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业务经常使用甲公司董事长的别克家用车,因此董事长决定以20万元购买该车,但由于转让手续,公司必须缴纳相关税款超过1万元人民币,感觉不经济,因此尚未办理车辆转让手续。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公司财务部门以银行转帐付款收据,个人收据和购车发票复印件等附件为基础,在购货中购买20万元“固定资产”账户支出折旧如期计提。目前,该公司2009年的税收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请问:A公司的上述待遇正确吗?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吗?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分析]上述处理方式在会计或税收方面不可行。1.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合法性要求,作为会计基础的原始附件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正式要求,而不仅仅是其经济实质。没有获得转让交易发票就违反了购买二手车的规定。《中华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您查看经济实质,在会计核算中有什么证据证明所购车辆属于公司用途呢?2.企业购买的资产必须具有真实和合法的证明,才能预先缴纳所得税。白条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更重要的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置房屋或其他财产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财税[2008] 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关于印发实物给职工福利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股权转让税涉及哪些税?
(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求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双方均需支付印花税。印花税按合同价格的五分之一征收,税负低。
(2)增值税:只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司才需要根据金融产品转让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金融产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以上两项不再赘述,然后将税收重点放在股权转让上
(3)个人所得税:持有股份的个人被转让给个人或企业,并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公司所得税:控股实体已转让给个人或企业,并按25%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从以上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相对较重,是股票转让税的最大纳税人。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合理的节税呢?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引入了一系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例如江西萍乡,宁波,浙江,武清和霍尔果斯。在其他地方也有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股权转让的总体思路是:将个人股票转移到税收低谷区,以建立独资的个体企业;公司股票转让需要预先计划在减税中建立有限合伙制并享受减税税收优惠值得一提的是,天津武清有限责任公司的政策可以按20%的税率征收,其他地区应按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或使用少数民族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三峡移民政策,国家扶贫政策,旧革命区政策等,以及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业等政策。
在收购和收购房地产用地时,我们经常遇到房东不想直接出售土地,而是想引入共同开发的情况。目前,这涉及到是否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引进合作伙伴。无论是通过股权转让还是增资,这两种方法一般都可以达到合作发展的目的,但是两种模式本质上是不同的。
#案例研究:Mountaineer亲自拥有公司A的100%,公司A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一年后,包裹升值,经评估,甲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现在,登山者没有钱了,他想交出50%的股权,以便与长距离赛车手一起开发土地。
目前,登山者有两种选择。是增资还是扩股,还是股权转让?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回到增资与股权转让之间的差额。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差异:
概念上的本质区别
1.资金的受让人不同
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收取,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增资扩股中获得的资金是公司,不是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首都。
简单来说,一种方法是直接在股东手中购买股权,并从转让股权的股东中受益;另一种是把钱投资到公司;二是促进股东兑现;
2,注册资本不同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未更改;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实际上,在会计处理中,增资和股本增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包括在注册资本中,另一部分包括在资本公积中。例如,长跑兄弟溢价增加了6,000万股本的资本,并获得了50%的股权,其中3000万作为注册资本,而3000万成为公司的资本储备。然后,资本准备金可以转为注册资本。
3.税费不同
增资产生的资金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而股权转让的原始股东也需要缴纳所得税。
简单来说,如果登山者转移了3000万的50%,则将支付20%×(3000万至1500万)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要增加资本和增加股份以引进6000万,因为这笔钱是用于发展的资本,它不是登山者的收入,也不是A公司的利润,也不需要所得税。但是,事实上,所得税只是被推迟了,将来的现金必须支付。
4.计税依据不同
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权益的税费保持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权益的税费发生变化。
简而言之,增资后,如果登山家想将来转让股权,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他当时仍将3000万作为他的投资成本。但是,如果您通过转让50%的股权来介绍长跑兄弟,那么将来您将转让剩余的50%,那么您的税基为1500万(因为获得这50%股权的原始成本为1500万)。
5.投资者对公司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上讲,股权转让后,投资者在获得公司股东身份的同时,继承了公司原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增资,参股的投资者是否享有原股东的权益权力和义务需要协议双方共同商定。
简单来说,增资相当于您是新股东。您要享有多少权力,甚至红利,也需要每个人都进行谈判。股权转让是前股东承诺享受和承受的,也是您可以享受和承受的。
合作模式的选择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能会发现影响模式选择的三个因素。
首先,是发展还是现金
登山运动接受股权转让的最大好处是他可以立即获得现金。与股权转让相比,增资扩股无法立即兑现其股份,而急于减少现金的房东则更难。
然而,对于长途奔跑的兄弟来说,股票转让资金不能用于项目开发显然与最初的意图背道而驰。
第二,所得税节点的考虑
股票购买通常具有很高的股票溢价,这部分所得税非常高。增资扩股的好处是,在出资阶段无需缴纳所得税。实际上,增资和扩股无法真正节省税款,只能推迟支付节点,因为在项目开发完成后,这部分所得税将完全不会减少。
第三,资金高峰期对于
,如果您直接购买登山兄弟的50%股份,则只需支付3000万。如果您需要增加资本和股份以获得项目公司50%的股权,则需要提供6000万现金。资金高峰的压力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涉足股权投资领域,股权转让经常发生在公司运营和发展的各个阶段。税收成本已经成为股权转让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如何合法合理地节省税收和费用!
股权转让通常涉及诸如所得税和印花税之类的税项。其中,所得税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税收成本。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所得税由转让人支付。如果转让人是个人,则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人是企业,则应按适用的税率(通常为25%)缴纳企业所得税。
01不计股息的未分配利润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扣除为获得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它是股权转让的收入。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扣除以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的权益为基础进行分配的金额。 ”
1,是否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例如未分配利润)是从企业已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中转换而来的。如果在股权转让时不能扣减,那是双重征税吗?应该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股本投资收益(如股息和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为免税收入。这是因为股息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并且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税制不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扣除留存收益,这并不意味着留存收益要重复征税,因为受让人的投资成本仍包括留存收益,而受让人又将其转移分红后股权可能会产生损失并享受税收抵免的好处,因此整个税收体系仍然是平衡的。
2.范例
如果受让人以100的价格转让股权(包括20的未分配利润),则由于获得股权的成本,受让人将分配全部20的利润,然后以80转让股权。它是100,并且由于后者的股权转让而造成20的亏损,可以用来弥补随后几年受让人企业的收入。如果税收制度允许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扣除留存收益,则会导致税收漏洞。因此,在转让人为企业的情况下,对于转让人而言,如果保留股权是在股权转让之前分配的,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他们无需向企业支付留存收益。收益所得税。但是,如果包含留存收益的权益被直接转让,则转让人将需要就留存收益缴纳公司所得税。
02关于股权转让前股息或增资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转让人可以转让目标企业的股权。它可以通过对留存收益进行直接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转让人将其转换为股权转让收益,这相当于放弃了这部分。税收优惠,但受让人可以通过税收损失享受这部分税收优惠。从转让方的角度来看,上述方法无疑会增加自身的税收负担。为此,建议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前分配留存收益或增加注册资本,以节省转让人的所得税。同时,提醒符合股息免税条件的法人股东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信息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法仅适用于转让人是企业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剩余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将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作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款项将转入注册资本。以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利和股利的股东,然后股东利用股利和股利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本)。对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按照“利息,股利,股利收入”项目,对个人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加注册资本)。该税项应由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将通过决议。预扣税。因此,无论是分配盈余还是增加注册资本,个人股东仍需为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03建议先撤回/减少资本,再增加资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 34号)第5条,“投资公司从被投资企业中提取或减少投资。相当于初始出资额的部分,确认为投资回收;根据实收资本的减少计算的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相当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合资格居民企业在股本投资中所获得的股息和股利等收益为免税收入。
为此,通过将“股权转移”转换为“先提取/减少资本,再增加资本”,还可以节省按比例计算的目标企业保留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减少资本。同样,该方法仅适用于转让人是企业且个人股东仍需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04公司和个人股东都有几种节税方法
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认购股本。但是,所有股东均同意不按股本方式收取股利。出资比例或不按照出资比例认购出资者除外。 “因此,公司股东不得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甚至出让方放弃出资权利,只有新股东(受让人)才可以出资。在实践中,增资还用作改变所有权结构的常见方式。同样,所有股东也可以同意改变原始出资比例,同时减少公司的总出资额,即不与原始出资比例成比例地降低出资比例,甚至不降低原始出资比例。出资方仅由转让方出资。在实践中,减资通常被用作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方式。
1.增资前的资本减少
的具体操作步骤是:首先通过不平等的资本减少,稀释转让方的股权比例,然后通过不平等的增资,增加受让人的股权比例,以实现交易双方之间的过渡。因为在这种方式下,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转让,所以没有转让收入,也不需要所得税。
2.首先增加资本,然后减少资本
操作原理与上述“先减资后增资”相同。首先,通过不平等的增资引入受让人,然后通过不平等的减资来稀释转让人的股权比例,从而提高受让人的股权比例。股权转让所得无需缴纳所得税。
由于上述模型不仅繁琐,因此转让人和受让人可能还需要分别就股权转让的真实价格达成协议。此外,资本的增加和减少还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和合作才能运作。因此,并非所有股权转让都适合采用上述模型,并且股权转让双方都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每个人都需要注意,《公司法》和《公司注册管理条例》对减资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减资周期相对较长。选择相关计划时,必须计划时间。安排。同时,由于增资,减资和股权转让都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因此目标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迅速召开股东大会。并准备相关的决议和公司章程,以确保工商业的变化手续已成功完成。
资本运营是一种高端市场资源配置方法,可以立即改变企业的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和组织结构。股权交易是资本运营中最常见的业务类型,也是最复杂的业务类型,也是最广泛的税收安排。股权转让人的身份和转让方法的不同将导致与税收相关的结果不同。
股权转让或撤资?
A于2015年3月获得A公司10%的股权,并支付了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2018年8月,A以180万元的价格变现了A公司10%的股权。截至2018年7月31日,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80万元。
由于A(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和转让方式不同,因此股权转让的税务相关结果也有所不同。
1.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的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益应当转让协议生效且股权变更程序完成后,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转让收益是扣除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股权转让收益。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扣除以被投资单位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的权益为基础进行分配的金额。甲公司应确认投资转让收入为80万元,不扣除股东甲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留存收益的可抵扣金额70万元。
因此,对于此次股权转让交易,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不计相关税费)。
2.居民企业撤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5条“投资企业提取或减少投资的税收待遇”规定,投资企业应退出被投资企业或减少投资时,将取得的资产中等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回收;根据实收资本的减少计算的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相当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收入;其余被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益。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结转并弥补。被投资企业不得进行调整以降低其投资成本或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股利和红利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它不包括通过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
甲公司因撤资而收回的补偿收入180万元中,有100万元是从投资中撤出的,未缴纳企业所得税;按10%的投资比例计算,它享有甲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70万。人民币,应当确认为股利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剩余的人民币100,000元(确认为投资转让收入)应缴纳人民币25,000元的企业所得税。
3.自然人股权转让或投资撤回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对于股权转让的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减去股权原始价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财产转移“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在下个月的十五日内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
(1)受让人已支付或部分支付了股权转让价;
(2)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并生效;
(3)受让人实际上已经履行了股东的职责或享有股东的权益;
(4)有关国家部门的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
(5)这些措施第3条第4至7条的行为已经完成;
(6)税务机关认定为股权已经转移的其他情况。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自然人A将承担应纳税额,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万元(暂时不考虑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并收回经营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41号)规定,个人终止对下列各项的投资,合资和业务合作:很多原因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中以其他名义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补偿款和代收款项,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和合作项目的经营伙伴均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利润转移收入”项目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
的应税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收入=个人转让所得的总收入,违约赔偿金,补偿金,补偿金和由个人获得的其他追回金额-原始实际出资额(投入金额)和相关税费。
自然人A的投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万元(暂时不考虑相关税项)。
税收筹划
1.主题计划方法
根据《股权转让收益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自然人股东将承担税金并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在取得转让协议时予以确认。效力和股权变更程序已完成。相对而言,在产生税收义务时,公司拥有相对灵活的股权转让空间。而且,以企业为主体可以采取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先分后合”规划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中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3条“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资格股息,股息免征收入根据“所得税”规定,公司税筹划股权转让的关键是将应税收入转换为免税收入。因此,企业可以先转移股利,再转移股本,使企业享有的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享受免税待遇。
3.递延税收筹划法
对于股权收购,可以采用特殊税收待遇以满足特定条件,以实现递延所得税的效果。根据财税[2009] 59号文,如果资产重组业务符合并选择采用特殊税收待遇,则无论是被收购方的股东还是被收购方的股东,均以被收购方股权的原税基为基础。新投资的衡量标准。计税依据。《关于资产(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40号)详细说明并澄清了与对资产(股权)转让应用“免税”(特殊税收待遇)有关的相关问题。。股权转让的“递延税”政策已扩展到所有类型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企业可以积极争取实行特殊的税收待遇政策。
4.税收结构规划法
企业可以通过在具有税收优惠的地区建立股权平台来降低股权转让的税收成本。对于在低税负区注册的公司型控股平台,不仅可以方便资本运营,而且可以享受股权转让的低税负。公开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北京汇冠新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丹北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西藏丹北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广东金刚玻璃”股东“汕头金刚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拉萨金刚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焦作万方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重命名“西藏古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