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节税起征点

提问时间: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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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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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来规定的,例如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将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收入-起征点)*税率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新规定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是多少?税率?

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人员扣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变

按下面的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代入公式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比如工资收入2500元计算,3月1日以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2500-1600=900元,从上表中可以看到适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则应纳税所得额=(2500-1600)*10%%-25=65(元)

同样2500元工资,08年3月1日以后个税如下:

2500-2000=500元,同样从上表中找适应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所得额=(2500-2000)*5%%=25(元)

因此新规定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但是适用税率并没有变化。

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从多少钱开始?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