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劳务派遣“避税”的风险是什么?公司使用劳务派遣“避税”的方式类似于人力资源外包-雇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向前者签发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以劳务派遣形式雇用的自由职业者,劳务派遣公司将承担个人所得税的0-45%,但实际的成本承担者仍是雇主。尽管劳务派遣的形式在外资企业和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很普遍,但以这种方式“避税”并非万无一失。企业通过劳务派遣“避税”会面临哪些风险? 1。非法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所带来的风险1。虚假发票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为雇主开具发票时使用欺诈性欺诈,使用非标准发票或伪造发票,甚至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来隐藏收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非法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保险,虚拟劳务,增值税差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法扣除,造成巨额流转税和所得税损失。不管劳务单位使用哪种违规方法,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和调查,都会给收到有问题发票并有共同关系的雇主带来税收风险。二,用人单位自身带来的风险1。政策性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甚至有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多重用人制度。 《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数,使用的劳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总劳动人数的10%。”过度使用政策将使企业面临税务检查的风险。二,为不符合规定的目的使用虚假记载劳务发票以避税的企业,其手段主要是:(一)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发票; (2)通过修改劳务发票伪造成本; )虚构的劳务业务虚构开票; (4)利润通过支付人工费转给下属企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针对他人或自己的发票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由他人自行开具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发票,并介绍其他要发票和实际操作的业务不一致的发票都构成虚假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欺诈支付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