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大修将个人税法调整为每年6万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1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以来的一项税法。第七次大修也将带来根本性的改变:四种类型的劳动收入,例如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将首次实施。综合症税;税收起征点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首次对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房屋租金的额外特殊扣除进行了优化;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的税率规模。让我们关注这项史无前例的税制改革。税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以填补税收漏洞。为了填补税收漏洞,税法修正案草案计划首次添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的个人,在海外避税天堂避税,以及实施不合理的业务安排。诸如避免获得不当税收优惠之类的避税行为赋予了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税收的权力。新华视点
2018年6月19日是中国税法史上重要的一天。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不仅提高了税收起征点,还吸引了公众征税,特殊扣除和反避税制度的引入,表明中国的个人税制将迎来根本性的改革。门槛计划调整为每月5000元,是否合适? “门槛是如何计算的?为什么将其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为什么不将其提高到4000元或6000元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周敏建议,有关各方在审议时应作出解释。是否适合征税起征点?我是不是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度量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体审议该草案时,李晓东委员提出“起点仍然偏低”。他认为,结合工资占GDP收入百分比,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这一门槛仍有改善的空间。徐汝钧专员列出了一组数据:2007年12月,税制改革将起征点从160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了400元。 2011年6月,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增加了1500元。涨幅与上次相同,为1500元。他认为当前的经济总量肯定与过去不同,他建议再次提高这一门槛。全国范围内的门槛值是否应该相同的问题也引发了讨论。西安铁克认为,难以充分反映各省,自治区居民的实际消费支出,不利于公平税收负担的实现。例如,他说,2015年各省区的人均消费支出最高数据是上海,人均0。6元/年,是最低的西藏人均8245。8元的几倍。全国人大代表蔡毅建议考虑地区间的平衡。省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范围内确定适用标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从分类征税到综合征税将产生多大影响?当前的个人税法基于11种收入来源,并采用了税收征管模式。不同收入来源之间的个人税收是分开的。换句话说,具有相同总收入的两个人具有不同的收入来源和不同的税收负担。该草案旨在将四种类型的劳动收入的累进税率从分类税制改为分类税制和综合税制的结合,包括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受此影响的主要是在许多地方赚钱的群体,合并后的税收负担将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最具争议的是薪酬。吉德玛专员说,许多作家认为手稿的所得税不能简单地包括在综合症税中,因为作家与普通工人不同,不能简单地逐年计算劳动周期。有些作家花了几年时间完成作品,有些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一些报酬,有些自由作家根本没有收入。工作完成后,一次获得大量收入,一次征收个人税是不合理的。建议仔细考虑。分类税制和综合税制的结合是税制改革的方向。要实现这一改革,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整个税制和人格体系。委员会委员李培林对此表示关注。 “实际上,许多技术根本无法使用,该国没有互联网连接,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完全整合,个人声明还没有扩展到全体人民。”委员会委员赵龙虎建议尽快改善信息化建设,否则会出现很多漏洞。教育住房贷款等的特殊额外扣除也就是说,您支付的收入越多,您支付的税费就越多,而忽略了支出方面的差异。在这项改革中,家庭的实际固定支出包括在扣除额中,这是向住户征收模式迈出的一步。草案计划对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增加5种特别扣除。这些是公众最关注的问题。根据现行的个人税法,工资收入主要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缺乏教育,重病医疗和住房贷款利息等特殊扣除项目中扣除。 。但是,具体扣除尚不清楚。 “不同的幼儿园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应如何扣除?” “是否扣减钢琴课或其他校外补习班?特别是城乡教育经费不完全相同。”丁中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欧阳长琼都在问,应如何扣除特殊扣除?欧阳长琼委员提议,特殊扣除应防止新的不公正现象。目前,许多义务教育是免费的。在基础教育阶段,还要扣除哪些其他教育费用以及大学教育费用?例如,有些人上了贵族学校,属于高收入阶层。如果他们都可以扣除,就会引起新的不公平现象。此外,朱明春,熊群立,卢伟,韩小武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专门的养老金减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军建议,将对独生子女的父母抚养费的支持应包括在特殊的额外扣除范围之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周建军建议:“对残疾儿童的支持也应包括在特殊扣除范围之内。因为许多人在残疾儿童之后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最高税率为45%。可以降低吗?在讨论过程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不主要来自劳动力收入,而是来自非劳动收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刘秀文说:“对非劳动收入缺乏严格的规定,是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最普遍抱怨。建议国务院对此事进行研究。罗岩专员说,如果可以将最高税率降低到45%,例如降低到35%,并且将应交的年度税率提高到例如月收入,十万元以上将有助于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席周光全说:“最高税率是45%。是否合适?我们应该再次研究。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角度来看,有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为45%的国家很少,因此,我建议仍应适当考虑降低最高税率,有必要考虑社会承受力和人们的心理期望,并进行比较“如何将税率降低45%,周光全提供了两个A计划:一个是适当地将其降低到例如40%;另一个是将其降低到40%。如果必须保持45%的税率,则可以考虑增加应纳税额。反避税,“逃税犯罪”不能丢弃。草案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避开境外避税天堂的税收,实施不合理的业务安排以获得不正当税收优惠等避税行为。进行税收调整的权力。对此,西安铁克提出:“适当降低税率标准,同时加大对逃税行为的调查和打击力度。”他强调,“ 1997年刑法中的逃税罪不能丢失。”可以说,新鲜铁的逃税调查和打击力度不够,这与我们的立法有关。 “ 2009年修订刑法时,将逃税罪废除为逃税罪,犯罪面目有所扩大,但问题是,根据《刑法》第201条第二款,如果税务机关在逃税后找您,它将接受行政处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仙铁可能会认为”,多年来的实践表明,许多地方税务机关都希望保护自己的税收来源,并且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没有刑事处罚的威慑作用。“西安铁克说,中国1997年的刑法基本上是科学的,符合中国的现实。主动出示虚假票,或者从事大小,阴阳合同的,将处以罚款。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数量标准,另一个是比例标准。 “没有1997年的刑法,就不可能在2002年和2003年与名人逃税作斗争。当时,法律和社会效果很好。” (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