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资本用于帐户核算的依据是资本证明报告中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确定。二,帐户处理:1.接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借款: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款:实收资本2.投资单位借款:长期股权投资贷款: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评估报告,如果出资人与被投资单位达成的协议价为300万元,则即使不需要评估报告,也只需要一份投资协议,但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制作一份评估报告;借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实收资本为300;他们最初的购买价格200不需要反映在您的公司中。如果是公司,则其账簿借入长期股权投资-300笔贷款,无形资产,200笔贷款,资本储备100笔。合资企业的土地投资免税
土地使用权投资主要涉及以下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记帐条目如下:
借款: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借款:税金及附加
贷款:应交税款-应付增值税
-应缴城市建设税
-应付的教育附加费
-应付税款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空间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不免征,免征,临时免征和减少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不多目前可以收集和使用。涉及三个方面:
1.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对象:包括通过继承和赠与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已开发房地产转让给自己使用或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例如租赁,不转让产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豁免有两个条件或条件:(1)纳税人建造共同的标准房屋出售,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项的20%。(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和收回的房地产,包括因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的,原房地产应当由纳税人转让。
3.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中止土地增值税。(1)对于与房地产投资或建立联系的非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投资或建立联系的一方将土地(房地产)作为投资的股票价格或合资条件,并且将房地产转让给被投资或合资企业((通过投资和联营企业转让上述房地产,应征收土地增值税)。(2)一方土地出让,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竣工后分摊自用(竣工转让,应征收土地增值税)。(3)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将房地产转移给合并企业的情形。({}}此外,还有一些针对个人居民的土地增值税优惠。例如,已将其原始房屋转移用于工作转移或居住条件改善的个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报批。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少于三年但少于五年的,土地增值税减半(居住少于三年,按规定征收);居民拥有的普通住所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自己的房地产换成居住地,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土地增值税计划中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因不多,是因为上述八项减免政策,其中三项针对个人居民,两项针对特定原因,而一项被直接排除在外。因此,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规划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