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即将进入资本经济时代
计划经济时代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来分配资源。改革开放后,它逐渐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企业家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并进行生产,然后寻找销售渠道进行促销和销售。这个过程一直在市场上进行,但是当市场上生产的商品超出人们的需求并达到极富的细分市场时,就需要一种新的经济动力,即资本经济。资本经济的核心是研究如何最大化给定资本投资的效用。
在资本经济时代,股票将取代食品券,存款和房屋,成为人们财富的新代表。企业融资方式不再以“债务权”为主导,而是以“股权”为主导。在“债权”占主导的时期,当企业成功时,债权人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但是一旦企业破产,损失也将转移给债权人。这种融资模式的弊端显而易见。在“基于权益”的模型中,金融机构将贷款借给公司并获得股票,从而使这两种收益可以结合在一起,并且它们可以共享相同的收益并共享股息。因此,发展资本经济,特别是改善公司融资模式,是中国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对我国经济的平稳过渡具有重要作用。
资本经济时代的融资模式基本理论
在中国,资本经济取代市场经济是必然趋势。其中最重大的变化将是公司融资模式,即股权融资模式将成为资本经济时代企业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国外主要有三种关于公司融资的著名融资理论。第一种理论是David Durant(1952)提出的公司融资理论。公司财务理论由三部分组成,即净收入理论,净营业收入理论和传统折衷理论。净收入理论认为,公司的债务资本与公司的价值有关,并且具有正相关关系。债务资本越大,公司的价值就越大。净营业收入理论认为,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价值无关,而净营业收入的确决定了企业的价值。传统的折衷理论介于两者之间,也就是说,债务资本的比例与企业的价值有关。在此范围内,债务资本的比例越高,企业的价值就越大,超过此程度将使企业财务带来一些压力;第二种理论是Modigliani和Miller(1958)提出的著名的MM定理。该定理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征税。价值与公司的融资结构无关。二是在公司有税的条件下,债务经营的企业具有节税的效果,可以使企业的价值随着公司负债的增加而增加。第三种理论是詹森等人提出的。 (1977)平衡理论认为,公司债务的100%不能导致公司的最大价值,而公司债务的融资可能导致公司价值的增加,但会导致金融危机的成本增加。因此,公司也增加了。寻找最佳平衡点。这些理论的共同特点是企业融资模式集中在微观层面,着重于对企业融资结构的分析。
目前,资本经济是由政府和市场推动和发展的。国内对公司融资模式的研究基于国外融资理论,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间的区别。我没有进行系统的深入研究,而是整体构建了融资模型。张宗信(2003)详细研究了中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分析了我国的融资体系,然后提出了
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已经很普遍。由于中国税收筹划业务起步较晚,因此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如何依靠税收法律法规巧妙地利用税收杠杆作用来达到既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又符合国家政策指导方针的目的,使企业享有更大的权益,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快税收筹划的发展,必须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实际,加强税收筹划意识,提高税收筹划质量。我们必须根据人员,当地情况,时间和事件来着重进行税收筹划。
首先,我们必须将单一计划和全面计划结合起来
税收筹划不是严格的,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从计税基础到选择税收地点,从某种税种到企业应支付的所有税种,从税收筹划点到使用计划技术,从纳税人应享有的业务到享受税的权利,从国内税到涉外税可以计划和操作许多区域。简而言之,税收筹划必须考虑企业整体税收负担的下降。我们不能只注意一种或几种税种。我们必须全面权衡它们,以免造成伤害。
第二步是将微观计划与宏观计划相结合
客观地说,税收差异政策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而会计政策的可选项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执行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纳税人都没有执行它。宏观规划可以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参考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规模的税收负担情况,总体税收情况,认真分析税收负担差异,找出原因,研究对策,确定计划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微观计划可以从某种税收类型的某个环节开始,并采用本地技术创新和改进以达到节省本地税收的目的。微观计划是基础,宏观计划是方向。通过微观计划积累经验,探索方法,逐步完善促销手段,实现宏观计划,实现整体节税。
第三是将项目计划与业务计划结合起来
税收筹划总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中进行的,并且以某些商业活动为背景,并且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国家制定了税法,以在税法的具体规定中反映出产业政策,生产布局和外贸政策。在企业或新项目开始时启动税收筹划可以充分享受国家产业政策,并将税收筹划纳入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的重要内容。
在特定的业务活动中,纳税人必须了解自己从事的业务涉及哪些税种,如何规定相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税率是多少?采用哪种收集方式,在每个业务发生阶段都有哪些优惠税收政策,以及在每个业务发生阶段可能存在税法或法规方面的漏洞。
了解了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可以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在项目计划中,选择一个好的开发方向并创建计划期望。在业务流程中,我们必须优化计划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实现计划目标。
税收筹划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不断增加,税收筹划和权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新的发展机遇将面临。我们需要进一步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筹划意识,遵守筹划规则,始终筹划,并继续促进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
提防税收筹划陷阱
I.识别陷阱
从法律角度理解税收筹划。我认为这是既不合法也不非法的行为。一方面,税收筹划的出发点不是建立在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它利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和税收征管合作的困难。性别。
另一方面,目前没有哪个国家/地区将税收筹划视为一项法律行为,并通过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相反,各国税务机关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反计划活动,并分别列出了相关的反计划条款或隐含在税收法律法规中。
如果我们盲目地强调计划的合法性,并且不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那么我们最终将与行动中的税务机关发生冲突,并将计划行为升级为抵制税收。理解的另一个陷阱是,我认为税收筹划是巧妙的逃税,逃税或税收欺诈。即创新逃税方式;也就是说,要建立关系,走某种方式,闯进门,少付钱,少付钱这种理解是极端错误的,将直接导致违法和违法行为。
第二,操作陷阱
陷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信理论讲道。目前,关于税收筹划的博览会或类似书籍很多,但实际应用却不多,因为这些讲道或讨论通常会省略许多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的前提和环境,从而提供了一种税收筹划的方法。大气层。例如,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避税公式》一书中的许多案例涉及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的税率表和相关规定。
税收筹划和决策与生产,运营,投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所有活动有关,并具有总体影响。只有满足某些条件,税收筹划才能成功。仅仅计划少缴税将不可避免地陷入运营陷阱。
例如,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公司债务利息。从理论上讲,债务融资通常被认为对企业具有节税作用,这有利于提高股权资本收益水平,并可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但是,实际上,只有当债务成本低于利息和税前投资收益时,债务融资的上述效果才具有实际意义。当债务成本超过息税前投资收益时,债务融资将显示出负面杠杆效应。此时,股本回报率将随着债务的数量和比例的增加而减少。随着企业负债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成本必然随之增加。因此,如果公司在考虑税收筹划时未考虑公司的各种目标,则只会选择税收的权重作为选择。税收计划的唯一标准可能会导致企业总收入下降,并最终摘取芝麻并失去西瓜。
2.忽略计划成本。任何税收筹划都有成本(即机会成本)。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时,将产生相关费用。如果公司使用转让定价来减轻税收负担,则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低税率地区或国际避税天堂建立机构;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进行必要的税收咨询,甚至聘请专业税收专家规划等简而言之,应在税收筹划中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确定其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和必要。否则,您很有可能会损失得更多。
3.税种之间的内部联系。每种税收似乎都是独立的,具有独立的法规和实施规则,但实际上,它们通过经济行为的载体或多或少具有内部联系。在这方面,可以直观地看到通过公司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简单公式。
应税收入=允许扣除消费税的总收入,例如成本,费用,损失,营业税,城市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等。当我们计划公式中涉及的营业税时,只有在减少的营业税负担高于公司所得税负担的情况下,才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否则,某些流转税可能在计划后少付,最终可能要缴纳更多的公司所得税。
4.低估了税务部门的反计划能力。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税务部门已经提高了人员和设备水平,但与纳税人相比,仍然存在业务质量倒退的现象。正是这种倒置现象使一些操作员将税收筹划理解为高级别的财务欺诈行为,并通过欺诈行为任意逃税,逃税和欺诈。这些玩火的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时间陷阱
归根结底,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的行为,即有效利用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中的遗漏和缺陷,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少缴税款。它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不是非法的。但是到底什么是非法的,什么不是非法的,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具体法律法规。
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的纳税人可能面临不同的具体法律。随着时间的流逝,同一国家的法律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对于税收筹划等行为。税务机关不可能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国家和税务机关将采取措施修改和调整规划过程中暴露出的不完整,不合理的法律法规。面对国家法律的变化,纳税人也将改变其行为的性质。
因此,任何税收计划计划都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中,以某种商业活动为背景制定的。具有明显的及时性。真正成功的税收筹划者是那些不断进行财务和营销创新的“首次竞争”者。当一种计划方法被纳税人接受并被广泛使用时,也是国家堵塞漏洞的日子。
目前,旅馆,购物中心,加油站等许多企业开始日常运营。购买1000元储值卡并获得200元,购买1000元减200元以及其他商业促销方式的消费者很普遍。作者最近参加了一个加油站。我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储值卡并发送200元,按照要求支付了1000元后,我得到了标有1200元的储值卡,并获得了1000元的正常增值税发票,因此站发票正确吗?加油站收到款项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和与税收有关的申报?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为了说明起见,让我们做一个简化的模型:持卡人一年花四次,每次300元,每次石油产品的成本是180元,加油站没有进项税额减免,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论其他税费,此业务都没有其他税项调整。
一
加油站向消费者支付上述发票时的帐户处理
1.作为销售商品的一方,加油站此时的付款是预售资金,无需支付增值税,它可以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但不能为消费者开具特殊发票(无论消费者是个人)或业务)不确认为营业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一是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买者,二是公司没有保留继续经营的权利。通常与所有权相关,也如果没有对售出商品的有效控制,第三点是可以可靠地计量收入额,第四点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点是已经发生或将要产生的相关成本。所产生的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损益。不论收到还是支付,均视为当期损益。不是当期收入费用,即使在当期已收付款,也不被视为当期损益; 《增值税暂行条例》还明确规定,以预付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日期为发货之日。
根据以上规定,加油站仅开具1000元普通发票,包裹上无任何备注,应进行以下账户处理。为了与以下示例进行比较,将其称为示例1:在
集合中,会计条目为
借:现金1000
贷款:预付款帐户1000
消费,每项消费均以公允价值确认,并应计增值税销项税,
借:预付款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58.62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41.38
借用:主要业务成本180
贷款:股票商品180一次支付的
增值税为41.38元,会计利润为78.62元。本年度累计增值税负担为165.52元,利润为314.48元。
用这种方式处理帐户的主要问题如下:首先,消费者获得了1200元的加油证明,开具1000元的发票违反了与税收相关的规定,例如“发票管理办法” ,票证和卡的数量不一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可能的,这容易引起纠纷。第二,预收账款年末无借方余额(-200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第三,加油站的税收负担增加,利润虚假增加。
2.在此示例中,加油站使用折扣销售方法,该方法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后,由于产品的种类,质量和合同等原因,价格优惠给予购买者。例如,当消费者购买一批商品时,他发现质量不好,但是不会影响使用。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卖方降低价格。它也不同于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鼓励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尽快偿还商品而给予顾客的折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应打折出售货物。如果销售和折扣分别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有规定(在金额栏中另外说明),则可对折价销售征收增值税;如果折扣单独开具发票,则无论其财务如何处理,都不能从销售中扣除折扣。
根据以上规定,在加油站的实践中还有两种其他的帐户处理方法:表达式为示例2和示例3。
示例2:随着消费者获得一张1200元的储值卡,加油站为客户开具了1200元的普通发票。
确认1200元为“预付款帐户”,并确认200元捐款为未结费用,因为该客户在一年内用完了。会计分录应为:
摊销费200
贷款:预付款帐户1200
在消费环节中,由于储值卡是分期购买的,因此应根据应计的原则,按每次购买占充值总额的比例分配200元的捐赠额。和比率,同时公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借:销售成本50
贷款:摊销成本50
贷款:股票商品180
每一项业务的增值税为41.38元,产生的会计利润为28.62元。四个累计年度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65.52元,年度会计利润为114.48元。
示例3,加油站仍向客户开具1200元的常规发票,区别在于使用200元作为折扣金额,在销售金额1200元和折扣金额上分别注明相同的发票。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公司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对产品价格进行的价格扣除为商业折扣,而商品销售触及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对于商业折扣,现行的增值税法律规定,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和折扣,则可以将折后余额用作销售,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发票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财务处理,都不得从销售中扣除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因此,在集合链接中:
在消费环节中,通过将储值的比例乘以折扣值后的比例乘以300/1200 * 1000 = 250,并以250元作为价值,来确定价值300元的石油产品价格含税。
借:预付款25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15.52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34.48
营业负担的增值税为34.48元,会计利润为35.52元。全年增值税137.92元,利润142.08元。
比较三种计费方式下的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
开票
税收负担
会计利润
公司所得税
整体现金流出
示例1
165.52
314.08
78.52
244.04({}}示例2
114.08
28.52
194.04({}}示例3
137.92
142.08
35.52
173.44
通过对以上三种情况的比较,示例3是加油站采用的最佳帐户处理方法,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税收成本,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税收风险,因此应采用。
如果将上述营销策略修改为购买1000元储值卡减去200元,或购买1000元储值卡返还200元,依此类推,情况类似,并且会计处理正确可以采用。应该指出的是,在实践中关于上述促销方法存在一些争议。如果学者提出将捐赠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则认为这种处理方式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学者认为,捐赠金额应计入“预计负债”帐户。作者认为这比较合适。对于未实施“小企业会计系统”的单位,角度没有差别,但是缺点是应用范围狭窄。
二
与其他几种促销方式有何不同
在实际的商业营销活动中,以下两种方法也更为普遍,这里是一个简单的比较。
1.与“买一送一”的区别
示例4:示例1的部分修改,将内容更改为1000元以供消费者充电,并赠送了价值200元(含税)的洗车机。购买成本为140元,是在给客户充电时支付的。消费者,为简单核算,假设消费者一年完成四次消费,每次消费250元,相应费用调整为150元。
“买一送一”关于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08] 875号规定:如果公司以买一送一的组合销售产品,则不构成捐赠和总销售额根据每种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配每种产品的销售收入。在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生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应免费赠与他人。增值税应视为已售出货物,其应纳税额将在货物转移之日发生。
我在这里收到的只是预付款,不能将其作为主要货油产品确认为收入,而是用于礼品洗车机,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并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应该是1000元。石油产品和礼品是根据其公允价值进行分配的,即1000÷[1000÷(1000 + 200)] = 833.33是石油产品的销售金额,166.67是含税的礼物金额以及认定的销售额不含税额为142.45元。在
收集阶段,会计分录为:
贷款:预收款833.33
其他业务收入143.68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2.99
借款:其他业务费用140
贷款:股票商品洗车机140
根据每次消费在总充值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消费,分阶段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借款:预付款208.33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79.6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8.73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150
信用:存货150
礼品交付的增值税负担为22.99元,产生的会计利润为3.68元;本年度累计增值税为137.91元,会计利润为122.08元。
目前,在实践中也有不同意见,即礼品应包括在“销售费用”中,而“销售费用”应在销售商品时记入借方;贷记“库存商品礼物”,“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购买礼品时,借记“存货礼品”,“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方“银行存款””。赠送礼物时,也将以成本价结算。进项税和销项税抵销。支付增值税没有问题。 “销售费用”中包含的礼物被视为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营业收入与其他营业收入之和的15%是比较限额,超出部分将增加当年的应税收入。作者认为,礼物的待遇不应一概而论,而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当礼物是纸巾和玻璃水之类的低价易耗品时,这没什么不对的。帐户处理更为合理。
2,销售折扣券的区别
仍在修改上面的示例,B先生充值1000元,并赠送一张价值200元的代金券,充值后立即给予,B先生在一年内分四次完成消费,每次300元元。您一次可以使用优惠券将相应费用调整为180元。
在这种情况下,B先生获得的优惠券具有与储值卡相同的消费权利要求。为了便于管理,可以设置第二级主题。除凭证费用的摊销外,会计分录也包括在内。其余与示例2中相同的情况,成本摊销调整为:
借用:售价200
贷款:摊销费用200
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企业带来了多种促销方式。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上述会计处理以及与税收有关的申报和付款只是笔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