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了解公司需要支付的税款类型以及税款计算的依据。您说的折旧与流转税无关!首先让我谈谈题外话。如果您购买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和经营,除了汽车等税法,只要您有特殊发票,就可以从销项税中扣除进项税!
回到您所说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折旧,是指企业获利时需要支付的所得税,其税基基于公司收入!计算方法是税前减税项目+税增加项目=所得税应付金额前的利润,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就是您要支付的所得税!注意:税前利润为收入成本费用税!您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所涉及的成本(生产)和费用(管理)。更高的成本是否意味着更低的利润?收入低吗?我应该少交些所得税吗?....
外资企业计税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另外,企业各有特点,优先顺序也有所不同。
注意跨国业务策略和管理模型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外国公司必须首先考虑与其海外总部的全球业务战略和管理模式合作。如果外国公司仍处于销售其海外产品和占领市场的阶段,则必须集中精力制定关税和增值税计划;在加强售后服务和特许经营权转移的阶段,他们必须关注商品和服务的混合销售。转让特许权的规划和预扣所得税,以及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随着它发展到生产,管理和建立区域研发中心的阶段,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和最轻便的总体税收筹划。
例如,在此阶段,一些跨国公司在线下载软件,执行在线升级,维护以及计划关税和相关的营业税。已经全面考虑了几种税收。
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职能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外国公司还必须考虑其在中国的组织形式和职能。我们知道,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因此其纳税义务也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有无限的纳税义务,外国企业在中国有有限的纳税义务。不仅如此,外国公司不可避免地要受中国市场准入程度的约束,这意味着不同类型的外国企业组织必须获得相应外国经济贸易部门的批准,其业务范围也必须得到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工商管理部门。
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充分考虑对外贸易,工业,商业和特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国家管理造成的税收筹划其他方面的风险,并确保税收筹划计划在合法和合规的前提下有效。
例如,国家在法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和其他特殊行业方面有一定的限制。通常,外国公司只能以代表处的形式在中国开展业务。在代表处的税收管理中,税收通常基于将资金转换为收入的特殊方法。代表处的这种征税方法易于计算,可以确定税收负担。因此,只能根据其支出执行税收计划。如果超出了代表处的业务范围,那么收入和交易的税收筹划将带来其他风险。
当然,随着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您还可以考虑使用更复杂的公司组织形式来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例如,中国最近授予外国投资公司诸如投资公司产品的研发,销售,进出口的职能。相应地,他们还享受税收优惠,例如研发费用,扣除额和再投资退税。投资公司还可以计划开展大量业务以享受某些税收优惠。
了解国际税收协调以及中国税收制度的状况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外国公司必须考虑与其海外总部的税收安排的协调与协调。鉴于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同以及签署税收协定的情况不同,税收协调尤为重要。例如,许多跨国公司已经在其海外总部所在的国家/地区签署了多边税收转移定价协议,例如预先定价方法。一旦签署,它们将保持稳定数年。因此,外国公司在中国从事产品的生产,投资,分销和进出口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APA与海外总部的协调与合作。否则,它将影响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税收计划,并遭受不必要的税收。调整。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外国公司还必须考虑中国目前的税收制度,税收的实际征收和管理水平,甚至是一些当地的特定财政政策。例如,出口退税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税收利益。从理论上讲,应增加购买的国内原材料的总量,以增加退税额并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但是,中国实际的出口退税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审核过程它更加复杂,并且受当年的出口预算的限制。因此,外国公司需要计算退税的时间价值,并考虑退税计划的及时性和成本。
另外,在我们国家的某些特殊经济地区,已经支付了一些退税,并且减少了或免除了一些地方税费。其中一些好处不是标准化的,甚至是非法的。在税收筹划中也需要仔细考虑。
分析财务管理工具和人员素质
外国公司在计划税收时,还必须考虑其现有的财务管理方法和人员素质。一般而言,外国公司使用一套全球集成的财务计算机软件,可以确保跨国公司财务信息的快速有效管理,同时也考虑到某些国家的特殊税收要求。这种财务管理报告系统与税收征收和管理要求必然有所不同,但只是程度不同。因此,为了完成相应的税收筹划目标,外国公司经常需要准备满足中国税收法规特殊要求的计算机辅助软件,有些甚至需要复杂而详细的信息。手动对帐和汇款工作。目前,税收筹划必须考虑这种联系和协调的效率和成本,特别是对于税收人员少且税收管理经验不足的公司。否则,即使实施了以巨额成本雇用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的税收计划,实际的实施也将大大减少,收益将超过收益。
用外行的话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是税收筹划活动由于各种原因而失败的代价。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定,并且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操作环境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复杂性,使其变得不确定并隐含着更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1.政策风险。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的风险来节省税收,这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更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是否正确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计划者对政策精神的理解不足,不完全理解和不正确理解所致。也就是说,计划者认为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国家政策的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一家服装厂接受自雇购买的纽扣,但是由于未按要求完成购买程序,因此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确认接受了第三方发票。不仅扣除了扣除额,还相应地受到了惩罚。政策变更的风险是指政策及时性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反映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不能确定国家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总是有必要做出相应的改变。二,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订或完善,继续废除旧政策,适时出台新法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不规则的或相对短期的。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席卷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并刺激了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已六次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有所提高。从1999年到2001年的三年中,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各种国内外经贸形势的发展要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了11次变化;根据《金融时报》,它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重新分配税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人民币对市场升值的压力,并逐渐减弱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出口退税增加的影响。 1998年。预计中国政府将开始将出口退税率从目前的平均15%降低到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将首先取消; 2010年前后,出口退税政策将彻底取消。从实践上看,一旦实施这一政策,那些依靠出口退税的企业将面临厄运,甚至有些灾难性。因此,政策的不规范或及时性将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尤其是中长期税收筹划)带来更大的风险。
2.操作风险。因为税收筹划的固有特征是与“法律”共舞,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通常在税收法规的边缘进行操作,以帮助纳税人最大化其利益。另外,中国的税收立法体系水平高,立法水平不高。法规的内容不仅含糊不清,而且法规之间也存在一些冲突或磨擦,甚至专业人员有时也难以准确地掌握它们,这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巨大的操作风险。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操作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应用和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例如,由于残疾人比例不足,他们从福利企业中受益,并且由于可再生资源利用不足,享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优惠。其次,在系统的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的整体完整性未得到充分把握;在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过程中,多种税收优惠措施的运作等税收筹划风险的综合利用。根据有关规定,一般而言,合并后的企业应当从资产转让中计算收入,并依法纳税。被合并企业前一年的亏损,不应当结转为被合并企业,由被合并企业向被合并企业承担费用的,或者在股东的购买价格中,现金,有价证券及合并后企业权益以外的其他资产,不高于实缴股本票面价值(或实缴股本账面价值)的20%。 。合并后的企业可能不会确认所有资产转让的收入或损失,也不会计算所得税。合并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上一年的亏损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间的,合并后的企业可以继续按照规定使用。合并企业在以后年度实现与资产相关的收入补偿。如果没有系统地理解所有这些,并没有以一种综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全面地理解和使用,那么它们很容易相互忽视,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3.操作风险。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谋行为,具有很强的谋划能力和远见。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的利益影响更大,有时直接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因为税收筹划过程实际上是选择税收政策差异的过程。但是,无论是何种区别,都必须在一定的先决条件和条件下予以确定,即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某些方面(经营范围,营业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限制,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本身。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者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不正确,则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不能减轻税收负担,而且还会增加税收负担。为了引导外国投资,中国现行税制对生产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生产型外国企业实行“两减免征”优惠税收政策。但是,如果生产性外国企业同时从事非生产性企业,并且非生产性企业的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的50%,则将失去其“生产性”企业的资格,并且不具备资格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合资电子设备工厂是仍在减税期内(减免50%)的制造企业。由于产品销售不佳,该公司从其他制造商那里购买了部分电子成套设备进行组装。他一直从事生产和非生产装配业务。如果公司的零部件装配业务在年内超过其总业务收入的50%,尽管该公司仍处于减税期内,但不能将其减半,而只能按30%的税率征税。可以看出,为了享受“两减三减”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当年对这两项业务进行投资选择时,应控制非生产性装配业务的规模在生产经营范围内。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始终会影响税收筹划计划的实施,因此公司必须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4.执法风险。从严格意义上讲,税收筹划应该合法并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是这种合法性需要得到税收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此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税务行政执法偏差的风险,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为中国的税法通常在特定的税务问题上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酌处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这些都是客观上的税收政策实施中的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法案,由于税收行政执法的偏差,税收筹划计划在实践中也可能不可行。结果,该计划成为一纸空文。或可能被视为逃税或恶意避税。,不仅不会获得节税的好处,而且会增加税收成本并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例如,中国的增值税法规定,个人销售商品的起点是每月2,000至5,000元,提供应税服务的起点是每月1,500至3,000元,每种税的起点每次付款。(日本)销售额为150至200元。具体的起点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经常会遇到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机构的思想冲突和行为障碍。此类示例经常在媒体中披露,并且在实践中很常见。
此外,税收筹划还面临着计划结果和计划成本不成功的风险。如果不对企业状况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则计划成本大于计划结果。似乎有结果,但实际上,公司没有从中受益,等等。以上是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客观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研究和重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