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税收筹划调查内容,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提问时间:2020-03-18 02:0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3-18 02:05
最佳答案

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以物流企业为例

税收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关注。由于计划成本之间的关系,中小企业对税收计划的使用存在误解。实际上,中小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税收筹划的好处。

物流公司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怎样做的

物流公司主要涉及代理服务,运输和仓储,因为它们涉及运输和服务业,并且这两个行业的税率不同,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首先,一个明智的计划将改变经营方式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买卖商品时,通常会根据买卖差额缴纳13%或17%的税款;而营业税应税服务中的“服务代理”税率仅为5%。如果物流公司可以将其角色从物料供应商更改为销售代理,则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案例1:吉乡工厂是一家水泥生产商。其产品的市场价格为520元/吨(不含增值税)。如意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由于公司每年可以向吉祥厂出售30万吨产品,因此享受500元/吨的优惠价格。现在,一家广厦房地产公司需要从集乡工厂购买5,000吨水泥。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上游企业购买商品再卖给下游企业的物流公司必须转售,并应就转售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 26号)规定,销售代理人不征收增值税,而只征收营业税。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受托(2)卖方应向客户开具发票,而受托人应将发票转让给客户; (3)销售方和增值税(如果代理的进口价值是海关征收的增值税。)与客户结清款项并收取额外的手续费。因此,如果物流公司能够实现转售流程从缴纳增值税到缴纳营业税的转变,则可以实现更大的税收优惠。

方案1:广厦集团直接从市场采购,需要5000×520 = 260(万元),而吉祥工厂需要交纳260×17%= 44.2(万元)的增值税。实际上,这是广沙集团承担的,因此广沙集团应支付304.2万元。

选项2:通过如意物流进行回购。如意公司以500元/吨的价格从吉乡工厂购买,并以510元/吨的价格卖给广厦集团。广厦集团应缴纳购货价510×5000 = 255(万元),缴纳增值税255×17%= 43.35(万元),共计298.5万元。如意物流公司的点差为10×5,000 = 5(万元),需要支付的增值税为5×17%= 0.85(万元)。如意物流的净利润为5-0.85 = 4.15(万元)(忽略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方案3:如意物流进行代理销售。广厦集团直接以510元/吨的价格从集乡工厂购买,如意物流从集乡工厂收取了50,000元的代理费。广厦集团仍只需支付2983.55万元,如意物流的5万元可作为代理收入方面,仅需按5%缴纳2500万营业税,如意物流的净利润为5-0.25 = 4.75(万元)(不计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对比以上三个选项。对于如意物流,第三个选择的收益大于第二个选择的收益。对于广厦集团而言,第二种选择和第三种选择的成本是相同的,并且都低于第一种选择。综上所述,第三个选择对双方都有利。

二十二,更改合同形式的魔术税

由于季节性工作量差异,物流公司通常会出租一些闲置的机械设备。根据税法,物业租赁应按“服务业租赁”的5%缴纳营业税,如果能够进行装卸业务,则仅应按“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的3%。 。

案例2:好运物流公司决定以每月100,000元的价格向客户A租赁两套大型装卸设备,租期为六个月。好运物流应收取租金:10×6 = 60(万元)。除了要为客户A支付60万元的租金外,还需要安排两名经营者,两家的工资为6万元,半年。

方案1:根据租赁合同的执行情况,好运物流应交的营业税为60×5%= 3(万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3。 ×(7%+ 3%)= 0.3(万元)。应缴税金共计3.3万元。该公司的净收入为60-3.3 = 56.7(万元)。

选项2:如果好运物流将租赁合同更改为非现场运营合同,则物流公司将派遣两名运营商并支付6万元的薪水。在向客户A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还收取66万元的服务费。然后根据“运输装卸”税项,好运物流应缴纳营业税66×3%= 1.98(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1.98×(7%)。 + 3%)= 0.198(一万元)。公司的净收入为:66-6.98-0.198 = 57.822(万元),比计划前增加了1.122(万元)。而且,顾客A不需要安排操作员。尽管成本是相同的,但是它节省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并且对双方都有利。

23,单独的会计利益

案例3:顺丰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物流公司,将仓储和运输整合到了试点中,并且是自开票的纳税人。 2007年,公司总收入4000万元,其中运输收入1400万元,实现仓储及其他业务收入2,600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国家税务总局第208号)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认从事试点清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应根据其收入性质单独核算。提供运输劳务获得的运输收入,按照“运输业”税项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未按照规定分别核算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按照“服务”税项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试点中包括的多业务物流企业,如果将运输,整理,仓储,包装等业务分开核算,则低税率的运输业务可以按3%的税率征税;如果不单独核算,则按5%统一收取。%税率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不单独处理每项业务,则应交营业税为4000×5%= 200(万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200×(7%)。 +3%)= 20(万元)。如果将企业的运输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开核算,则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400×3%+ 2 600×5%= 172(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172× (7%+ 3%)= 17.2(万元)。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单独的企业会计可以节省200 + 20-172-17.2 = 30.8(万元)的税收。另外,对于以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税款的物流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纳税人应纳税。多式联运代表发票,应征税。营业税营业额是发票上注明的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它不能从付给其他多式联运合作伙伴的各种费用中扣除。因此,纳税人代表发票应在计划时注意支付给其他联运企业的费用。另外,联运公司将单独开具发票,而不是联合发票。

24.内部租赁技巧

税法对特定商业活动的纳税人的定义基于当事方是否已获得营业执照。纳税人可以使用此标准制定计划。

案例4:东方物流是一家集装,卸,装卸,仓储和租赁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公司。该公司为集团外部提供服务,同时也为集团内部提供服务。 2006年,公司决定转让30闲置的车间全部改建为门面房,并以每年2万元的优惠价格出租给内部员工,为期6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租赁企业取得的固定收益营业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企业向内部员工或其他经营者提供资产人员以租赁合同的形式。在企业不提供产品的前提下,资金仅提供立面,容器或其他资产,并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利润或其他名称,如果承租人或承包商取得了营业执照,则该企业属于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或其他资产。企业从承包商或承租人那里收取的全部价格,无论其名称如何,都是来自租赁业务的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如果资产是房地产(工厂,店面等),也有必要将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缴纳房地产税;但是,如果承包商或承租人没有领取任何营业执照,则企业应向公司提供各种资产和向其收取的各种价格,这些都是企业内部的分销活动。不收取营业税。因此,从节税的角度出发,向内部员工出租不动产时,应尽量要求企业不办理营业执照。

选项1:承租人是获得营业执照的内部雇员。在这种情况下,东方物流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0 000×30×5%= 30000元(人民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应交教育附加费为30000×(7%+ 3%)= 3000(元),应缴房地产税为600,000×12%= 72,000(元),每年承担的总税费负担为30,000 + 3,000 + 72,000 = 105,000(元)。

选项2:在租赁时,内部员工不得申请营业执照,而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在外部开展业务。这样企业就不需要每年交税105,000元,六年就可以节省105,000×6 = 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