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2.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分析
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相对较小;水平不平等;以及税收和管理问题。
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较小
陈卫东在他的文章“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的改革思考”中发现并指出,所得税的累进性通过比较所得税来缩小收入差距。中英美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中国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的个人税制在设计上进展不足,分类所得税有利于高收入纳税人的法律规避。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纳税时间表的设计中存在缺陷。累进税是个人所得税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只有真正认识到不同的收入水平可以按不同的边际税率缴纳税款,才能切实实现累进税收征收效果。遗憾的是,尽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设计在税率上是渐进的,但它并不十分适合中国的收入分配现实,因此其高边际税率并未真正实施,从而损失了个人收入。调整收入差距的税收。渐进性。另外,扣除额太大。将美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和《世界发展报告》与中国类似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和薪金收入扣除额为相对于人均国民总收入过高。换句话说,在相同税率下,累进率越高,处于收入分配相对位置的个人应税收入将面临更高的税率。但是,由于我国制度的缺陷,税率不是累进的,从而减少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其次,所得税的规模太小,不能起到应有的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设计1994年税收制度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当时强调税收中立,并且优先考虑促进经济效率的原则。在当时的宏观经济学背景下,不能强调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中的作用,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不可能将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的主体,使得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规模很小,即使在个人个人所得税是2002年最大的所得税,仅占全部税收的6.9%,仅占整个GDP的1。16%。当然,这对调整收入差距的影响是不足的。没有重大税制的结构改革和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很难在调节收入差距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中国个人所得税水平公平性的缺陷分析
其次,扣除额未完全考虑纳税人享有相同收入的能力的差异。即使个人喜好相同并且获得相同的收入,由于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年龄和社会责任的不同,也会导致类似商品的不同消费。在支持天数上,残疾人和正常人,老年人和中青年人,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大病患者和健康人的消费能力差异很大。当前的扣除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无论收入的类型如何,相同的收入类型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考虑任何特殊扣除。根据《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一点更加详细和用户友好。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详细,准确的个人收入和信用状况记录,中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
同样,扣除额并未考虑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以及实现不同收益的差异。从收入以外的附带福利的角度来看,扣除额未考虑附带福利。现在,各种企业以附带福利的形式增加其个人消费能力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附带福利通常以实物形式体现。一些行业因其雄厚的财务实力为员工提供了许多便利的条件,并且有许多福利措施可帮助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促进文明以及身心健康。为了获得具有不同属性的相同收入,所支付的木材是不同的。对于不同的纳税人,相同质量和相同金额的收入是不同的。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社交环境中,付费木材不仅包括劳动力的体力,还包括许多无形的贡献,例如决策,管理,商机,荣誉和精神。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牧的扩展和包容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和传统的推论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横向公平的要求。
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问题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9月开始征收的,1994年开始进行了修订,以开始实施新的税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无法完全有效地监控个人收入,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整不力,个人所得税的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存款中,有钱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20%,有80%是个人,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人总数的10%。所得税。所得税的主题仍然是工人阶级。在收入监测方面,缺乏必要的部门协调和监测方法。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规定各级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有相应的法律支持措施。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许多缺陷。①收集和管理方法落后。中国目前实行两种收款方式:预扣,预扣和自我申报。申报,复审和预扣制度并不完善。收集和管理方法落后,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尚未形成全面的信息网络系统。②收集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目前,中国有近一百万的税务人员,但真正致力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人并不多。大约一半的税务人员学历较低,其中一些人没有学过税收。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无法满足税收需求。
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新事物的不断出现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带来了许多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家正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方式方法。随着我们逐渐理解问题的性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将得到解决。
3.关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建议
1.从分类所得税改为综合所得税。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综合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比分类所得税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稳定起见,目前不可能迈出一步,改革计划应采取循序渐进,不激进的态度。因此,在政策调整方面,首先要考虑现实,对分类所得税进行适当的改进,然后在适当的情况下转换为综合所得税。当前个人所得税改善的重点是使其进步真正体现出来。从上面可以看出,税法在税率的设计上是不合理的,高税率实际上是无用的。为此,有必要调整适用于个人工资收入的税率和税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