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许多企业结构复杂,内容繁琐,不敢涉足员工薪酬的制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则和方法已成为许多公司的禁区。大多数公司的做法是:钱已经付给员工,而所付的税款则是员工的业务。这种做法固然省了很多麻烦,但是却破坏了公司的实际工资和员工的实际收入,无法充分利用薪酬计划来鼓舞士气,取得令人兴奋的预期成果。 。在本期中,我们将解释“薪水和薪金”税收筹划的想法和方法。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中国目前正在实施分类税制,该制度对来自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不同来源的个人进行分类,扣除不同的费用并按不同的税率征税。其中,工资性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扣除月收入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首先,“了解税法”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先决条件。
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就像硬币的两个方面。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是计划不是违法的,这要求税务筹划者需要熟悉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适用规则。例如,有人提出将工资转换为各种有形收益的方法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基本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福利费,养老金和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款所称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支付的福利费。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以工会经费支付给个人的生活津贴。此外,根据《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是指纳税人本人家庭或家庭由于某些原因而无法正常生活的困难。具体事件或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已支付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给予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它还明确指出,其中包括“(1)工会福利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贴是根据国家的比例或基数成比例计算的,以及给个人的福利支付,以及(ii )来自福利和工会基金。单位雇员的所有补贴包括补贴,以及(3)个人购买不符合暂时性困难条件的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计算纳税人“工资,薪金”的所得税。
实际上,只要您对税法有足够的了解和理解,就无需考虑特定条款的规定,就可以判断此计划的问题。实际上,虽然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但也有相应的“反避税”考虑。如果可以通过发放各种“物质补贴”来实现合法的税收节省,则工资和薪水可以轻松转换。 “为实现避税目的,税法不太可能这样做。
其次,六项主要的节税计划和非非法“招数”
非法计划最终将不仅实现税收保护,保存目的,但也可能违反税法及相关的行政,刑法和法规。逃税,逃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责任。对于“薪金和薪金”的税收筹划,中国税法专注于以下六种方式:
(1)“薪金”和“年终奖”比率的合理分配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原则是对累进税率征税。 ,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超过一定水平,超出部分将按较高的税率征税,因此,每月的“薪金”或“年终奖”异常高,这将导致较高的税率(最高至45%)。因此,有必要合理分配ra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的“薪水”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下
首先要明确的是,税收筹划计划必须合理且合法,然后我们将研究以下内容。
用外行的话来说,税收筹划的风险是税收筹划活动出于各种原因所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定,并且税收法规对时间敏感,再加上商业环境因素和其他因素的复杂性,因此不确定性很大,而且风险很大。因此,公司在计划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1.政策风险。税收筹划使用国家政策税收节省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更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是否正确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计划者对政策精神的了解不足,缺乏了解和不确定性所致。也就是说,计划者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国家政策的精神,但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一家服装厂接受自雇人士的购买按钮,但是由于未按要求完成购买程序,因此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检查时确认其接受了第三方发票,而不仅仅是被取消的自付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政策变更风险是指政策及时性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反映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国家的税收政策不能固定。它必须始终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现行税法的发展而做出相应的改变。应当及时补充,修订或完善法规,继续废止旧政策,并适时引入新法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及时性。例如,从1998年1月到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并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六次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有所提高。 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贸形势的发展,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已经改变了11倍。据《财经》报报道,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再分配,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当前人民币所面临的市场升值压力,并逐渐削弱中国出口税的影响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回扣率。预计中国政府将从2004年开始。开始降低出口退税率,从目前的平均15%降低到11%。同时取消羊毛,铅,焦炭,稀土和钨的出口退税; 2010年前后,出口退税政策将完全废除。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一旦实施这一政策,那些依赖出口退税的企业将面临厄运,甚至会面临危险。因此,这种不规则或及时的政策将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尤其是中长期税收筹划)带来更大的风险。
2.操作风险。因为税收筹划的固有特征是与“法律”共舞,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通常在税收法规的边缘进行操作,以帮助纳税人获得最大利益;再加上我国的税收立法制度水平高,立法技术水平不高。法规的内容没有太多的歧义,法规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冲突或摩擦。甚至专业人士有时也难以准确地掌握它们,这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巨大的操作风险。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经营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使用和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不到位,例如由于残疾人比例不足而给福利企业带来的利益;到可再生资源比例不足的情况享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优惠。其次,在系统的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的总体把握不足,形成了税收筹划的综合应用。例如,在企业重组,合并和分离的过程中,涉及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合并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