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香港公司的工作在大陆完成,而在香港没有工作,则员工可以申请免征香港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您在一年内在香港见过面,则不能申请。主要工作地点在中国大陆。您可以在一年内抵达香港的60天内申请免税。如果您是内地居民,并且您在内地工作,并且客户是内地公司,并且该公司由内地公司付款,并且在香港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则可以申请根据香港与内地签订的双重征税协议免征香港薪tax税。如果您已在内地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则可以申请全部免税。
在计算出17%之后,余额将计算为20%。如果应付的薪tax税低于初始部分,则不征税;如果应付的薪tax税仅达到初始部分,则只需要缴纳2%的税;如果收入高于初始部分,则初始部分按2%计算,然后是以9%计算。依此类推,其次,次之和余额分别是应税薪tax税,分别为4级,分别为2%,9%,17%和20%(如果任何人在当年收到香港的应收或应收收入)评定不论付款地点如何,利息均应在该课税年度缴纳薪tax税。
应付薪tax税是收入总额减去扣减额和免税总额的总和,以初始部分为基础。应付给高收入“雇员皇帝”的薪tax税分别为2%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