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一般性反避税条款仅适用于公司所得税。
全面反避税调查是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它利用税务检查权对涉嫌避税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税收手段。
I.国际避税的基本含义
很难给出国际避税的准确定义。根据每个家庭的长处,国际避税可以定义为: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范围内通过个人(个人或法人)或团体或基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资产)跨税收域流动或不流动,以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到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有所不同。尽管两者都有导致减少东道国财政收入的后果,但国际避税是通过法律手段减轻税收负担,而国际逃税是通过非法手段实现上述目的。
II。避免国际避税的原因
任何事物的出现和存在都有其内在原因,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因素的角度来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由于纳税人的强烈愿望,即尽一切可能减少税负。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如下:
1.不同国家税收体系中纳税人的税收义务不一致。在各国税收体系中,关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规定,对其他法规具有约束力。从当前的国家法规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类:
(1)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则他必须在其居住国缴税;
(2)如果某人拥有某国的收入,则必须在原籍国征税;
(3)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公民),那么他必须在该国家纳税。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1)和(3)通常是根据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征税,这通常被称为具有全额纳税义务; (2)通常,对国家的收入或对国家资产的投资进行征税,这通常称为有限纳税义务。
2.征税的范围和方法不同。不同的国家对需要征税的东西,不需要征税的东西以及如何对不同的收入征税有不同的税种。例如,有些国家不对收入,财富或财富转移征税;一些国家不对资本收益征税。
3.税率的使用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所得税,一些国家实施比例税率,而另一些国家实施过高的累进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国家也有不同的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的税率和税率不同。
4.税基存在差异。例如,关于所得税,每个国家都要求征收应税收入,但是应税收入的计算因国家而异。给予税收优惠将减少税基,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将扩大税基。在一定税率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水平。
5.采用了避免双重征税的不同方法。为了消除和减轻双重征税,各国采取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主要方法:信贷法,免税法和扣除法。这三种方法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是不同的。其中,免税方式对纳税人最有利,抵免法次之,减免方法对纳税人最不利。当然,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希望最大程度地避免双重征税。
6.实际税收征收和管理水平存在差异。由于各种原因,每个国家的征费管理水平相距一定距离。因此,尽管一些国家对税收责任有较严格的规定,但由于收税管理水平不能跟上,税法不利且严格执行,名义税收负担沉重,实际税收负担较轻。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非税法也对国际避税过程产生重要影响,例如移民,外汇管理系统,公司法以及是否存在银行保密制度惯例或其他保密责任。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外,诸如通货膨胀之类的因素也是重要的刺激因素。
III。主要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