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去这些地方的投资者不能缴纳或少缴税款,因为这些地方的政府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如此诱人的税收优惠条件,因此一些富有的投资者将会运转。
所谓“避税天堂”是指那些想吸引外资流入,繁荣国家或地区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的人活动,赚取收入或拥有财产而没有直接税的国家和地区,或征收低直接税率,或实行特殊税收优惠。
避税天堂主要是沿海小国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小岛或“飞地”。他们的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但是,由于其“优越性”,它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此注册。除了列支敦士登之外,安道尔,摩纳哥和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都是避税天堂。
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153平方公里,但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在这里聚集,因为该岛政府在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公司在当地设立``离岸公司''。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和配套的金融服务。
正是这些避税天堂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金融服务,使其成为某些企业避税的“天堂”,并成为许多国家的主要避税天堂和国际组织。宾语。
1.避税天堂的主要特征包括不透明的财务信息和税收体系,极低的税率甚至不征税,这有利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避税和洗钱,并损害税收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