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税收改革即将开始。 19日,《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修正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草案”内容背后的政策意图很明显,那就是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收入调整的作用,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整。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这反映在工资和薪金税起征点从以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严重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增加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特别额外扣除。这些费用将用于扣除税款。与5,000个门槛的包容性措施和特殊额外扣除的有针对性的优惠措施相比,调整个人税率可以更好地反映上述政策意图。这次,对四个综合收入的个人税率进行了调整,包括工资和劳动报酬。分别降低了3%,10%和20%的低税率,将25%的税率收窄了,分别为30%,35。三个较高的税率%和45%保持不变。根据第一位财务记者的计算和对相关专家的采访解释,发现税制改革后,月薪为10000元或无需纳税,月薪为20000元。 。 “这一税率调整反映出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已大大减少,而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则保持不变甚至增加。”孙刚说。他说,这次将包括工资,工资性收入,劳动报酬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四种劳动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增加高收入者的负担。例如,以前的薪水和薪金收入仅按30%的税率计税,但是在税制改革之后,需要征征综合症税。在加上其他劳动报酬收入后,收入可能达到35%的税率,因此税收负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 。 “现在有些演艺明星要求甲方交税并取得自己的税后收入。但是将来,在获得综合收入之后,这位明星将被要求将其全年的四项收入相结合来纳税,因此,一方面,这项税制改革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另一方面,适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整团体,加强个人税收调整收入的功能。”孙刚说。值得一提的是首次引入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根据目前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是否为183天来确定居住在中国的时间长度的标准,以便更好地锻炼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这意味着在中国有住所或在中国住了183天而没有住所的个人将对来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孙刚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居住在美国并在美国赚钱的中国人在中国也有纳税义务,在税制改革之前这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为了加强个人税收的征管,防止高收入群体逃税,草案还首次增加了反避税规定。 “草案”是指《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规定,并为税务机关按照合理的避税行为方法(如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避免避税行为)进行税收调整。在海外避税天堂征税,并实施不合理的业务安排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功率。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调整,需要补税的,应当补税,并依法增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