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是A,B,C
。这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原始规定。
批发税率为消费税的11%,产销衔接从原来的0.003元提高到0.005元。
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84号),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批准了最低税率的规定。生产链中每类纳税人的卷烟应税价格(见表1)。具体会计方法如下:
I.调整烟草制品生产的消费税政策
(1)调整卷烟生产中的消费税应税价格
新的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的应税价格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批准并下发了。
(2)调整卷烟生产(包括进口)消费税的从价税率。
1. A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价格为70元(不含增值税)或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 %。
2. B类卷烟,即每标准条价格为70元(不含增值税)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香烟的固定税率保持不变,即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