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9日《上海证券报》报道,记者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在各地进行了深入调查,检查和监督减税实施情况。近2万亿元的减免税奖金正在加速注入实体。
增值税
据悉,根据安排,今年将实行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的费用减免。预计全年可减轻公司税和社会保障缴费税负近2万亿元,其中减税约占70%。“主要途径”是降低增值税率。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Tang Jiqiang认为,从长远来看,目前减税和减税政策更为有利。短期来看,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潜力;从长远来看,它将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刺激投资和消费,促进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减少税收3411亿元。以小微企业为例,一季度,小微企业包容性政策共减少税收576亿元。其中,增加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加税收减免149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税额增加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税政策增加减税140亿元。
自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税和减税政策,包括增值税和个人税制改革。中国预算与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张义群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说,减税政策现已基本到位。下一步是完善现有政策并引入支持政策;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并降低价格垄断的重点是降低通信和运输的收费标准,并促进市场经济的转型和升级。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长刘Liu回答了记者关于“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问题的提问。
政府工作报告建议,今年,公司税和社会保障缴款负担将减少近2万亿元。
刘Kun说,减税和减税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中之重。它们是减轻企业负担并激发市场活力的主要措施。它们是支持稳定增长,就业保护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多种效果。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坚持切实可行,难以实现的包容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微型企业,有效地提高企业获利意识。
刘Kun指出,在减税方面,今年除实施年初明确实施的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外,还全面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减费的核心内容,也是“主修课”。注重包容性,将制造业和其他公司的当前税率从16%降低到13%,并将运输,建筑和其他行业的当前税率从10%降低到9%,以确保主要行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少。尽管税率保持在6%,但采取了一系列支持措施,以确保仅减轻或不增加所有行业的税收负担。对于某些适用6%税率的行业,将采用额外的扣除方式,以便仅减轻其税收负担而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同时,刘Kun表示他专注于与税收改革挂钩。在2017年7月1日将增值税税率从17%,13%,11%和6%降低到17%,11%和6%的三个级别之后,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其降低到16%。%,10%和6%的三档,这次进一步调整为13%,9%和6%的三档,将有助于继续提高增值税的三档和二档税率。
关于减税减费的规模,刘Kun解释说,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降低增值税率的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负担4000亿元。因此,这八个月的减税规模估计每年可达到3000亿元。今年将有近1000亿元的拖尾效应,这意味着它将成为今年的减税。2019年的税费减免措施主要以减税为基础,约占70%。减税的份额还是基于增值税的减少。由于2018年减税的影响将高于2019年减税的影响,因此根据我们的计算,2019年的实际减税额将高于我们发布的全年年度预测。
蔬菜和水果的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38号令):“ 15.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1)自农业生产者出售的农产品; ......“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1] 137号):蔬菜批发和零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3.该国目前没有适用于水果的适用政策,增值税以适用的税率支付。
对于返回中国境内为自己使用的家用汽车提供服务的海外学生,需要提供哪些程序来减免汽车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四,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内容信息如下:
...
(两辆)免税车辆
“车辆购置免税(减免)税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资格证明,车辆豁免(减免)税务证明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
第六,回国服役以购买自制汽车以免税的服务的外国学生,除应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供使馆或领事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政府联络处和澳门中央人民政府联络处签发的出国留学证明;我的护照;
中所用的“汽车”一词是指载客少于9人的乘用车,其主要设计和用途是运载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
公司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什么?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三,企业所得税清算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资产均应按照资产转让损益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
(2)确认债务清算和债务清算的收益或损失;
(3)更改持续经营的会计原则,并处理应计或摊销的费用;
(4)依法弥补损失,确定清算收入;
(5)计算并支付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以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哪些二级分支机构不在本地缴纳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发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I)没有主要的生产和经营功能,并且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本地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和集体的其他辅助二级分支机构税收企业,并且不现场共享付款公司所得税。
(II)在上一年,如果被确定为小型和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将不会在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成立年份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4)在当年被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从附属的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期到取消税务登记之日,将不现场支付企业所得税。
(5)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纳税人的次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为香水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服务向买方开具特别发票。
商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零售的香烟,酒精,食品,衣物,鞋子和帽子(不包括劳动保险特殊部件),化妆品和其他消费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特殊发票。
...“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商业企业中零售的香水不得开具特殊发票。
纳税人在从事广告设计服务时是否需要为文化事业的建设付费?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制改革和增值税政策和文化事业征收管理的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 25号):在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体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有关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说明
广告服务是指使用书籍,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片,路牌,海报,窗户,霓虹灯,灯箱,互联网和其他形式的商品,商业服务,以及客户体育节目或进行诸如公告,声明和其他委托事项之类的商业活动来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广告代理商和广告发布,广播,促销,展示等。”
广告设计服务属于设计服务类别,而不是广告服务。因此,纳税人在从事广告设计服务时无需支付文化事业的建设费用。
我们公司了解水产品有免税政策。是否可以出售未经加工而在国外购买的新鲜水产品,并且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 52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农产品的通知1994年5月1日起,《关于某些物品的税率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第4号)从1994年5月1日起调整为17%。 13%。向您发行了“农产品税收范围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相关问题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所列的免税项目的第一项中的“由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一词。是指直接生产植物收割,饲养和收获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票据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上述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农产品外包,仍由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农产品注释中所列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支付给员工的
奖金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第34条,“合理产生的工资由企业扣除。
前款所指的工资和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该企业任职或受雇的雇员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工资增加,加班费以及其他与雇员雇用或雇用相关的费用。”
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在各个地区实施集体征税。总公司可以申请批准收款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集体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57号), 31个州: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因此,总部无法申请批准的托收。
(黑龙江省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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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由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动物的种植,收获,养育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知》出售的。印刷发行税”字[1995] 52号)农产品自产。
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1.植物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食物
谷物是各种主食植物果实的总称。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其他杂粮(例如大麦,燕麦等),以及通过碾磨,脱壳和其他工艺加工的谷物(例如面粉,大米,棒子面,炉渣等)。
诸如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食皮,米粉等的食品复制品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以谷物为原料加工的各种熟食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蔬菜
蔬菜是药草和木本植物的统称,可用作副食品。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
经过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加工的蔬菜,例如腌制蔬菜,咸菜,咸菜和咸菜,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蔬菜(罐头食品是指包装在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中并用排气管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适用于此商品,无需缴税。
(3)烟草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和经过简单加工的烟叶。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晒干烟叶,空烤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太阳烤烟叶。指使用太阳能在露天晒干的烟叶。
②风干烟叶。指在干燥室中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指由烟农直接治愈的烟叶。不包括来自专业再烘烤工厂的再烘烤烟叶。
(4)茶
茶是指从茶树中采摘的新鲜叶子和嫩芽(即茶绿色),以及最初通过吹干,捏合,发酵和干燥等过程生产的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红茶(例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精制茶,边界茶以及与各种药物混合的茶和茶饮料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食用的水果,例如水果,干果(例如荔枝干,龙眼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和甜瓜(例如瓜,西瓜,哈密瓜等)。 ),以及胡椒,胡椒,大料,咖啡豆等
通过冷冻,冷藏,包装和其他过程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和碾碎的园艺植物(例如胡椒粉,胡椒粉等)不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传统中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由上述药用植物制成的中药饮片也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中成药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7)石油厂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提取油料的各种植物(例如油菜籽(包括芥菜),花生,大豆,向日葵种子)的主要产品,例如根,茎,叶,果实,花朵或胚芽,和蓖麻子,芝麻,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从中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厂也受此商品的税收管辖。
(8)纤维厂
纤维植物是指使用纤维作为纺织品,造纸或绳索的原料的植物,例如棉(包括籽棉,皮棉和棉),麻,黄麻,洋麻,麻,麻,亚麻,罗布麻,大麻大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大麻纤维经脱胶,干燥(洗涤)的大麻也包括在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9)糖厂
糖厂是指主要用于制造糖的各种植物,例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树木,灌木和竹子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和天然橡胶。林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①日志。它是指将砍伐的树木从其芽,梢或皮上去除后锯成一定长度的树木,灌木和木节。
锯材不受此商品的税。
②原始的竹子。它是指将竹枝切掉的枝,枝或叶,并将其锯成一定长度的竹子。
③天然树脂。指木本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例如松节油,桃胶,樱桃胶,阿拉伯树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橡胶)。
④其他林业产品。它是指除以上所列林业产品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例如笋,干笋,棕榈竹,棕榈服装,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中的笋也包括在此商品的应税范围内。
竹笋罐头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11)其他植物
除以上所列植物外,其他植物还指所有种类的人工生长和野生植物,例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小麦秸秆,豆类,马铃薯,藻类等。 。
干花,干草,土豆干,藻类干植物,农产品废料等也都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2.动物
动物包括农场和自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饲养和捕获的鱼,虾,螃蟹,螃蟹,shell,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和海洋哺乳动物。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鱼,虾,蟹,t,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哺乳动物,鱼苗(蛋),虾苗,蟹苗,贝类苗(幼苗)和经济保存和包装的水产品,例如冷冻,冷藏和腌制。
鱼,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如鱼干,虾干,虾干,扇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和珍珠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煮熟的水产品和各种水产品的罐头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家畜产品
牲畜产品是指通过繁殖饲养,获取和捕获的各种牲畜和家禽。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①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例如牛,马,猪,绵羊,鸡,鸭等。
②兽类,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产品,包括完整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头,尾,蹄和其他组织。
各种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生产品,例如培根,腌制肉,培根等,也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各种罐头肉和熟肉产品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③鸡蛋产品是指各种家禽和爬行动物的鸡蛋,包括新鲜鸡蛋和冷藏鸡蛋。
加工过的咸蛋,松鸡蛋,咸蛋等也属于此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鸡蛋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中。
④鲜牛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牛奶,以及通过诸如纯化和灭菌等加工步骤生产的牛奶。
用新鲜牛奶加工过的各种乳制品,例如酸奶,奶酪,奶油等,均无需征税。
(3)动物皮
动物皮是指从各种动物(兽,鸟和爬行动物)直接鞣制而成的生皮和兽皮。
将生皮和薄片用清水,盐水或防腐化学物质浸泡,剃刮,剃毛,脱毛,干燥或熏蒸而不晒黑,也应征税。
(4)动物毛绒
动物绒毛是指尚未洗过的各种动物的头发,羽绒和羽毛。
水洗羊毛和羊绒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其他组织。
①茧。包括新鲜和干燥的茧,以及蚕p。
②天然蜂蜜。它是指收集的原始天然蜂蜜,新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例如虫胶。
④其他动物组织,例如动物骨骼,贝壳,动物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子等。
2.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生产加工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外包农产品(蔬菜和一些活的肉和蛋制品除外)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加工后出售的外包农产品仍被包括在“农产品”“,”所列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种子和幼苗分配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和幼苗免征增值税。
IV。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用作副食的草药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指财税[2011] 137号附件中蔬菜的主要品种。目录“实施”,包括块根蔬菜,地瓜,洋葱和大蒜,卷心菜,芥末,卷心菜,叶类蔬菜,瓜类,茄类水果,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和杂类蔬菜,食用菌, 豆芽。
通过选择,清洁,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过程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罐头蔬菜不包括在免税蔬菜范围内。蔬菜罐头是指通过对蔬菜进行加工,罐装,密封,灭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食品。
五,某些生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0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一些鲜肉和蛋制品的流通均免征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的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绵羊,鸡,鸭,鹅及其全部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头,蹄,翼和爪。
免增值税的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新鲜鸡蛋,冷藏鸡蛋以及与蛋壳分开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专业农民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农民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民合作社被视为免征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的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杀虫剂和农用机械不享受增值税。
VII。 “公司+农民”业务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业务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已与农民签订了提供牲畜养殖,饲料,兽药的合同和疫苗(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民将牲畜和家禽的幼苗喂入成品中,然后将其交付给公司进行回收。该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商业模式下,收集和转售牲畜和家禽的纳税人是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VIII。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以以下生产和经营模式生产和销售种子的种子生产企业为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根据《农业生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增值税征收。
1.种子生产企业使用自己的土地或租赁土地雇用农民或工人进行种子育种,然后经过深加工(例如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出售种子。
2.种子生产企业向父母提供亲本种子,以委托农民进行育种并从农民那里恢复过来,然后经过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等深加工,出售种子。
IX。粮食购销免征增值税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谷物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谷物企业因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军粮:是指按照价格计算的军品供应价格提供给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军粮票和军粮供应证; ②relief灾食品: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the灾食品优惠券(凭证),按规定销售价格提供给需要relief灾的灾民的食品;政府根据口粮配给口粮票(证书),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水库移民提供了谷物供应。
2.对于由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和草场补贴的粮食,凡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粮食,均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的牛胚胎属于《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 52号)第2条第(5)款中规定的动物“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的牛胚胎该过程属于农业生产,应由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人造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十一项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2017年7月1日之前: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0%
2019年4月1日以后:适用增值税率为9%
征费:3%
12.农产品减免率
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将适用的农产品税率从13%降低至9%。每次降低税率,农产品的扣除率也作相应调整。与以前一样,第39号财税公告也阐明了两个方面:第一,一般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扣除额同时从10%调整为9%。第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允许纳税人根据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的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以下是有关10%扣除率的一些解释: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规定,抵扣税率的10%限于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收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此外,按照批准的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批准的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的扣除率是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
2.根据10%的扣除额,纳税人需要获得哪些证明?
可以享受三种农产品减免政策的法案类型:
首先,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对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第二步是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进口证书;
第三,从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批发和零售阶段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发行的免税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所发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都不能用来计算进项税额。 。
3.纳税人何时增加农产品进项税
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减免的一般规定购买农产品,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在获取农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商品,税率为13%,则将增加1%的进项税。例如,当五月份购买一批农产品时,购买时抵扣了9%的进项税;当它在6月收到时,被确定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并在6月额外增加了1%的进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局2019年第39号海关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发行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肉,蛋制品分销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有关畜禽销售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