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有:
B,个人因配合调查非法活动而获得的奖金
C,根据规定用于个人预扣和纳税的手续费
A和D均为个人所得税项目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获得的以下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人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各国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项目一经批准,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