地价格或其他原因,不同地方的开发成本可能会有所不同。这将导致开发后的某些房屋的增值率更高,而某些房屋的增值率更高。低,这种不平衡状态实际上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这要求企业对开发成本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使各地的开发业务的增值率大致相同,从而节省了税收。因此,平均成本分摊是抵消增值税和减少税收的绝佳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对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开发成本进行调整和分摊,以使获得的增加值的平均值最大,从而在一定时间内不会出现增值率,并且节省一部分税款。如果与其他计划方法结合,增值率仅低于某个阈值,那么节税将变得更加明显。

25.利息支出计划方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负债累累的行业,通常会发生大量借款,因此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利息费用扣除方式也将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重大影响。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已转拨的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按照房地产项目予以扣除。但是,最大金额不能超过根据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额是根据土地价格和项目开发成本之和的5%确定的;无法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利息费用或者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项目土地价格与开发成本之和的10%。如果直接扣除成本,则不能扣除实际利息费用。这为纳税人提供了一种选择: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主要依靠借款筹集资金,且利息成本较高,则应尽可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凭证,并根据该费用计算和分摊利息费用。房地产项目要实现实际扣除利息以减少税额;相反,如果在开发过程中借款不多,且利息成本低,则可能无法计算应摊销的利息费用或金融机构的贷款凭证,从而可以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实现最大化企业利润。

26.建造方法的规划方法

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实用方法有哪些

一,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免税期的优惠政策

例如,《深圳市地税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5〕60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将基于合同签订时间。普遍存在。对于在2005年11月1日(包括11月1日)之后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的人,当纳税人从第一笔房地产销售中获得收入时,预付的土地增值税将按全价计算房地产。深圳XX花园第五期销售收入为37765万元,其中2005年11月1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总值为31636万元。按照上述通知,土地增值税按照上述通知缴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6129万元。

第二,个人使用商品房的开发不再视为销售

国税发〔2009〕31号第7条规定,企业应当开发用于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奖励,外资,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债务清算,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交换的产品。和个人非货币性资产的行为应视为销售,在开发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时,或者在实际权益中,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获得。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1)由公司近期或当月同类开发产品的销售价格确定; (二)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产品的公允市场价值确定的;)根据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已开发的商品房转换为固定资产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因此不应视为销售。不难看出,转换为固定资产的产品开发不再被视为销售。企业需要密切注意,避免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选择多样化的方法来处理开发产品

处置开发产品的多元化方法包括:销售,租赁,售前租赁,售后回租,股权投资,产权转让,转让至经营资产(自用和自营开发产品)等上。

对于将其房地产开发的一部分转让给自己使用或用于商业用途(例如出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尚未转让产权,则将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收入将包括在税收结算中,并且不会扣除相应的扣除额。费用和支出。这表示长期房地产开发商免交土地增值税。而且,这一因素可能会导致大量开发商将来将其房产出售给自己。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策略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以减轻土地增值税的税负或延迟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时间。对于一些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过去有必要从销售导向型转变为自我控股型,因为他们不需要增值土地而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通过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产品的使用方式更改为自用和自雇,您可以享受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据了解,一些公司可能计划将一些项目商店交由他们自己掌握,而不是出租或出售,并且不产生任何收入。这样做,他们不能超过销售门槛的85%以上,并且还可以享受房地产增值。这种计划思想必须首先服从于业务管理计划和现实,而不是为了自用和自雇而出售。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不是很可行。其次,有必要考虑延迟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时间,因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在将产权转让给自用物业时仍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我们必须同时考虑通过延迟立即支付土地增值税获得的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金的风险价值。同时,还应考虑重新交付时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从旧房扣除中获得的收入。。至于如何利用“公司合并和转让房地产税收规定”的税收优惠,原则上仍应属于这一规划思想。

可以在税前扣除四或三项预提费用

国税发[2009] 31号文,第32条允许在提取税款时依法扣除三笔预提费用,这对纳税人有利,也打破了税收管制的机械性。在一定程度上投票规定。除以下应计(应付)费用外,税金计算费用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1.如果外包项目尚未最终结算,并且未获得完整发票,则可以在信息足够的前提下提取不足的发票金额,但最大金额不能超过总额的10%合同金额。

2.如果尚未建造或完成公共辅助设施,则可以根据预算费用合理地提取建筑费用。此类公共支持设施必须满足销售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要建立的条件,并且这些条件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建设。

3.应根据规定撤回应提交政府但尚未提交的建筑和建筑成本以及物业改善成本。财产改良支出是指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承担的财产管理资金,公共维修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

五,地下停车场被视为公共支持设施

当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地下车库时,可销售区域中是否包含地下停车场?一些税务机关认为应将其包括在实用区域中,而其他税务机关则应将其不包括在实用区域中。

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部分开发的房地产转化为自用或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尚未转让,则无土地价值将征收增值税。税款清算时不包括任何收入,并且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某城市的地方税务机关决定将地下车库包括在可售区域中,并且地下室的成本无法立即结转到销售成本中,但要进行计算实用面积的单位工程成本的总成本。本期实际出售的停车位面积计入销售面积,结转至销售成本,占当期实现的停车位销售收入的比例。

国税发[2009] 32号文第32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位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使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被视为公共支持设施。

六,选择有利的增值会计方法

一个开发项目同时具有普通房屋和商业房屋。从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角度来看,它通常基于单个建筑物或建筑商承包的建设项目。。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在税收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由于扣除项目的计算很复杂,因此有一些基于基本会计项目的计算方法,然后有基于收入或面积的扣除项目。还有一种方法是根据面积分配扣除项目,然后根据规定进行计算。将产生不同的计算方法结果差异很大。

计算方法1:分别计算住宅和商业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

计算方法2:住宅和商业建筑的土地增值税的组合计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 048号)规定:纳税人修建普通标准住房并从事其他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他们应该分别计算增加值。如果未单独计算增值额或无法准确计算增值额,则《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标准免税不适用于普通标准房屋的建设(即纳税人建造和销售普通标准房屋)。 ,且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增值税)。

该文件要求对增加值进行单独核算,但是对如何核算没有特殊要求。如果有必要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多层建筑的成本分成不同的成本,那是不可能的(每个所有者的收入计算都可以准确),或者汇总过程本身就是成本分配。难以准确把握。在实际工作中,开发公司中没有会计师使用分层会计来计算成本和费用。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单独计算。确切地说,这是共享帐目,这符合《财税字》 [1995] 048的精神。第二种计算方法是以整个建筑物为会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最基本的会计项目或目的计算的房地产成本核算。此要求与根据计算方法2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法相一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税收法规要高于税收法规和法规文件,因此首选计算方法二。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构筑普通标准住房并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按照第二种方法计算的增值率不超过20%的,非住宅部分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税法。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第1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最基本会计项目或对象计算的。房地产成本核算。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项目。原则上,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的不同类型进行清算的。首先根据会计对象,即方法2,计算此处提到的“清算”。增值税率用于确定土地增值税率,确定征税和免税的对象,然后在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中分配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并分别结清应付款项。

VII。充分利用附加扣除政策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已支付金额的20%。

土地增值税减免项目中的开发间接费用收集是企业规划时应注意的一点。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员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费等。实施细则规定了间接开发费费用属于开发用地,新房及附属设施用地,应在扣除工程款时全额计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有效扣除。同时,该政策还规定,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这些费用减免的20%。这些内容不是很清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很容易将此费用的一部分包括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土地增值税的实施细则规定,管理费和销售费在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款额和开发用地,新房及附属设施(或财务费用)之和的5%以内扣除。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包含在土地使用权中)。支付的金额不到开发用地,新房和辅助设施之和的10%。如果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之和超过此限制,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完全扣除武进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间接开发费用,需要增加土地增值税。如果将这些成本正确地归入开发开销中,则不仅可以完全扣除,而且还可以享受20%的扣除。因此,企业在汇总开发开销时应保持谨慎,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八,特殊扣除规定的使用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可以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分摊并获得金融机构认证的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但最大不能超过为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应在按照本条(a)和(b)计算的金额的5%之内扣除。无法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利息费用的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书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应在按照本条第(1)款和第(2)款计算的金额的10%以内扣除。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必须不同。因为第一种方法中的利息“实际扣除额”和第二种方法中的“总计”的5%(即,由于计入利息成本而导致的增长)不一定相等。如果公司计划纳税,则必须将两者进行比较,并选择与较高的利息扣除额相对应的方法,作为公司的最后选择。如果允许对较高的利息支出进行“实际扣除”,则应采用第一种方法分别计算利息支出;否则,应使用后一种方法,并且应从“总计”的10%中扣除全部费用。

判断是否提供金融机构证书的关键是可以在税法规定的开发成本中扣除的利息支出的百分比。如果超过5%,则提供证书是有利的。如果不超过5%,则不提供证明将是有利的。据此,如果公司主要依靠债务筹集资金,而利息支出占很大比例,则应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以将利息支出计入房地产开发支出。相反,如果您主要依靠股本进行融资,则可以使用另一种方法。

九,选择有利的土地成本成本分配方法

国税发[2009]第31条第30条企业的下列成本应按照以下方法分配:土地成本通常根据建筑面积法分配。如果确实有必要结合其他分配方法,则税务机关应同意。如果土地开发与房地产开发同时进行,则是分阶段一次性获得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土地开发成本可以在营业税部门批准后根据土地的总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也可以在土地总体开发完成后进行调整。({}}示例:××尚都开发用地面积136,500平方米(一期88,600平方米,二期47,900平方米),土地成本支出12549万元,一期摊销土地价格二期:9914万元,二期土地价格支出可以使用以下计算选项:

A.根据第一期减少的面积和费用计算的摊销单位土地成本(剩余摊销)(())(1.2549亿至9,914万元)/ 47,900平方米= 550.10元/平方米

B.根据实际面积计算摊销单位土地成本(平均摊销)

125.49百万元/ 136,500平方米* 47,900平方米= 919.34元/平方米({}} C.两种土地价格成本分配计算方法之间的单位土地成本差异:({}} 364.24元(550.10元/平方米-919.34元/平方米)

上述基于建筑面积法的摊销单位土地成本的计算方法应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后分配。

以上是土地增值税计划的几种常见方法。实际上,纳税人应分析具体问题并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前提是合理合理地节约税收,在合理,无违背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以减少税收风险,寻找不违反税法的规划空间。增加税后利润以最大化公司价值。简而言之,有很多方法可以计划房地产公司的税收,但它们必须合法,可操作并为企业带来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