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种规模和平台的电子商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的市场环境,新的网络技术和新的信息传递方式,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传统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给财务人员的会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税收处理方面。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客户奖励积分,例如航空公司累积的里程等。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客户可以免费兑换奖励积分或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折扣。商品卖方应当将从出售中获得的出售或应收款项分配给出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所产生的收入和奖励点的公允价值,以及收到的出售或应收款项。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将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可以通过个人销售获得的金额。不能直接观察到,则授予公司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可以参考兑换的奖励或其他奖励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估值技术。在以下情况下,授予公司可以降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向尚未从初始销售公允价值中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提供奖励积分;奖励积分不应成为家庭交换的一部分。 “以上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说明》(2010年版)。案例1: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电子商务平台(B2C)上以含税价格销售商品,而A e -电子商务公司向客户返点234元,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帐户处理如下:确认收入时:借入: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和其他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200元)= 9803。92递延收入200×/(+ 200)= 196。08到期应交的税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在兑换积分或积分无效时:借入:递延收入196。08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96。08积分实质上是折扣未来期间的消费承诺,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积分的公允价值原则上确认为递延收益,当积分使用或到期时,将其转为营业收入以提高会计质量。会计信息。税收待遇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下次购买商品时,将根据折扣后(兑换点数之后)的实际收到的金额支付增值税,并且将不再计算增值税,也不会在将积分从递延收入转移到主营业务收入。以上情况的税收处理方法为:电子商务企业在收取货款时确认增值税和企业销售收入,计算增值税增值税1700元。将来兑换积分时,不会确认相应的收入,也不必重新计算并支付增值税。情况2:一家企业属于平台型电子商务(B2C)。该平台从商店收取管理费,然后将90%的管理费作为最终消费者的积分,可以在平台上的所有商店中任意使用。目的是招募商店和最终消费者。问题:1。收入确认是全额管理费还是扣除积分后的金额?财务和税收如何处理积分? 1。收入确认需要从会计和税法角度全面确认收入。作为平台式电子商务企业,收取管理费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因为积分属于其自身的投资吸引力。费用应视为销售费用。前面已经描述了财务和税收积分的正常处理。这里的情况不同于前述情况。由于平台发送的积分,当消费者使用它时,他们直接与商店打交道,并且无法在税收上形成销售折扣。商店直接在平台上开票,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如何打开发票内容?即使开出了一些发票,也有怀疑是否虚假开立?毕竟,没有真正的交易。由于在实际咨询过程中遇到了这种情况,因此这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型。由于征税的风险,以及客户要求通过差额确认收入的要求,这已成为无法解决的问题。简介:由于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模式,我们需要推进财务工作并参与公司的计划,以防止风险发生。新的经济模式不断涌现,这要求我们的财务部门在和平时期学习更多,及时更新知识并努力改善自己。面对新问题,我们可以从容应对。在线学校杨建军的“电子商务企业会计处理和税务相关实践”课程从电子商务企业的基本类型和商业模式入手。它将详细解释电子商务企业的会计和会计处理方法,以及与税收有关的实际问题的分析。每个人都可以轻松地开始从事电子商务公司的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