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一种基本方法是利用关联交易采用转移定价的形式,即关联公司以高于或低于正常市场交易价的价格共同获得更多的利润。产品或非产品的转让,其中产品的转让价格基于双方希望达到减税目的的意愿。
在联营公司A和联营公司B的税负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联营公司B的税率高于联营公司A,联营公司B可以通过某些合同。形式上,增加公司A的利润,减少公司B的利润,以便它们可以承担相同的税负,并将各自的税负最小化。在公司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采用转让定价,并且主要利润转给税率低的公司以避税。
如果您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天堂,经济特区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转移定价降低销售价格,将高税收公司的营业收入转移到低税收地区的公司。方法。其中,避税效果更加明显。当前,跨国公司主要采用这种方法来避免税收。例如,在中国的许多合资企业中,利用香港的低所得税特征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将商品出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实现了避税。
通过转让定价法,一种方法是通过关联公司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并有效地减少利润,从而降低所得税的税基。第二种是通过关联公司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中税负较少的地区。作为一家独立的会计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和“低价出售产品”会导致账面利润甚至亏损的减少,从而有效地节省了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避税方式是合理合理的转移方式,否则将达不到避税目的,但有可能形成逃税行为。
例如,皮革和塑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女凉鞋。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由台湾A公司提供,所有生产的产品都出售给香港B公司(A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运营的第一年,账面销售收入为46万元,销售成本为122万元,账面纯粹是有损的。通过对公司经营和亏损情况的调查,发现公司生产的一双女凉鞋的成本为23.44元。并以每双鞋8.90元(已确认)的价格将其卖给了香港的B公司),导致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倒挂。如果企业无法提供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资料,税务机关决定根据税法采用“成本+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根据公司的账面成本,其他账面费用和批准的利润率调整销售收入后,认为公司第一年已经盈利,应缴纳所得税。
不论是在公司之间还是在企业内部,通过转移产品定价方法的避税都是基于利润率的调整。也就是说,当转让定价是分配由双方创造的产品的剩余价值时,为了使他们对自己或分支机构的控制最大化,他们被安排和组合在一起,但是手段和合理性以及合法性应给予相当大的重视。
其他合理的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您可以使用税收优惠来建立适合避税的公司结构。例如,对于国际避税天堂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商业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公司使用以下方法来避免税收负担。
一个是假的常设机构
许多投资公司使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名义上将公司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 。实际的商业活动不是或不是主要在该地区进行的。这样,企业在非经济特区内获得的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可以享受经济特区或特区的减免税。
1.借款:银行存款30000
预付款50000
应收帐款200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100000
2,借款:主要业务成本60000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您想避免缴税,则应少缴税款,并且只能减少开具发票的金额或尽量不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