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所得-已付月薪总额)*相应税率-对应的快速计算扣除额=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一次性计算年度红利所得税的方法的通知,第2条和第3条:
其次,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将税款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然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收计算方法向扣缴义务人付款: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应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从“职工月薪与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之差”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税项应根据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额,根据该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全年适用的一次性奖金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当月获得的雇员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2.如果该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在当月的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和费用之差)×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3.在一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大多数人都符合第1条的规定,税务局目前的征税公式为:
(年终奖金/ 12个月*适用税率)* 12快速计算扣除额=实际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