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单独转让限制性股票,每次转让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余额,在扣除股份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税金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是: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价+合理税金)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20%
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制性股票实际获得的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是指购买限制性股票时的购买价格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合理的税费是指转让限制性股份期间发生的税费,佣金,转让费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制性股票原始凭证,如果不能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15限制性股票转让收益的百分比价值和合理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