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避税

提问时间:2019-11-23 12:2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19-11-23 12:25
最佳答案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

1。

使用费 特许权_协定 税收

为什么对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协定优惠条件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507号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扬州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税收条约),现在执行该税收条约。通知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相关问题如下:

1.如果税收协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明确包括工业,商业和科学设备的使用(即,中国税法),相关收入应按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的规定适用。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低于税法规定的税率的,适用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使用不动产获得的收入,而使用不动产获得的收入也适用于税收协定房地产条款的规定。

2.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中概述的与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有关的信息应理解为专有技术,通常是生产或复制产品所必需的手段。未公开的信息或专有性质的材料(以下称为专有技术)。

第三,与专有技术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通常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从而允许另一方自由使用该技术,并且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技术转让。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不能保证实施的结果。通常存在许可技术,但是它们还包括为技术转让人开发和许可使用的技术,并且包含对使用的限制,例如合同中的机密性。

4.在服务合同中,如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提供了某些专业知识和技术,但未转让或许可该技术,则该服务不包括在使用费中。但是,如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的结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义之内,并且服务提供者仍然保留该结果的所有权,并且服务接受者仅有权使用该结果,则来自此类服务适用税收协定使用费的规定。

5.在技术专有权的转让或许可过程中,技术被许可人是否派遣人员提供使用技术的支持,指导和其他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无论是否单独收取或包含在技术价格中两者均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并应遵守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的规定。但是,如果上述人员的服务构成常设机构,则该服务部分的收入应受税收协定营业利润规定的管辖。纳税人不能准确计算归属于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的利润原则确定。

六。以下付款或报酬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而是来自劳动活动的收入:

(1)纯商品贸易中的售后服务报酬;

(2)产品卖方在担保期内因买方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报酬;

(3)由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付款;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上述劳务收入通常适用于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但个别税收协定的特殊规定除外(例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出了技术费用条款)。

VII。税收协定使用费的规定仅适用于缔约方的受益人。缔约方中位于第三方的特许权使用费应适用于第三国和《中国税收协定》的规定;在中国永久设立的居民企业

专注企业服务_免费商标查询

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特许权使用费率,税率为20%。

的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计算如下:

应付税款(少于$ 4,000)=(租金收入-800)×20%

应付税款($ 4,000或更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20%)×2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使用一项许可产生的一种收入。作者应对手稿原件或复印件的拍卖(招标)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魏先生于2009年获得两项专利,其中一项已授予A公司许可,专利权使用费为3,000元。乙公司获得了另一项专利,专利权使用费为8000元。 。魏先生从上述两项收入中获得的收入应予支付。

回答:魏先生获得的首笔特许权使用费为3,000元少于4,000元,应纳税额为:(3000-800)×20%= 440(元)。魏先生获得的第二笔特许权使用费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为:8 000×(1-20%)×20%= 1 280(元)。因此,魏先生就上述两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40 + 1280-1720(元)。

下一篇:避税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