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地狱。每个人都将他们的钱藏在“避税天堂”空壳公司中,只要他们不返回该国,就不会对所得征税。岁月静quiet。国内:“新的反避税+清理税收减免”的组合;国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在“避税天堂”中安装了CRS小型雷达,然后配备了反避税条款文物,只要确定空壳公司没有商业实质,无论是否经销立即课税。离岸逃税时代即将结束!最近,《开曼经济实体法》的《实施规则》已经正式颁布。要求空壳公司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达到经济实质性要求(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应在一年内满足),如果不满意,您将被罚款,被迫注销或交换信息直接交给中国税务机关。虚假声明或误导性陈述将被处以罚款或五年刑事责任,或两者兼罚。前避税天堂主动与中国税务机关交换有关空壳公司的信息。为什么? CRS!并非所有加入CRS的国家都将与中国交换信息,只有在“配对”之后,它们才能改变。根据经合组织的最新消息,截至2019年4月,已加入CRS的150多个国家(/地区,下同)中有93个已成功与中国CRS“配对”。几乎所有传统的“避税天堂”都包括在内。个人账户:报告年度的账户余额和所收到的利息总额。或关闭帐户的事实。离岸公司:如果大多数是被动收入来源,那么渗透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将把信息交换回中国。如果它们中的大多数是活跃的收入来源,则它们不会渗透到其背后的实际控制者手中,而只会将信息交换回离岸区域,但它们可能与离岸区域的“经济实质”不符,将成为渗透并交换回中国。离岸信托: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信托,需要将信息交换回信托本身的纳税居民所在的国家。同时,有必要了解一下信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包括本金,固定受益人和保护人。只要任何人是中国纳税居民,信托持有的金融帐户信息都将交换回给中国。为了欢迎CRS,中国还准备了一项新的个人税,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个人税反避税条款将直接涉及“中国个人-离岸空壳公司”结构最初的想法是通过低税率吸引实体经济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但是谁知道它已经被“必应”所利用!在Bingbing事件之后,清除“税收减免” -Horgos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急着,富人有可能通过建立“逃税”吗?资深人士还会说,离岸信托是万能的,不仅富有,而且避税。为了满足CRS和新税法,富人渴望建立海外家庭信托,而不论其成本如何。有传言说信任真的是这样的神吗?在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从长期计划中说:“建立家庭信托之后,就像祖先的手从坟墓中伸出来。这种类比充分体现了“信托”作为永生,管理分配和价值转移的工具,但是对于那些对死亡非常害羞的中国人,他们会感到恐慌!实际上,家庭信托是最接近我们的中国工具,这是我们不经意和随意地喜欢的工具:代表供应商恐惧经营1。债权人走上门,所有的钱都存入父母的银行账户,这是对控股的对冲;一些创办公司的人将补贴分配给资源铺装。持有干货的人永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中;中上层房屋的人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和房地产税。 ying称孩子的名字是逃税;夫妻在飞行时不互相信任,将房屋以孩子的名字转移被认为是过度控制。公司的制衡。不可能。因为离岸家族信托也需要渗透以交换信息。作为被动的非金融机构信托,有必要查看该信托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包括本金,固定受益人和保护人,只要任何人是中国纳税居民,该信托就拥有最常见的“离岸”信托-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底部资产”为例:与富豪控股的纯壳公司不同(空壳公司的累计利润将为避税调整税),离岸信托成立后,壳公司的持有者成为信托,而富人是信托的受托人。它是否可以抵制个人税并避免避税存在争议,但不可否认!我喜欢保留足够的权利,例如随时更改受托人,调整分配比例,保留足够的投资决策权,甚至将整个信托设置为随时可撤销。保留完整的权利,可以撤销信任,并返还给他人,整个信任结构被认为不存在。信托下的离岸公司仍被视为富人的受控外国企业。像纯壳公司一样,没有合理的必要故意不分配利润(或较少分配)。富人“不算”成本”“紧急”将海外财富从“离岸空壳公司”转移到“离岸信托-离岸空壳公司”,那又如何呢?CRS仍然揭穿了机密外衣,反避税依旧撕下“虚假信任”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