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了一个有钱的人,每月在税务应用程序上的收入为50,000美元……我不知道,我为之震惊! 4月12日,杨铮开了一个税务应用程序,并计划看看他是否可以退税。然后发现应纳税额表明他实际上在两家公司工作。除服务公司外,他还注册为从未听说过的公司的员工。此外,还有两家闻所未闻的公司“假装”每月给他钱。此外,他还需要交纳3600多元税款,杨铮大为震惊,“这怎么可能?!” 4月10日,该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综合收入的年度结算功能正式启用。北京纳税人为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网页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年度结算开通了远程税收渠道。随着税务应用程序的开放,“阳光退税”已成为一种热潮,许多纳税人在朋友圈中暴露了退税的“意外惊喜”。有些人“不经意地”喝了一杯咖啡,但是有些人需要交纳上千元的税。为什么?杨政的事不是一个案例。许多纳税人在APP上注册和备案时遇到了“收入”和“就业”的问题。尽管他们从未从这些公司获得报酬。 “我从未想象过我经常听到的身份盗用情况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杨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确实与我无关。而且我不认识这些公司,这对我有影响吗?我该怎么办?”有些人需要补足,有些人可以获得退税?如果像杨正一样,权益受到侵犯,纳税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一些公司挪用了纳税人的身份信息,以避税。这些公司如何承担责任?作为纳税人,公司是否不代扣公司的每月个人所得税?为什么我们需要解决?什么是“年度综合收益”?根据《 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年度结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谓年度结算,是指居民个人使用工资,劳动报酬,薪酬草案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获得的特许权将这四个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合并后,每年应计算全年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并减去该纳税年度中的预付税款,计算可退还或应纳税额。简而言之,它是根据每月或每季度支付的已缴税款(预付税)进行年度清算:弥补遗漏,总结收支,每年计算账目,并获得更多退款和更少的付款。全面收入的年度结算是这项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门槛”,调整税率表和增加特别减免外,还首次建立了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综合税制相对应,还有一种详细的公式算法来计算退税或退税额:2019年度结算的退税或退税额= 【(综合收入额-元-“三险一金”特殊额外扣除额-根据法律慈善慈善捐款确定的其他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2019年预缴税款。因此,谁需要申请结算和解决?谁不需要申请?通过什么方式(由您自己,由单位还是由其他人执行)?实际上,这些可以在“指南”中找到。根据《指南》,简而言之:2019年的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并申请退税; 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退税额超过400元。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全面收入结算是一项崭新的规定,体现了“依法纳税和自愿退税”的原则。纳税人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提高纳税意识,以便能够正确地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结算和付款,必要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地申报和退税。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上海路桥税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峰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这是个人综合收入的首次结算。建议纳税人密切注意,无论在年底时,结算的最终结算方式是是否缴纳或退还税款,还是不缴纳或不退还税款。苏凤说:“此外,税收应用启动后,每个人都可以登录并查看是否有’收入’,’就业’,’雇员’或’受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2019年的合并收入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期4个月。您可能还会被罚款0。5至5倍的税金。在同一家公司中,他为什么要偿还税款并加以弥补?王岩和贾敏在同一家公司,公司将统一申报其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个人税务应用程序上,他们两个都选择了“填写声明的数据”选项。但是,最终结果显示,王岩需要补足2780元,但贾敏可以退还45元。为什么? “根据税法的规定,如果您只收到一个单位的工资,则无需在年底结算并付款,因为通常会扣除扣除额。但是,如果您收到工资或人工费用,苏风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如果在多个地方有薪水,并有特殊扣除(请注意,有三项保险和一份黄金),那么就需要解决。” )在每个地方扣除,然后汇总,使用的综合税率太高,需要补税。如果超过400元,则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如果相反,要求退税,例如公司向您支付薪水时,不考虑其他扣除,例如孩子的学历,重病医疗保健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之后,您会发现您支付了更多税款。我,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应付税款和预付税款之间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有很多,而“回扣多了,偿还款少了”。根据《指南》,有7种情况可以获得退税,包括:2019年年度综合收入少于6万元,但通常预缴个人所得税;在2019年,还有其他特殊扣除项目符合条件,但预付税款在付款时未宣布任何扣除项目。此外,有4种常见情况导致在年度结算期间需要或可能要退税。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雇用和领取两个以上单位的工资,在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包括基本费用减免(5000元/月)。其次,除了工资以外,纳税人还从劳务,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中获得收入。各种综合收益之和导致适用综合收益的年税率高于预提税率。如果我被“雇用”并“被接收”,该怎么办?那么,像杨铮这样的纳税人应该在登录税收应用程序后发现自己“被雇佣”和“被接收”了吗?他说:「自从该应用程式上线以来,许多纳税人可以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资料被窃取作所得税申报之用。实际上,这种情况是相对普遍的,许多劳务派遣公司将使用这种方法来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来申报收入和征收工资。实际上,这些公司不会为“虚拟雇员”缴税。例如,许多公司将虚构工资,对于不符合纳税标准(5,000元人民币)的公司,将进行零申报。 “在黄金税第三阶段(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总称)之前,许多公司将使用这种方法套现。但是,在黄金税的第三期之后,许多自然人可以检查其就业和人工成本。如果发现您的身份信息被盗,则必须使用报告功能通过APP提出上诉。苏凤说,以前有很多“用人,用工”甚至“股东和法人”案件。实际上,有很多人的身份信息被盗,并被用来注册公司并假冒增值税发票(发给他人的发票)。结果,公共安全就到了门口,但是纳税人不知道公司做了什么。根据该准则,当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处理年度结算时,如果发现某些单位使用其身份来申报收入,并且可以在处理年度结算时删除整个欺诈性预扣和预付款记录。删除后,收入将不包括在年度结算中。税务机关将对该情况提出申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核实情况。更何况“作为股东或法人”,就“就业和劳动”而言,将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Sugamoto分析了纳税人未从该部门获得工资的情况,但他仍分析说,如果该纳税人是“雇用”的,而他的实际付款地点是一个,而另外两个则是基于一个月申报少于税收起征点(5000元人民币)的。每个月,这些收入都无需缴纳个人税,而是在年底进行个人所得税结算的过程。在中间,您会发现这些公司向您支付工资,进行税前综合纳税收入增加了,适用的税率也增加了,如果您的特殊抵扣没有改变,纳税人就必须支付更多的税,甚至要补税。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APP上将具有上诉功能。您可以通过此渠道上诉。如果您不提交投诉或举报,则必须纳税,这会损害您的合法权益。”说:“纳税人保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方式,举报非法公司和企业。 “现在,许多公司希望通过获取他人的身份证信息来冒充工资。这种方法在黄金税第三阶段之前就被封锁了。苏峰说。他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像杨征一样,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权利保护有多个层次:首先,如果它们是“辛苦的”,则必须通过移动APP设计。投诉功能会反映给当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包括第二,如果发现该企业使用大量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申报,则如果该人在同一家公司中报告了这种情况,则该公司将减少其对企业的税收信用评级。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公司将面临税收风险,当地税务检查局将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同时将对纳税人的逃税行为进行赔偿和罚款,应收取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捏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得作出纳税申报,未缴纳或者未缴纳的应纳税额,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未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处以50%以上且少于所付或少付税款五倍的罚款。 (记者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