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和理解国家税收政策,学习税收筹划技巧的经验
增加了很多知识,特别是为了避免企业税收和节省税款而又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情况。它在减轻企业资本压力和节省资金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现在我们将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所得税计划的制定是基于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从众多选定的税收计划中选择最佳方案,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首先,从库存定价方法,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的规定来看,库存的估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输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恒定税率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则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可以减少期末企业库存的成本,并增加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价格继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减少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及还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的目的;当价格上下波动时,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了LIFO方法的使用,即仅在企业实际使用的实物盘存过程中使用。与LIFO方法相同。使用后进先出的方法确定发出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使用的库存的物理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LIFO方法。否则,可以使用其他库存定价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公司应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当价格上下波动时,公司应使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库存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库存,即低价值的消耗品,其估价方法与一般库存不同。国家税法规定,不用作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和工具可以一次作为低价值消耗品扣除或摊销。一次性摊销是使用低价值易耗品时的成本的一次性摊销。摊销是在使用时摊销部分成本,然后在以后摊销剩余成本。我们可以看到,与摊销法相比,摊销法前期的摊销费用更多,而后期的摊销成本较小,因此企业前期缴纳的税额较少,缴纳的税额更多。在后期,这相当于获得一笔款项。免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其次,从公司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延迟应税收入的实现,则可以减少当期应税收入并延迟或减少支付所得税。对于普通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收入是来自产品销售的收入,因此实现产品销售的延迟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的方式中,代收货款合同约定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单销售和分期付款销售收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当受托人寄回寄售清单时,将确认寄售产品的销售。这样,企业可以使用上述销售方式来延迟实现销售收入,从而延迟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同时,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也必须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才能安全地收回企业的收入。
此外,对于年末附近发生的销售收入,公司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延迟确认收入,以及推迟货币的收入
通过对税收筹划者的研究和理解,他们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增加了自己的知识,避免为企业减税和节税,减轻对企业资金的压力并节省资金。作用,现在就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次讨论。
所得税计划是基于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在选择最佳税收选择时,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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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库存定价方法,税法
国家税法规定,库存的估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最后一种-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运动。平均方法。在恒定税率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则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可以减少期末企业库存的成本,并增加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得税;价格继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减少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及还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的目的;当价格上下波动时,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了LIFO方法的使用,即仅在企业实际使用的实物盘存过程中使用。与LIFO方法相同。使用后进先出的方法确定发出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使用的库存的物理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LIFO方法。否则,可以使用其他库存定价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公司应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当价格上下波动时,公司应使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其次,
从公司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推迟应税收入的实现,他们可以减少当期应税收入并延迟或减少支付所得税。对于普通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收入是来自产品销售的收入,因此实现产品销售的延迟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中销售产品的方式中,分期付款销售产品被合同确认为收入确认时间,订单销售和分期预付款在销售商品时确认为销售收入。受托人在寄回寄售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使用上述销售方式来延迟实现销售收入,从而延迟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同时,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也必须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才能安全地收回企业的收入。
此外,对于年末附近发生的销售收入,公司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延迟确认收入,并推迟收入。当前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它来自1935年英国的“税收专员诉温斯顿大公爵”案。当时参加此案的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就税收筹划发表了这样一份声明:“人人有权安排自己的业务。如果根据法律作出的某些安排可以减少征税,那么它就不能强迫他缴纳更多的税。“这一观点已为法律界所认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定义已逐渐形成,即“在法律范围内,通过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计划和安排,节省税款(节省税收)带来的经济利益。”
主要内容
(1)避税计划
意味着纳税人使用非非法手段(即表面上遵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违反了立法精神)税法中的漏洞,获取税收优惠计划的空白。税收筹划既不是违法的也不是合法的,并且与纳税人不遵守法律的偷税漏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并填补漏洞)。
(2)税收筹划
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减税和免税,而不会违反立法精神。 。巧妙地安排投资和商业活动,以达到少交税甚至不交税的目的。
(3)转移计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降低税收负担而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4)实行零风险征税
意味着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单正确,纳税及时,全额,并且没有征税的惩罚,也就是说,是免税的。任何风险或风险最小的状态都可以忽略不计。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利益,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扩张。
基本功能
(1)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
1。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的。纳税人的决定是在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同时,在各种税收计划中最大化税收优惠的选择。 ,具有合法性。 2.税收筹划符合州税法的立法意图。
(2)税收筹划具有预先计划。
(3)税收筹划有明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