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按照纳税额划分:定额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定额纳税人征税的问题不再是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按营业额的6%缴纳营业税,还会产生大约7.3-7.5%的额外税金,例如“教育,城市建设和防洪”。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部分缴纳税款。但是,在广东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一般纳税人的年度征税方法已被采用:贸易公司3%,工厂5%,使每个人都觉得税收负担太重了。并征收企业所得税:30,000内的18%; 3-10百万内的27%; 33%超过33%。
如何合理减少公司缴纳的税款,即内部人士提到的合理避税措施?
1-合理增加成本并降低所得税。应该提到可以增加的费用。
2-设备快速折旧以减少当前收入。
3-使用“分餐”的方法来分散业务,将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业务划分为2-3个公司,这会增加成本并降低成本。企业收入:例如,如果您经营一家年利润为30万的公司,则需要缴纳99,000的所得税。如果将其分为3家公司,年利润为99,000元,那么3家公司的所得税为81万。实际上,由于成本渠道的增加,这三家公司将无法实现30万的年利润。许多成本已被反复摊销并支付,节省的税款不仅只有将近20,000税款。
4-使用“从高税区到低税区”的方法:所有特区和开发区在税率方面都有优惠政策,并且公司总部被转移到这些地方,例如作为深圳的企业所得税仅15%。公司工厂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核算,即使您去公司总部,您也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实现了企业结算:高所得税转到低所得税地方;具有税率的区域将转到没有税率的区域。
5-使用“在香港注册工厂和公司”的方法,香港是自由港和低税区。普通企业的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种特别低。
6-使用“高科技”的名称,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2减3减3,3减8减。将其他业务和产品投入其中并做到这一点-搭便车。
7-以“外国资本”的名义重组企业,每个地区都有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8-使用“下岗工人”和“残疾人”也可以享受该国的税收优惠。
9-与学校的校办工厂“联合”,校办工厂在税收国具有特殊的优惠政策。
10-特殊的“替代”方法,我不会说。
这些做法是安全,合理和可靠的方法,可避免在特定业务运营中对公司征税。
(1)国外的研究
尽管国外法律界对避税的研究因国家的实践和法律文化而异,但它们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对存在的描述和分析。避税的过程和运作包括避税的摘要,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经济分析,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和Jinhong Hong(1989);第二是避税的法律规制研究措施,例如从法治的角度分析避税的一般法规(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从角度看避税的一般法规企业责任(Judith Freedman(2003)); AW Granwell和Sarah S. McGonigle(2006),Victor Serenyi(2006),对避税解释规则的研究,例如Brian Galle 1(2005)。
(二)研究站中国境内的图斯
中国大陆学者在避税方面有很多研究文章(包括“避税”和“避税”)。检索1979年至2008年CNKI系列数据库的相关文章,以“避税”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527篇文章(包括3篇博士学位论文和59篇硕士学位论文)。共有4条;主题是“税收筹划”,有2 226条相关文章。 ①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围绕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和2004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针对外国反倾销。税务官员的回避制度。零星的引进主要是由于中国缺乏避税实践及其法律法规体系。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研究人员打算通过研究国外系统来获取相关知识。例如,孙庆瑞,邱菊,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利,周旺立,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务1997),胡俊生,周立华,《外国反避税措施介绍》(上海财政税务局,1994年),齐秀兰,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年)等。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国投资的不断深入,避税和反避税问题在国际税收领域已初露端倪,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回答有关问题。从那以后,一些税法学者撰写文章讨论一般理论,但是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并且在民法国家中引入相关问题的机会更加有限。其中有两篇关于这一概念的文章,分别是张守文的“逃税与监管”(“税收研究” 2002)以及刘建文和丁乙的“避税法律原则的新探究”(“外国税收” 2003)。避税的性质和法律评估,以及对法律选择的全面法律分析。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税务实践部门和金融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国际避税方法和中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例如郑立建和马哲的《国际税法》。避税方法和反避税措施”。 (《税收研究》,2005年),郭宏和朱相麟的《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和《中国外资企业和国际避税案》。明华”(《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也有学者对避税进行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例如屈顺兰,郑华章的《避税分析与反避税政策选择》(《外国税收》,2006),刘毅等。避税和反避税的三维视角”(“外国税收”,2006年)。也有写过主题硕士学位论文的学者,例如杨延秋的《公司所得税反避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4),张霞的《避税与反税收研究》(吉林大学,2004年),王静的《避税规定的必要性》(北京大学,2004年)。
1.合理使用国家的免税政策。 2.善于运用税率差异。 3.保持良好的时差。例如:1.企业在购买物料时产生的运输费为投入抵扣额的7%,但您必须从运输部门获得运输发票。不要轻易放弃发票。例如:2.如果公司有100名在职员工,则安排一名残疾员工可以为公司节省6,000-8,000元的残疾保险;下岗安置,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动力改革和劳教所人员的安置可以减少或免征三年所得税和附加费。例如:3.在国家允许的费用范围内掌握所得税税率的降低。例如:4。(时差比较细微,很难说),简单地说,根据公司的收支情况确定发票和交货时间,使公司的营运资金可以更多地运行超过20天,即可以获取更多点差。例如:5.产品和商品的购销以及所获得的发票具有至关重要的可搜索性。简而言之,企业必须拥有一个聪明,能力强,计划周密,能够讲话和工作的财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